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國有企業“人”的管理
淺談國有企業“人”的管理
國有企業因行業、地域、人員等因素而各具特點,要成功經營一個國有企業,其模式也是因企而異、各不相同。在這其中,從對人的管理角度來看,國有企業又有其共通之處。對此,西方經典管理理論和中國文化,都能給予我們以極大的啟發。以下談幾個觀點。
“因崗找人”而非“因人設崗”
企業領導必須明確,一個崗位需要什么樣的人,然后再考慮從哪里找到這樣的人。企業內部有合適的人,可以優先考慮;若沒有,可以考慮到外部市場去尋找“千里馬”。
這里暗含了一個前提,就是崗位必須清晰。有了崗位,就有了相對穩定的責任、報酬、利益和風險,這些不會因人而改變。國有企業以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形成人與人的關系,而不是人與作業的關系。而西方企業的成功之處,在于每個崗位都有它的標準:我的上游是什么、下游是什么,我對誰負責、我負多大責任、拿多少報酬…… 這是最原始但也是最基礎的管理。在此之上,西方企業強調“動”,即調動人的積極性;這一過程不能倒過來。對于國有企業來說,規范的工作還沒有做好就強調“動”,這是要出問題的。西方之所以現在大講人道,是因為其法律體系已經相對比較完備了;而在中國,法律體系還沒有完備的時候大講人道,可能會出問題。國有企業要基于自身背景上談問題,不能鸚鵡學舌。
“激勵”和“約束”兩手抓
無論什么時候,“激勵”和“約束”都要兩手抓。這兩者實際上是一個硬幣的兩個側面,都是企業和員工之間的博弈過程,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平衡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之間的關系。
不排除少數人有長遠的眼光和自覺的意識,但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還是需要激勵。激勵重在是否足夠有效,太大,企業的成本過高;太小,起不到相應作用。要做到適度、適量,這就是技巧問題。同時,對于這些人還有一個假設,那就是有私心,可能會犯錯。這就需要約束,約束也要有技巧,否則會扼殺人們的活力和創造性。約束應當是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總懸在頭頂上,但不要落下來殺人;總愛用劍殺人的企業不是好企業。應該讓大家都知道有這么一些約束,而去主動遵守,如此最好。約束“宜軟不宜硬”,不要像捆綁手腳的繩子一樣,而要像足球場的邊界線:一旦出界,裁判就會吹哨;而在足球場內,無論怎樣踢都行。約束肯定會對激勵形成副作用,這就要求平衡。
對象不同、目標不同,具體的激勵和約束方式也會不同。比如,對于管理層而言,股東會通過期權等方式進行激勵,也會通過監事會、財務監察和規章制度等方式進行約束。這些方式是互為補充、此消彼長的關系。
有策略地改變人們的觀念
國有企業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人們的觀念陳舊、保守,對新事物持抵觸甚至反對的態度。市場和企業的內在要求,加上企業領導人的改革意志等種種因素,都要求國有企業的人們改變舊有的觀念。但這些觀念根深蒂固,直接猛烈沖擊可能引發人的巨大心理波動,進而給企業帶來破壞性震蕩。所以,改變國有企業人們的觀念,必須要有策略。
一是不能急,不要全盤否定。對于任何一種觀念來說,不見得都是錯的。要分清楚哪些是對企業發展不利的,哪些是可以引導的,哪些是可以鼓勵的。沒有哪種文化是完全落后的;國有企業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發展了這么多年,人們往往形成了很強的企業歸屬感和責任感,很和諧的“大家庭”的氛圍等等,這些都是正向的,都是財富,可以很好地加以利用。
二是要遵循一個原則,即“三三制”。新事物的出臺,肯定會沖擊既得利益群和舊有文化觀念。“三三制”就是讓1/3人的利益由于新的政策受到損害,1/3人的利益基本不受損害,1/3人的利益得到明顯的提高。無論如何達到何種目的,決不能使50%以上的人受到損害;即使過渡性政策,也必須讓2/3以上人的利益不受損害或提高。這樣一來,組織內部對改革的阻力、抵抗力會小得多,新的政策就容易推進。維持“反對者”、“不表態者”和“支持者”力量的合適比例,符合國有企業平穩過渡的現狀。不是不改變舊有觀念,而是要有策略、分階段地去改變。
重視企業中層:車廂掛鉤
企業家好比車頭,牽引整輛列車前進。企業各個流程好比車廂,越規范越能保證列車穩定行進。而拉動車廂的關鍵是車廂掛鉤,企業中層就好比車廂掛鉤。車頭固然重要,掛鉤也是萬萬不可缺少。
所有的掛鉤都要能夠拖動整個車廂,也就是說,整個中層要足夠有能力帶動下屬。中層的角色在企業中非常重要,他們既要理解高層的意圖,領會企業發展的前景,還要有領導力,帶動下面的員工。任何一個掛鉤壞了,后面所有車廂都要趴窩;同樣,很多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不是出在下層,而是出在中層。足球運動中也有“中場發動機”的說法。中層這個環節的人很難選,也很難留。中國傳統的“官本位”體系,職務就是地位,就是報酬;中層一旦有些想法,有些業績,就被提到企業的高層去了。這就涉及到中層的激勵問題;對那些在團隊中威信很高、能很好領會領導意圖、高效完成工作的人,更適合做中層;不要一味地提升職務,可以采取更大的物質激勵,比如待遇超過一般的高層,為什么不可以?對企業的`貢獻大,就應該獲得高回報;國有企業在分配方面的傳統慣性需要突破。激勵只有一個原則,即依據對企業的貢獻大小,相應地給予激勵,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框框。
正確理解“以人為本”
人肯定是企業最重要的因素。從這個角度去考慮,每個人都要在組織中找到一個角色,每個人的才能都要得到充分發揮。但需要澄清的是,“以人為本”不是以個人為本,而是組織整體效能最大化。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只有個體的次優才能達到總體的最優,永遠不可能是個體的最優達到總體的最優。個人能力是一個點,人和人之間的協同能力又是一個點,如果它們能構成兩個共振圓點,就會使周圍的能量形成共振波,但不要形成一個“谷”,而是形成一個“峰”。
有些國有企業從外面請進來的領導人薪資水平過高,激勵了一個人的積極性,但卻打擊了企業內很多人的積極性,這個企業不可能搞好。高管團隊、中層管理團隊要有協同性;團隊要有組合,既要有務實的人,如生產管理、銷售,也要有務虛的人,如戰略研究,而企業領導應當均衡好務實和務虛這兩個方面。
國有企業只有“以人為本”,充分調動每一個人的積極性和能力,才會達到和諧狀態,才會促進企業的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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