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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干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為。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沈陽市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申報條件
1、范圍對象:普通高校畢業二年內未就業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2、補貼標準:見習期滿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由市財政按企業每見習一人給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補貼;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企業,由市財政按企業每見習一人給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00%補貼。
二、申報資料
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就業創業證。
三、辦理流程
申報—審核—復核—撥付資金。
四、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工作時限:自申報之日起60個工作日。
五、受理部門及地址:
區、縣(市)人社局。
六、聯系方式
1、沈陽市就業和人才服務局:22531302。
2、沈河區人社局:24855507。
3、和平區人社局:82726282。
4、皇姑區人社局:86267667—8077。
5、大東區人社局:88504833。
6、鐵西區人社局:25711252。
7、渾南新區人社局:23844089。
8、沈北新區人社局:89863050。
9、于洪區人社局:25321515。
10、蘇家屯區人社局:89121280。
11、遼中區人社局:87821329。
12、新民市人社局:87851026。
13、康平縣人社局:87338066。
14、法庫縣人社局:87125305。
15、經濟開發區人社局:25371739。
沈陽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一、申請條件
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書登記時間為準)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與縣域內重點企業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從未享受其它生活補貼、資助政策。
二、補貼標準
大專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20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
三、所需要件
(一)填寫《高校畢業生到縣城地區重點企業就業生活補貼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勞動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一份,學信網申請打印)
四、審核和撥付
(一)畢業生攜所需要件向用人單位申請,用人單位初審合格后到単位所在地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本地區生活補貼發放情況,填寫《高校畢業生到縣堿地區重點企業就業生活補貼發放名單匯總表》(附件2),報送市人カ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カ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匯總后向市財政局申請全額補助資金,市財政局根據申請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區、縣(市)財政局。補貼每半年付一次。
(三)區、縣(市)人カ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按照本地區資金付制度,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本人銀行卡內。
五、責任分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補貼申請、審核、撥付及資金使用監督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資金保障工作;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及上報工作,并負責會同同級財政局做好資金撥付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生活補貼從申請當月起計算發放。出現以下情況停止發放
1.本人提出終止發放
2.本人從申請單位離職
3.申請人死亡;
4.補貼發放滿36個月。
(二)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操作辦法認真審核并做好資料歸格工作,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依法追繳生活補貼資金并追究有關單位及個人任。
七、其他說明
(一)同一項目或個人獲得不同項目計劃資助支持的,當年內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資助。
(二)申請人從申請單位離職后到其他縣域地區重點企業就業,須重新申請生活補貼,補貼發放期限為第一次申請時算起滿36個月。
(三)政策申請期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3日,截止日期前已申請的按規定最長可執行至期滿計劃結束。
(四)縣域地區中心鎮工業園區重點企業錄用的畢業生參照上述政策執行。
(五)本通知由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擴展資料:
一、事項名稱
沈陽市困難家庭高校、中職(含技工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服務指南
二、補貼對象
沈陽市畢業年度困難家庭高校、中職(含技工學校)的畢業生。
三、補貼條件
我市轄區內的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脫貧家庭中的畢業年度的畢業生和特困人員、孤兒、殘疾、烈士子女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年度的畢業生(以下稱畢業生),并有求職創業意愿且首次申領求職創業補貼的困難畢業生。
四、補貼發放時間
補貼于畢業學年(畢業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個月)10月底前發放完成。
五、補貼標準
補貼為一次性補貼,每人1000元。
六、申請資料
(一)《沈陽市高校、中職(含技工學校)畢業生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審批表》;
(二)畢業院校開具的畢業生資格證明原件;
(三)畢業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畢業生提供申請補貼所需的身份證明材料;
1.低保家庭畢業生提供戶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
2.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區縣及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家庭主要成員(以戶口簿為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農村低收入家庭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區縣及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的有效證明原件;
4.脫貧家庭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區縣及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的有效證明原件;
5.特困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孤兒畢業生需要提供個人有效的《兒童福利證》原件及復印件;
7.殘疾畢業生需提供市級以上殘聯部門頒發的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8.烈士子女需提供戶口所在區縣或定期領取撫恤金所在區縣相關部門出示的證明;
9.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有效的銀行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七、辦理流程
申報→審核→結果公示→撥付項目資金
八、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申報時間:每年的9月1日起申報畢業年度求職創業補貼
工作時限: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
九、受理部門及地址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和平區:沈陽市和平區長白西路51號
沈河區:沈陽市沈河區南三經街25號
鐵西區:沈陽市鐵西區北一西路50號
大東區:沈陽市大東區觀泉路102-6號
皇姑區:沈陽市皇姑區金山北路21-8號
渾南區:沈陽市渾南區全運路109號
于洪區:沈陽市于洪區黃海路16甲
開發區:鐵西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流花湖街一號
沈北新區:輝山經濟開發區耀陽路18-12
蘇家屯區:沈陽市蘇家屯區麗花街24號
遼中縣:沈陽市遼中區蒲水路28號市民服務中心
法庫縣:沈陽市法庫縣法庫鎮河南街南外環路38號
康平縣:沈陽市康平縣勝利街道迎賓路
新民縣:新民市遼河大街南環東路21號
十、咨詢電話
沈陽市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12333
和平區 024-31096628
沈河區 024-22898825
皇姑區 024-86264370
大東區 024-88219525
渾南區 024-23896588
于洪區 024-85831307
開發區 024-64689589
鐵西區 024-25711252
沈北新區 024-22902500
蘇家屯區 024-89121280
遼中縣 024-87821329
康平縣 024-87338066
法庫縣 024-87125305
新民縣 024-87501902
十一、政策依據
1.《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遼人社〔2019〕71號)
2.《關于延續實施和優化完善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沈人社發〔2021〕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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