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激勵機制的博弈分析
在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是一個關鍵問題,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企業內部激勵機制的論文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摘要:一個企業要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應該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與創造性,調動員工積極性與創造性的一個有利工具就是激勵。本文以博弈為工具通過分析企業主與經理人的博弈關系,建立一個模型,進行定量分析。
關鍵詞:博弈論 ;激勵機制 ;委托-代理人。
1 緒論
1.1 我國企業激勵制度的現狀
企業的發展對我國的經濟建設起重要作用,在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是一個關鍵問題。而經營者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經營者的能力決定了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形成和演變。怎樣才能最大限度的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對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而發揮現代企業的效率優勢,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然而調動積極性與創造性的一個強有力手段就是激勵。激勵,是指人們朝向某一特定目標行動的傾向,它將影響員工怎么去適應一個組織。
員工在特定地點和崗位懷有特定的動機會影響生產率。美國學者曾經做過調查, 人在一般情況下, 只能發揮自己能力的20%~ 30% , 而在充分激勵的情況下, 人的潛力發揮程度可達到80%~ 90%.激發人力主體的內在行為動機,充分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就能使人力資源不斷增值。因此, 在企業組織結構、人員規模和培訓體系既定的條件下, 能否建立一套合適的企業內部激勵機制, 往往就成為決定職工個人積極性和企業整體效益的前提。
1.2 “委托代理”模型的理論框架
在非對稱信息情況下,委托人不能觀測到代理人的行為,只能觀測到相關變量,這些變量由代理人的行動和其它外生的隨機因素共同決定。因而,委托人不能使用“強制合同”(forcing?contract)來迫使代理人選擇委托人希望的行動,激勵兼容約束是起作用的。于是委托人的問題是選擇滿足代理人參與約束和激勵兼容約束的激勵合同以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當信息不對稱時,最優分擔原則應滿足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條(Mirrlees-Holmstrom?condition),這是由莫里斯(1974,1976)提出。
1.3現代企業的激勵機制
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所有者的收益和企業的收入不一致;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目標函數不一致。所有者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勵制度促進經營者努力工作成為了具有現實意義的的課題。本文擬在前人的基礎上,對企業內部激勵機制進行研究。通過分析激勵合同與企業內部各因素的關系,以期使激勵機制達到預期的最佳效果。
1.4 本章小結
一個企業要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應該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與創造性,調動員工積極性與創造性的一個有利工具就是激勵。在企業內部各種激勵機制是否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怎樣設計?本文以博弈為工具通過分析員工與員工,企業主與經理人的博弈關系,建立一個模型,進行理論及定量分析。
2 員工與員工的博弈分析
2.1 智豬博弈
在經濟學中,“智豬博弈”(Pigs'payoffs)是一個著名博弈案例。豬圈里有兩頭豬,一頭大豬,一頭小豬。豬圈的一邊有個踏板,每踩一下踏板,在遠離踏板的豬圈的另一邊的投食口就會落下少量的食物。如果有一只豬去踩踏板,另一只豬就有機會搶先吃到另一邊落下的食物。當小豬踩動踏板時,大豬會在小豬跑到食槽之前吃光所有的食物,才能獲得最佳結果。
“小豬躺著,大豬跑”的現象是由于故事中的游戲規則導致的,規定的核心指標是:每次投食的數量及踏板到投食口的距離。放在企業環境下,就是激勵力度與激勵規則的關系。這個故事給了競爭中的弱者(小豬)以等待為最優策略的啟發,但對于社會或企業而言,對企業而言,也就是建立合適的激勵規則和激勵力度。
