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 id="h4knl"><ol id="h4knl"></ol></sub>
    <sup id="h4knl"></sup>
      <sub id="h4knl"></sub>

      <sub id="h4knl"><ol id="h4knl"><em id="h4knl"></em></ol></sub><s id="h4knl"></s>
      1. <strong id="h4knl"></strong>

      2. 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時間:2024-11-22 17:51:10 法學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儒家思想,是先秦諸子百家學說之一,儒學具有開放包容的特性,儒學具有經世致用的特性,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希望大家喜歡!

        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篇1

          法律學說側重講求“寬猛相濟”,“恩威并施”的綜合治世,董仲舒在孟,茍的基礎上吸收了法家,陰陽家等學說,并對儒家思想改造以迎合統治者的需要,加強專制,使其成為了正統思想和法律思想。后世儒學隨社會發展不斷改進,一直統治中國千余年,其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在各方面均有體現。正視這種影響對了解我國法律思想發展脈絡和當今法制發展則具有重要意義。

          一、儒學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一)對法律思想的影響

          先秦時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繼承和發展了西周以來“禮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罰”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維護禮治,重視人治的法律觀點。最為重要的是提出了“仁”的觀點,基于此呼吁“為政在人”“德主刑輔”的觀點。隨著的發展,儒學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其“德主刑輔”的法律指導思想一直保留著,從漢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國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諧,以人為本是沒有變化的,這也是其區別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鮮明特征。

          (二)對法律制定的影響

          1.在上

          中國傳統法律步入封建社會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統治地位后,根據德主刑輔的原則,刑法原則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殺”的指導思想。表現最為明顯的就是廢除肉刑,這是儒家人治對法律的具體影響。此外,刑名的減少,封建制五刑的確立和不斷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復審的創立無不閃耀著當政者以民為本的儒學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對古代刑法的另一個重要影響是其家庭本位的觀點對使古代法律化。孔子從“親親”的家庭主義原則出發,提出了“父子相隱”,這不僅是引禮入法的表現,也深深影響了后世的刑法適用與訴訟。從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們可以看到一系列帶有明顯親情原則的刑法規定,如“親親相隱”“存留養親”“寬縱復仇”。此外,這種法律思想還體現在男尊女卑對法律適用的影響以及愛護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國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發達,這與儒家主張的息訟有很大關系,但儒學還是深刻的作用著傳統的發展。孟子是儒家學派中對法律與關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稅產”“制民之產”,告誡統治者不要暴斂,重賦。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為民事的基本原則和富國之策。

          儒家思想畢竟是與封建大一統相適應的,在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中也要維護封建統治者的利益。具體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堅決貫徹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嚴格的戶籍賦稅制度。本著重農抑商的原則,在商業發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會最為發達開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點,固定的時間開放。在婚姻繼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這種狀況一直沒有改變。

          3.關于行事

          中國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卻飽含了的特色。從選官制度看,漢代舉孝廉強烈的體現了儒家重孝對的影u向,而魏晉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門第,區分,維護封建等級制的表現,隋唐后科舉的出現不僅體現了儒家“為政在人”的思想,科舉其本身也促進了儒學的發展,鞏固了儒學的統治,因為國家以儒學考生,舉人都是因儒學而致世。而在為官之上,儒學影響也頗大。舉例來說,官員的品級不論多大,父母去世都要棄官守喪,否則有悖倫常,遭人譴責。連明朝首輔張居正也不例外,其不為父守喪雖有皇帝奪情,也不免他人非難。

          (三)對法律解釋和司法實踐

          1.在法律解釋上

          儒學并不是一開始就獲得統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確立經歷了很多過程,而其中法律解釋的發展發揮了關鍵作用。我們知道一種學說成為法律思想,不單單是一部法律就能達到的,它必須通過解釋使大多數人了解,接受,并通過此使法律更好的適用于實踐。儒學在漢代確立后,就是通過以經斷律和以經注律使儒學法律化,再經過后世納禮入律最終到《唐律》一準乎禮,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實踐中

