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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入世后我國稅制的走向
[摘要]入世對的稅制包括稅收征管及納稅服務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應努力完善稅收立法,適當調整、修訂有關稅種,規范稅收征管,以適應國際一體化的。 一、入世對中國稅制的 (一)對我國現行稅收法規的影響 加入WTO后,我國面臨的經濟環境會更加復雜,因此,必須建立一個完善的稅收體系。但我國稅收法律體系仍存在缺陷。首先,缺少稅收基本法。稅法按其基本及其發揮效率的不同分為稅收基本法、實體法和程序法。目前我國稅法只有實體法和程序法,而沒有基本法,這使得我國的稅收法律體系在形式上不完整。其次,現行稅法立法層次低、呈現行政化傾向,導致稅收政策多變、透明度差。最后,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內容不規范,影響了執法的嚴肅性。因此,必須盡快著手完善我國的稅收立法和執法。 (二)對有關稅種的影響 我國入世后首先最受影響的就是關稅。即人世后,我國關稅將進一步下調,部分產品的進口最終將實現零關稅。這不僅會減少關稅及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收入,而且也降低了關稅對國內的保護程度。顯然,人世對中國關稅必將產生很大的影響,也促使我國進一步完善關稅制度。 其次,影響我國的內外兩套稅制。WTO規則要求,進口國在制訂稅收法規時應遵循國民待遇的原則,不能對外資企業有所歧視。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對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稅、車船稅等實行的是內資、外資兩套稅制。我國為鼓勵外商投資,設有不同形式的超國民待遇,如稅務假期(二免三減半)、稅率優惠(24%、15%)、再投資退稅、出口稅減免、股息免征預提所得稅等等。顯然,內資與外資實行不同的稅制,稅負不公平。 此外,人世對我國其他稅種也有很大的影響,需要加以完善修訂,以便更好地與國際慣例接軌。主要包括:如何規范增值稅,擴大征收范圍,逐步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如何進行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以減少稅款的流失;如何擴大所得稅比重,提高所得稅的主體地位;如何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適時開征一些新的稅種等。 (三)對稅收征管工作的影響 加入WTO意味著國內市場將進一步對外開放,這對我國的稅收征管水平、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現行的稅收征管工作與WTO規則的要求相差甚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征管制度還有待完善。首先,在納稅申報制度方面,化納稅申報方式的建立受到機技術和納稅人水平的制約,加之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存在差異,目前自行核算、自行申報、自行繳納的條件還不成熟,時常出現納稅申報不實的情況。其次,在規范優化服務制度方面存在著稅務征管文書、資料、報表繁多且不統一不規范的現象,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納稅人辦稅環節多、手續繁雜等。 二是征管技術還有待加強。信息商務呈現出強大的生命力,因而對其征稅離不開稅收征管電子化的建設。而在我國,計算機服務才剛剛啟動,數據信息流尚未建立;網絡模塊間聯系不密切,資源不能共享,路徑不;開發軟件的人員稅收業務水平不高,而懂業務者又不精通計算機;加之體制轉換時期政策的不斷調整,很多配套措施不完善,造成稅收業務流程不統一,不僅給軟件開發帶來一定難度,也成為抑制稅收征管工作的瓶頸。 (四)對納稅服務質量與水平的影響 提高稅法的透明度是WTO規則要求之一,也是市場經濟國家稅制的基本特征,因而提高稅收執法的透明度不僅要求規范稅收立法、執法,而且也對稅務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稅務人員面臨著知識面拓寬的問題。許多稅務人員只精通與自己工作相關的稅收政策和制度,而對其他的政策和制度則知之甚少;或者只懂國內的稅收法律而不知道國外的稅法;缺乏與稅收相關的審計知識、計算機知識等等。更重要的是加入WTO后,國外的企業、投資者進入中國,對稅務人員而言還將面臨一個語言交流關,即熟悉、掌握財經知識。另一方面,稅務人員面臨著服務手段多樣化的問題,即稅務人員在全面掌握稅收法律知識的前提下,應為納稅人提供多樣化的服務。稅務工作不能只局限于站在國家的角度如何多征收稅款,還要為納稅人的利益著想。 二、我國稅制改革的目標展望 統一稅法、簡化稅制、合理分權、適度優惠、規范關系、適時調整,建立符合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WTO規則的稅制體系,是中國稅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根據這一指導思想我們應做到: (一)立足國際慣例和我國實際,完善稅收制度 1.積極推進稅收立法,完善稅制結構。要建立完善的稅收制度,首先必須健全稅收的一般性法律,制定《稅收基本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同時,進一步充實、完善稅收實體法、程序法,以增強稅收執法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嚴肅性。在此基礎上,努力完善稅收監督法律體系,將執法監督貫穿于稅收征管的全過程,并使之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此外,還應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逐步優化稅制結構,由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逐步向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過渡。 2.采取一定的關稅保護措施。加入WTO參與世界一體化的進程,不可避免地面臨關稅減讓。但在減讓關稅的同時,也應采取一定的關稅保護措施。例如,對需要控制的進口商品,通過適當的計征,適度保護國內相關的;關稅的減讓可限定于特定用途、特定地區、特定產業;對需要制裁的進口商品,要充分運用WTO反傾銷、反補貼規則,以保護國內產業免受侵害。 3.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加大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調控力度。