2.2 員工與員工的博弈分析
員工與員工之間,同樣也存在著博弈關系。這種博弈關系基于人的理性(利己性也可以說是自私性)而產生的,以最少的努力獲取最大的回報或者是與其他更為努力的人獲得相同的回報,是員工的最優選擇。然而企業的工作總要有人完成,員工之間的博弈關系就形成了。而基于員工之間職位高低、職業技能、人際關系等因素的不同,這種博弈關系是一種非均衡的博弈關系。如,在不同的職位的員工之間,就存在著不平等的博弈。部門經理可以獨吞其管轄內員工的`成績得到升遷,而原本成績斐然的底層員工卻被埋沒。
2.3 本章小結
不難看出,大多數員工之間存在的是“智豬博弈”式的博弈關系。這種博弈關系是由于員工之間強勢與弱勢地位而形成的,企業作為這個博弈關系的環境,最終結果的承受者和激勵規則的設計者,就應該找出一個能夠調動員工積極性的規則(制度),以期達到企業資源最優化,企業的效益最大化。有人就認為,一個企業的管理是否完善。
這不由讓我們產生反思,美國有世界上最好的公司制度,有強有力的監督機制,有完善的法治體制,為何制度會失效呢?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創造價值的主要實體,它的活動需要博弈,更需要規則。但我們在分析中不能忽略一些“人性化”的因素。
3 企業主與經營者的博弈分析
假定企業主為委托人,經營者為代理人?紤]在信息不對稱時,即委托人不能觀測到代理人的行動和外生變量。只能觀測到企業的利潤水平。問題的關鍵就是設計一個激勵合同,使委托人最大化自己的得益,同時無論委托人如何獎懲代理人,代理人總會最大化自己的得益。
3.1 企業的收益函數
企業在t時期的收入為yt與t時期代理人的努力程度at以及t時期企業的資產質量bt直接線性相關。
yt=αt*at+βt*bt+ε (3-1)
其中αt,βt都是系數,而且在t時期內是一個定值,ε代表市場上出現的隨機事件(外生變量),規定它服從正態分布,E(ε)=0.假定合同初期的資產質量為b0,是不受現任代理人行為影響的常量。
3. 2企業主的收益函數
在代理人履行自己的職責之前,委托人與代理人簽定激勵合同,規定如果達到一定的經營目標,利潤留成,股票期權等,直接同經營業績掛鉤,也可視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的獎金比率,在合同期內它不隨y的改變而改變,所以可以得到代理人t時期的合同收益函數:
ωt=s+βt*yt (3-2)
這個函數的特征是企業收入的任何改變都會引起代理人合同報酬的改變(Δω=βt*yt),βt為t時期委托人與代托人占有企業的收入,但同時必須支付給代理人報酬,所以企業主時期收益函數為
πt=yt-ωt=yt-(s+βt*yt)=-s+(1-βt)(αt*at+βt*bt+ε) (3-3)
企業主t時期的收益函數期望為:
E(πt)=-s+(1-βt)(αt*at+βt*bt) (3-4)
3.3經營者的收益函數
代人可以根據激勵合同取得報酬ω=s+βy,但他必須付出努力采取有效
μt=ωt-ct=s+βt*yt-c(at)=[s+βt(αt*at+βt*bt+ε)]-c(at) (3-5)
代理人t時期的收益函數的期望為:E(μt)=-s+βt(αt*at+βt*bt)-c(at)
3.4合同設計
由上述分析可知,據“委托_代理人”的理論框架,合同的目的就是最大化委托人的得益,所以委托人最大化函數為:
3.5本章小結
以上分析中,遵循信息經濟學的通常假設,視企業主為風險中性者,而經營者為風險規避者,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最優激勵合同要求代理人承擔比對稱情況下更大的風險。由于企業主不能觀測到經營者的行動a,以及市場的隨機事件。在給定s*,β*時(3-9),他不但考慮自身的利益,而且還必須考慮這樣的合同是否為代理人(經營者)所接受,這正是博弈思想的反映,一方的選擇要考慮另一方的選擇。所謂“最優”就是雙方博弈的一種均衡結果。
結束語
本文以博弈論作為工具,對企業內部激勵機制,進行理論及定量分析,用博弈經典模型“智豬博弈”對員工與員工之間的博弈關系進行理論分析,用“委托-代理人”理論,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在時期內對企業主與經營者的博弈關系進行分析,雖然很直觀,但企業內部涉及很多利益方,還有很多“人性化”的因素。針對不同的博弈方,激勵手段都應有所區別,都須進行深入思考。總之,一個企業內部所須的最優激勵機制(合同),目的都要充分發揮經營者的能動性,增強企業活力。
致 謝
我在完成這篇論文的過程中得到了很多人的幫助,在論文定稿之際,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首先我要感謝我的指導教師***老師,這篇論文從選題、查閱資料、問題總結、方程構建及最后的組稿,楊老師都給予了我極大的幫助,在她的悉心指導下,我才得以順利地完成整篇論文的全部工作。
其次我要感謝我的同學,特別是和我同組的何芳,段國珍,我們經常在一起討論、交流、相互提出意見或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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