          儒學對司法實踐影響的`最大體現就是《春秋決獄》,將儒家經典直接作為律文案例實踐。此外,儒家思想講究天人合一,運用到司法實踐中,從刑獄時令到災異赦宥,都有濃厚的對自然與和諧的考慮。另外,秉承儒家一貫的等級觀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規定了特權制度,在司法實踐中也遵循著不平等的原則。而且與司法不分,這也是中國傳統法律的一大特色。

          二、儒學對中國傳統法律影響的利弊

          儒家思想對中國封建法律的積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它向來主張“禮主刑輔”,使法律與思想,感化緊密結合,并且儒家主張阿“禮樂刑政”并舉,這些對我們今天建設自己的法律體系都有深刻影響。而且儒家一直教導人們經世致用,有一種“天下為公”的無私精神和“先憂后樂”的奉獻精神,這些都是我們應當繼承的瑰寶。

          誠然,儒家思想不可避免的有其消極的一面,比如其思想上的保守與落后,以及它對法治精神的極大破壞。其表現最為明顯的在兩個方面。首先是它導致了人們對法律的輕視和對訴訟的懼怕。禮教為主,法律為輔,人們往往崇尚禮節,鄙視法律,尤其是訴訟。而畏官,畏法也常常使人們不敢為自身權利訴諸法律。其次,它是導致中國封建不發達的一個重要原因。由于儒家的影響,中國沒有獨立的民法典,民法附于,而民事法律關系由禮來調整,一旦觸犯了禮就科以刑罰。

          儒家學說不論其精華還是弊端都對中國封建法律產生了深刻,廣泛的影響,因此我們應該對其加以,將其利用到現代法律的構架中,使其再次章顯作用。

          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篇2

          摘要:法治社會的前提和基礎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法律文化的現代化。我國法律文化對于維護社會和政治穩定來說發揮了比較積極的作用,但同時,儒家思想對法律文化現代化建設的消極影響也不可忽視。對古代法律文化儒家化的正確認識有利于棄糟粕而吸收其精華,能提供一些有益思路給法治現代化模式之構建。

          關鍵詞:法律文化;儒家化;古代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0475(2016)06-0048-02

          作為四大文明古國之一, 中國擁有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中華文明產生于特殊的自然條件和歷史條件下,其是在獨特的文化邏輯與歷史規律之中獨立發展的,并從而形成了與眾不同的文明模式。

          一、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具有輝煌的歷史

          中國有著悠久的文明史,中國古代人民創造了先進的文化。在我國傳統文化中,法律文化體系的法典化已經達到了很高的成就。“根據現代以前的任何標準,中國的法典顯然是杰作,自成一格”。到了唐代,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高峰,對周邊東亞國家有著深遠的影響,形成了中國法律制度的特點。在近代,在列強堅船利炮的威脅下,中國被迫打開大門,在歐洲和美國面前,中國的法律制度失去了昔日的輝煌,淪為“野蠻” 與“落后”的代稱。從清末的“維新”發肇,我國法律改革的參考規則是西方法律文化,傳統法律文化受到冷落,備受各界的批評和攻擊。但恰如馬克思所提出的,“不管是政治立法還是公眾立法,它只顯示和記錄經濟關系的要求。因此,在法律問題上沒有真理,每一個國家都根據自己的傳統習慣制定法律制度” [1]。意識到這一點,將使我們能夠不妄自菲薄,從而汲取傳統法律文化的有益成分奮勇前行。

          傳統法律文化本身包含了許多的優秀元素。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存在的“禮法兼治”的社會綜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和判例法等并存的“混合法”;“無訟”的價值觀和“刑無等級”的理念;遵紀守法、司法保護兼容隱藏“人的學說”;“慎刑獄司法人道主義”,“實質正義”、 “集體主義”的司法法律的價值取向和“政治人” “親民”的政治道德觀、簡潔的法律語言,以及“為政在人”的人治觀、古代司法官員的人文素養及行政立法、監管體系所構建廉潔政府和歷史上的“變法”的經驗等,這些都是符合現代法治的,經過改造,可以服務于當前的法治建設。

