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高薪誘惑求職者上鉤
(1) 簡介
招聘時開始優厚待遇,等到員工正式上班,之前的承諾卻以種種理由不予實現,于是受騙者大呼上當。或是針對薪水中一些不確定收入,進行虛假承諾,最終“縮水兌現”。只有口頭承諾的薪酬,其變動的空間和額度難以預估?筛犊刹桓,不付,你該如何?
(2) 案例
長春市某大學10名學生集體到廣西的一家民營企業做食品檢驗工作。當時該企業給學生的口頭承諾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終分紅;工作滿一年,分房;工作滿三年,配車。所有人都認為這幾個學生遇到了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這10人沒有和該企業簽訂任何的書面合同,就去了廣西。
到了廣西之后,急于求成的學生們草率地與該企業簽訂了工作合同。一個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當。他們的月薪確實是定在了4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們經常違反合同上的“霸王條款”。例如,遲到一次罰款500元;在食堂吃飯,剩飯、剩菜便罰款100元。
結果,大家一個月工作下來,扣掉各種罰款,實際發到手里只有可憐的三四百元錢。學生集體反抗,說要辭職不干了,該企業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個學生交8000元的違約金。學生說,在學校談的時候可不是這么說的,該企業則表示,請拿出證據來,眾學生木然。
(3) 應對措施
1) 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并協商支付方式。
2) 提成如何拿,比例是多少?年末分紅是多少?
3) 公積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是否給繳納?
4) 不清楚的地方問清楚,試用期待遇如何?時間多久?
5) 簽訂書面協議、工作合同前一定要認真閱讀,“口說無憑,立字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