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審計工作的重難點與解決方案論文
工作方案是對將要開展的項目做不同角度的分析設計。當工作將要開展的時候,我們需要為上級提供多種工作方案,你知道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EPC模式下審計工作的重難點與解決方案論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摘要: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和發展,我國的經濟水平在不斷提升,其中許多產業結構和工作模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革,特別是設計類企業承擔EPC總承包模式逐漸成為建筑工程領域主流。EPC模式的采用使得繁瑣的工程項目環節和審查環節得到了精簡,但又不會影響工程質量,在這種模式下,審計工作從范圍、重點等方面都發生了較大的改變,需要探索新的方法提升審計質量和效率。本文結合實際情況,提出EPC總承包項目模式下的審計方法。
關鍵詞:EPC總承包項目模式;審計方法;探索;
在我國,建筑行業采用的多為傳統分離承包模式,它最突出的特點便是工期長、過程繁瑣,各單位只能按部就班地先后實施工程項目,等待上一環節完成后,才能夠著手進行接下來的任務。如今國家經濟發展,建筑業發展日新月異,原有模式已經滿足不了現代建筑行業對工程速度、質量、效益的要求,因此EPC總承包模式應運而生,此種模式大大提升了建筑工程所需的時間。新的模式必將帶來各個環節工作的變革,本文主要介紹EPC總承包項目模式下審計方法的提升和改造。
一、EPC的含義
它的全稱為項目總承包模式,顧名思義,就是在項目經過決策階段、計劃定型之后進行招標,委托某一家公司對該項目的建筑設計、材料選擇與采購、具體施工過程進行承包,承包商單獨負責包括費用計算、質量控制等在內的所有工程任務,業主則需檢驗工程的最終質量,直到建筑能夠正常投入運行才可接手。
二、EPC的特點
(一)承包商能夠自主監管
業主一般按照合同約定EPC總承包商,重在驗收工作和監督工作,給予承包商較大程度的工作自由。
(二)管理模式
1、以總承包商履約控制模式
由總承包人自行完成對整個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的策劃,業主聘請專業的監理人員對整個工程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
2、事后監督模式
這是如今EPC總承包項目通常采用的監督模式,指的就是業主對承包商進行放權,不管過程,只問結果,而承包商自己負責開工前中后期的各項審計工作。
(三)EPC總承包項目模式的優點
1、發揮責任主體作用
在過去的分包模式當中,工程的各個環節都是由不同的建筑公司來完成,這就導致了協調性差的問題,并且在交接時會增大工作量。而在EPC總承包模式當中,僅由總承各項工作之間的交叉能夠被妥善處理,并且可以統一協調,有些工作能夠同時進行,可以解決傳統分包模式中工程各個環節脫節的問題,降低管理工作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提升投資的效益。
2、方便管理
過去同一個項目需要進行多次招標選擇,由不同的工程公司實施,承包商之間的管理工作存在交叉與模糊,提升了管理工作的任務量。而EPC總承包模式只有一個承包商,由承包商全權負責審計工作,更加方便,能夠明確責任人,并且合同關系得到了簡化,降低了管理工作的難度。
3、降低建設方風險
EPC總承包項目中的合同能夠將建筑工程進行過程中的風險與承包商分攤,二者共同承擔由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國家政策改變等因素帶來的風險,能夠使建設方規避風險,降低可能的經濟損失,但總承包商的管理風險增加。
三、EPC模式下審計工作的重難點與解決方案
(一)審計工作的重難點
1、固定思維模式方面
在傳統模式中,各個工程環節有著不同的責任主體,各自審計部門只需要負責某個特定方向的工作。但在EPC總承包項目模式中僅有一個,設計類企業大規模開展EPC總承包項目大約不足十多年,一般存在審計人員不足、思維固化、審計經費受控、審計經驗欠缺、審計人員以財務專業為主等困難,成為總承包模式下審計工作最大難點。
2、文件審查方面
EPC模式中,項目招標時承包方只需提供初步的方案設計圖,在施工過程中逐漸完成工程的設計工作并將圖紙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設計工作進度、質量、限額設計等影響EPC工程進度、質量、成本等因素,這些因素逐步成為審計工作重點。設計類企業設計文件的整合效率、效果給審計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
3、費用控制方面
在EPC總承包項目模式下,承包商負責整個工程的工作,需要在項目進行過程中根據施工圖不斷調整施工方案等,施工方案的變更直接影響項目費用控制。審計部門對于某些項目的費用、材料價格等往往無法進行精確的預算,只能給出模糊數字,這為審計工作帶來了巨大的不便。
4、設備管理方面