為了更好地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緩解個人收入分配過于懸殊而產生的矛盾,應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要盡快建立能夠全面歸集個人收入和大額支付的信息處理系統,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控力度的同時,根據客觀經濟情況及稅收征管水平的變化情況,縮小分項征收,逐步擴大綜合所得的范圍,以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 另外,要針對分項征收辦法存在的普遍偷逃稅現象,改進具體的征收管理辦法,減少個人所得稅的流失;同時在個人收入公開化的基礎上建立法人支付個人收入的申報制度、個人財產收入申報制度和財產登記制度;加快推廣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制度,減少現金流通量,堵住稅款流失的漏洞。要加快機的開發,提高征管的質量與效率;加大稅款代扣代繳的力度;加強稅務稽查,嚴厲打擊偷稅行為。 4.加快推行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型。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型,可降低國內企業的生產成本,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增強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增值稅轉型后雖財政收入,但企業投資增加后,增值額也增加,企業效益提高,利潤也隨之增加,從而增值稅和所得稅都將增加,從長遠看,無疑利大于弊。因而,是增值稅轉型的最好時機。 5.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按現行稅制的規定,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法定名義稅率均為33%,由于減免稅優惠和稅前費用扣除政策的不同,造成實際稅負的差別。據統計,目前企業所得稅的平均實際稅負,內資企業為25%左右,外商投資企業為11%左右,嚴重影響了內資企業的競爭能力。為了實現內外資企業的公平競爭,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制勢在必行。同時,還應嚴格控制稅收減免,使實際稅負與名義稅率趨于一致。 6.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入WTO后,出口退稅在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面的作用會越來越大,因此,要重視出口退稅政策的作用。首先,要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實行出口零稅率,以增強我國企業產品出口的競爭力;其次,要完善出口退稅管理制度,通過立法建立規范的出口退稅制度及全國性的管理系統;第三,要完善現有的出口退稅信息,增強防范和打擊出口騙稅的能力。 7.適時開征新稅種。一是適時開征遺產稅。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出現了一批先富裕起來的階層,這為開征遺產稅提供了基本條件;同時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實施和公證制度的不斷完善,也為遺產稅的開征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建議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開征遺產稅。二是開征社會保障稅。我國目前采用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不夠規范,約束力較差;籌資過程中阻力較大,企業拖欠、拒交保障基金情況嚴重;保障基金的管理也比較分散、混亂,缺乏必要的監督。因此,必須通過立法強制征收社會保障稅,建立覆蓋全社會每一個勞動者的、由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完整規范的保障體系。三是開征環境保護稅。許多國家把保護環境作為稅制改革的一個政策目標,治理生態環境也全靠國家和企業拿錢。由于我國財力有限,可根據實際情況,一方面開征環保稅,用以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另一方面,發展垃圾治理的新型產業。 (二)建立規范的稅收征管體系,加強稅源監控 1.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增強納稅意識。培養提高全民納稅意識是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一方面要利用各種手段和途徑加強稅法宣傳;另一方面要增強稅法的透明度,包括立法和執法的透明度。此外,納稅人不能只有納稅的義務,還應有監督稅款使用方向和效益的權力,監督公務員服務質量的權力,這將有利于提高人們的納稅意識。 2.轉變工作作風,堅持依法治稅。稅務機關和人員一方面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另一方面要依法征稅,轉變征稅方凌駕于納稅方的觀念和作風。同時要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實行多方位的服務。在納稅人主動申報的前提下,對重點稅源采用專人負責制和戶籍管理,為征收和稽查工作提供依據。 3.采用化手段,規范稅收征管基礎。首先,規范征管機構,建立專司稅源管理的部門。這一部門應能對市場變化作出快速反應,拓寬稅源管理范圍,配置征管力量。其次,規范統一征管軟件,加快計算機網絡建設,努力使稅收征管向信息一體化邁進。建立一個基于統一規范的應用系統平臺,形成一個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格、安全穩定的信息系統。同時,盡早實現與國際互聯網的對接,在稅收征管中廣泛采用計算機技術和先進的通訊技術,實現網上監控和稽查。 (三)注重干部隊伍建設,提高納稅服務質量與水平 1.掌握全面扎實的業務知識與技能。稅務部門應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嚴格執法,并且為國內外企業提供優質服務。這就要求稅務干部必須掌握全面的業務知識。稅務部門可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培訓和創優活動,使稅務人員能及時地了解、掌握稅收制度的,尤其是國家新的稅收政策制度。 2.為納稅人提供多樣化的稅務服務與咨詢。稅務人員應向納稅人提供多樣化的稅務服務,如為客戶進行稅務籌劃,幫助客戶選擇納稅方案等。為了做好稅務服務和咨詢工作,稅務人員還應更多地了解和掌握與稅務相關的其他的學科知識。【試論入世后我國稅制的走向】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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