司儀
司儀也叫主持人,是指在典禮、婚禮、大會等較大型活動中,通過主持禮儀的方式將主題、嘉賓、程序、目的及聽眾有機的'聯系起來的人。按司儀工作分工的不同,大致可把司儀分為報幕式司儀和角色式司儀(婚禮司儀)。
司儀崗位職責
1、熟悉主持人工作的具體內容,能根據現場的氣氛,即興發揮,調動全場的氣氛;
2、負責主持典禮、婚禮、大會等活動的相關指導工作;
3、負責現場協調和布置;
4、負責聯絡、溝通、接待等工作;
5、配合并協助活動策劃、組織、準備及維護;
6、從容面對、巧妙處理突發事件;
7、建立與工作人員之間良好的溝通渠道;
司儀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
2、能即興發揮,調動全場的氣氛,有才藝更佳。
3、具備穩健、大方得體的臺風,形象氣質佳.
4、普通話標準,口齒伶俐,獲得《普通話等級證書》。
5、思維敏捷,具有較強的記憶力和應變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語言組織能力及較強的應變能力,善于溝通與協作。
7、擁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如禮儀主持人證書(分四級)。
司儀發展方向
報幕式司儀應多跟電視臺等機構合作,爭取獲得長期崗位。
婚禮司儀的最高等級為金牌婚禮司儀,也可轉職開辦自己的婚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