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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開發房產所得稅收可籌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83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先出租再出售的,應按以下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出租開發房產所得稅收可籌劃】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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