          二、包含儒家色彩的傳統法律文化特點

          (一)傳統的法律文化傾向于國家本位主義

          在我國古代社會,家族式的父權制結構需要國家的認同和支持,由無數父權氏族社會組成的“人”形成的體系結構,在相當程度上可以說是家族制度的模擬與擴展。這從某種角度上說,處于權力中心的國家權力是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在這種理論和信念的支持同時以實際行動擁護此種典型的專制統治制度,不管是強調“仁”和“孝”的儒家德治思想還是治人“藝術”與“正確”的法家集權專制思想,都與統治者的利益一致,并受到統治者的青睞的,從而使這些理論和思想都受到國家暴力機器的保護。因此,上述理論成為國家標準,并具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和生存環境。在習慣上中華民族的美德片面地強調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并且要求個人利益必須服從集體利益,如果超越了界限,那么個人的人格權無從談起。現代法治尊重人權,追求自由與人格,是與上述所謂美德格格不入的。

          當今的法律傳統的雖然在制度層面已經否認了國家本位主義,但在一定程度上人們的思想仍然為其控制,從而直接致使了目前我國公民權利意識不強,并且不尊重他人之權利。長期灌輸的“國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導致相當多的中國人奴性很強、逆來順受,不信任并且蔑視法律,所以對政府所謂的監督很難以政府“供養人”的身份理所當然的進行,更何談要求政府保護他們的權利,并平等與其談判和對話。

          (二)傳統的法律文化工具主義特性明顯

          在現實生活中,仍有主要部分的社會法是刑罰的概念。法律于中國古代僅僅是君主奴役臣民之工具,并且傳統和理論上很大程度“刑民不分,以刑為主”,一方面與專制的共同創建國民恐懼、無知、軟弱、奴性之人格。另一方面是結合儒家思想,要求凡事有規則并且必須依照一定的儀式,追求片面的“和諧”,培養的是“息訟” “和為貴”的法律觀念。此情境下造就國人對已定的法律傾向遵從,但是對法律本身的無視,個人權利的問責是比較少的,并且對重要性的認識不足。如權利和參與的概念,在審議和行政的國家事務漠不關心。

          在我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之下,中國老百姓始終堅持“要原諒和寬恕”心理,除非彼此深恨,否則對方犯下罪行,一般是不訴諸法院。所有態度和立場都是溫和的,避免偏于任何一方表達自己的立場,以免麻煩。

          (三)傳統法律文化注重等級秩序,忽視平等

          在中國的'傳統法律文化中,即使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此種說法,不過在漫長的封建傳統社會文化潛意識下,“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八辟”、“八議”和“準五服以制禮”這些等級制度卻被長期堅守并施行,同時對嫡庶、輩份、年齡、地位的區分很嚴格。如此自然的權利,在思想觀念平等的當今人們無法成為共識,甚至日常生活中,在法律之上,秉持權柄者及其親屬也享有特權待遇。這對權力腐敗的蔓延有了催化作用。

          另外,由于血緣關系對中國古代社會的形態具有特殊的作用,所以“人情比法律更大、親情比法律更大”已成為桎梏,限制了法治建設的進展。

          三、包含儒家色彩的傳統法律的具體化

          (一)法律公法化

          從先秦至清末時期,盡管有著不同的民族侵略,或不同的文化傳入中國,但是儒家思想在中國一直處于主體地位,并形成和延續了長久的文明進程,一切的變化影響不了歷史沉淀而形成的傳統的民族和國家。到漢代,中國古代的法律傳統已具雛形,漢武帝推出并強力推行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國家政策,使得儒家思想在官方明確并建立了地位,法律公法化因此越來越明顯。

          從此以后,私法制度和理念在我國傳統中得以成長并發展。所謂中國法律,主要包括兩個內容,一是刑法,二是組織政府行政機構及治理機構之法,其構成內容大體為行政執法的規則和違反行為規則的處罰 [2]。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公法文化色彩極濃,基本上是儒家化的。在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中,私法制度被劃為公法制度,其地位是依附或從屬的,可以認為,中國古代法律基本上可以直接視為是公法。

