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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調整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保障農村勞務輸出
記者近日從濟南市人事局獲悉,為切實保障外出務工農民的權益,組織農村勞動力合理輸出,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議決定將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調整為: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經費列全額預算,管理副科級事業單位,配事業編制5-7人。所需編制及工作人員從鄉鎮現有編制及在職工作人員中調劑解決。
    據統計,濟南市農村累計在外務工人數約30多萬人,有組織輸出的還占不到20%,自發輸出的盲目性大,而且外出務工農民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根據濟南市人事局作出的調研,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普遍存在人員編制偏緊,工作力度較小,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組織化程度較低的問題。調整后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主要負責農村勞動力資源的調查、統計、培訓、組織有序輸出和跟蹤服務工作,搞好下崗、失業和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做好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擴面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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