對于設備的監管和審計乃是整個工程項目中十分重要的'一環,設備一般為EPC總承包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設備從招標、采購、監造、安裝、驗收、倉儲、質保等各個環節的管理直接影響到EPC總承包合同的經濟效益。由于設備管理產業鏈條較長,審計工作涉及面廣,審計深度往往不夠。
5、工程物資方面
以各種建筑材料為代表的工程物資的審計也是十分重要的項目,審計部門在審核庫存物資的數量與種類,核實相應記錄,防止出現轉移物資、隱瞞真實情況、挪用物資等能力不足。
(二)有效的解決措施
1、轉變傳統的審計思維模式
總承包商的審計工作者應當改變固有的思維模式,建立EPC總承包合同模式下審計工作的程序。EPC總承包合同審計要拋開傳統財務審計的局限,以業務為起點,以問題為導向開展審計。
第一、以項目管理制度體系為基礎。項目審計要嚴格依據國資委、上級單位、公司總承包項目管理的相關制度、文件等開展,特別是各種嚴令禁止的工程管理行為。審計人員在審計開始前搜集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文件,掌握項目政策背景,明確審計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對審計重點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起指導性作用。
第二、實現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的融合。評價項目管理制度執行是否落實到位,制度是否存在缺失,通過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的融合,不斷完善總承包項目管理體系建設,強化制度落地工作,以項目深層次管理為重點,促進完善項目管理體系。
第三、逐步建立以風險為導向風險的審計機制。設計類企業已建立、風險信息系統,為以風險導向型審計提供了數據支撐,可以促進審計以重大風險為導向,發現審計重點和難點,作出科學計劃與決策。審計過程中,關注企業風險管理,并以專業判斷提出有效性意見,促進企業風險管控務實、深化。風險管控與內部審計相互促進發展,共同服務于企業發展。
2、明確審計工作重點
總承包商審計部門在EPC總承包模式下,為提高審計深度和審計效率,應科學合理確認審計重點工作,可遵循如下原則:一是把握基本點,開展審前調查,了解項目總體情況與特點。二是審前訪談,包括項目關鍵崗位、關鍵職能部門、技術專家、中介機構等等。三是查看、分析以往審計或其他檢查發現問題和管理建議,關注管理建議的統一性,對于在以往審計報告中出現過的類似問題,深入分析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四是查看風險庫以及風險應對情況,以風險為導向確認總承包項目審計重點。
3、與其他部門協商合作
EPC總承包合同執行涉及多方,而審計人員多為財務人員,審計在審計項目組人員構成上,一般應包括內部審計部門、費用控制、市場、財務、合同、采購等部門,各部門根據專業特征開展審計,具體根據審計項目范圍和特點確定。在內部審計人員數量較少、工作任務繁重、大型或者復雜的總承包項目審計也可采用聯合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合作開展審計工作,審計人員全程參與審計過程方式。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內部審計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審計工作開展過程可控,審計質量在控,通過審計開展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
(三)審計方法的創新
整個工程項目中各個部分都會產生大量數據,想要記錄并對其進行分類,單靠手寫記錄很難滿足工程的需求,另外也很容易出現錯誤。審計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做到與時俱進,采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進行數據處理與記錄,并多采用電子文件,增加文件傳輸效率。同時利用ERP系統、財務核算系統等信息系統,實現材料和數據采集,提高審計數據的準確性。
此外,還可利用單片機設計自動監測系統,能夠方便地采集物資和設備數據,并將其自動發送到終端,審計人員可以在短時間內對它們進行審計和處理,此舉能夠大大提升審計工作效率,減少完成工作所需付出的精力。
四、結束語
新的模式必將帶來新的變革,EPC總承包項目模式有著諸多優點,已經逐漸在建筑市場上占據重要地位,而隨著我國對建筑行業要求的提升,審計工作在其中的作用也逐漸增大,為此,審計工作者也應當力求進取,與時俱進,采用更加高效的方法完成工作,提高EPC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經濟效益。
五、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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