          (二)法典的刑事化

          在古代國人的潛意識里,刑法與法律基本上是同一個概念。用我們今天的思維去理解刑法得出來的結論是不一樣。犯罪和處罰的法律規范之總和被現代法學者當作是刑法的主要精義,教育(犯罪預防)是其主要的功能,懲罰罪犯是它的第二個功能;但是古代刑法中的思維集中在懲戒(報復),輕教育(警告),原因在于古代的法律的功能是主要是懲罰,懲罰就是殺戮。而殺戮其目的無它,報復是它的終極意義。從而刑罰化即為中國傳統法律之性質。

          要理解我們古代的法律是一種特別的刑法,并體現明顯的公法文化,可以從歷史與傳統的視角來看,我國的法律最初是在部落間的爭斗中形成的,主要用來處理和懲罰野蠻人。在這個獨特的歷史淵源的既定思維的影響下,人們總是根據處罰的法律,并且習慣將酷刑和殘忍同野蠻下等人和未受過教育的人、不遵禮教者以及品性敗壞的人等皆可稱為的人品不端(邪惡的)的人聯系一起。不過由于時代、身份和知識的局限,學者在沒有科學的辨別和評估下,僅僅在一些表象和主觀臆測之下,得到對應的法律觀和犯罪觀[3]。中國的法律軌跡二千多年來受到這種非科學的理論影響巨大。

          (三)民法具有刑法的特征

          毋庸置疑,民法是一部重要的部門法,它是規范平等主體(法人和法人、法人與公民、公民與公民)之間的財產關系及與財產有關的人身關系的規則。與中國古代法律相比,我國古代的民法沒有真正專門的民法典。以此看來,中國封建王朝的財產與財產關系有關系的法律,是一種特殊的法律,表面上看,他們是民事的,但實際上,他們具有刑法化的特性痕跡。

          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有了法律規定的民事活動,當時的契約主要是貸款和交易。它的契約合同如果利息不按時交付的,就當作是違反了契約的規定,用刑法對之進行制裁,就是所謂的:“凡民同貨財者,令以國法行之,犯令者,刑罰之。”并且,單純的買賣或租賃合同事件,最終被當作刑事案件。用刑法手段處理民事糾紛,從西周開始就成為一個傳統,直到清末還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在傳統中國,民法是刑法,另一方面,民法內容在國家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不高,數量也不多。百姓的糾紛一般不驚動官方,而自行處理,并且根據宗族規定和風俗習慣的調解是其主要處理的方式,以宗族規定為主。不僅民法典在封建國法中沒有體現,并且民間的風俗習慣和宗族法規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民法。所以,沒有嚴格意義上的中國傳統民法(法典)。

          四、結束語

          中國法律文化拋棄“儒家糟粕”汲取“儒家精華”,推進現代化的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系統工程,同時是一個與經濟、政治、理性文化及公民社會共生互動的過程,需要全體公民及政府的合力從而達成。只有實現法律文化的現代化,“法治國家”的宏偉藍圖也將為期不遠。

          參考文獻:

          [1]郝鐵川.當代中國與法制現代化[M].杭州:浙江人民 出版社,1999.

          [2]楊超.中國民主與法治建設概論[M].上海:交通大學 出版社,2010.

          [3]程燎原等.法治與政治權威[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 社,2001.

        【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相關文章:

        淺談魯班文化對中國傳統園林格局的影響07-18

        淺談中國傳統藝術對現代平面設計的影響09-05

        淺談中國傳統色彩文化對動畫色彩語言的影響08-24

        淺談整體思維方式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06-23

        淺談中國傳統法文化及其對現代法治的影響論文08-07

        淺談法律淵源06-29

        淺談山寨的法律探析10-24

        淺談傳統醫學道德與儒家思想09-04

        高校法律教育對法律意識的影響08-27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3. <sub id="h4knl"><ol id="h4knl"></ol></sub>
        <sup id="h4knl"></sup>
          <sub id="h4knl"></sub>

          <sub id="h4knl"><ol id="h4knl"><em id="h4knl"></em></ol></sub><s id="h4knl"></s>
          1. <strong id="h4knl"></strong>

          2. 亚洲色资源在线精品 | 亚洲一区二区久久精品 | 性爱国产精品福利在线 | 亚洲国产精品欧美激情 | 中文字幕亚洲无线码在线一区 | 亚洲午夜精品久久久久久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