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與漢字
一、引言
“弗萊與中國”這一主題之中蘊含著文化人類學所說的“文化傳播”(diffusion)和“涵化”(acculturation),因而可以從人類學的角度去觀照。按照美國人類學者赫斯科維茨(M·J·Herskovits)的區分:“傳播是對已經完成的文化變遷的研究,而涵化則是對正在進行中的文化變遷的研究。”(1)換言之,文化涵化可理解為外來文化要素在本土的傳播過程,而這一傳播過程中實際發生著兩種文化相互作用的結果。80年代以來的中國文學批評在西方各種理論流派的沖擊和影響下發生了重大的變革,弗萊的原型批評和精神分析理論、接受美學等外來學說一樣,在不到十年的時間里就已在中國的學術土壤之中扎下了根,并且日益擴大其影響力,滋生出越來越廣泛的花果。文化涵化過程中常見的“取代”、“增添”、“排拒”、“綜攝”等現象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現,原型批評同中國原有的批評模式如何在相互適應和調整之中求得新的變化生機,已成為譯介引進的熱潮之后學界所矚目的課題。
據人類學家的看法,文化涵化中最有效也最具生命力的不是單向的移植和取代,而是雙向交融的“綜攝”。以此來評估“弗萊與中國”這一主題,似應從雙重意義上獲得理解:弗萊的原型理論對中國文學研究的啟示和借鑒作用,以及中國的文化傳統對于弗萊的文學人類學構想所應有的啟示和幫助又是什么。關于前一方面,學者們已做出了相當的努力,出現了不少應用原型批評方法于中國古代和現當代文學研究的實例;可是后一方面的問題卻幾乎沒有得到相應的關注,甚至還沒有作為學術課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筆者過去也曾致力于弗萊理論在中國的介紹和傳播,在本文中擬對后一方面被普遍忽略的問題做一點探討,以期使西方的批評理論同中國文化土壤達成更加有機的“綜攝”(Syncretism)性融合。
二、原型批評的中國視角
在《批評的解剖》一書中,弗萊強調了原型批評特有的視界對于系統理解文學現象的重要意義,并且相當成功地為如何從上古宗教與神話中探尋和把握文學原型的問題做出了示范性的說明。按照弗萊的看法,對于西方文學傳統而言,有兩大本文體系構成了原型的淵藪,那就是古希臘的神話和希伯來人的《圣經》。相對于中國文學傳統而言,是否能夠按照同樣的方式從神話與宗教中梳理出原型意象的完整體系呢?我對此持有保留態度,理由在于,在中國的漢語文化史上,既不存在像希臘羅馬神話那樣豐富而完整的神話體系,也沒有產生類似于猶太-基督教那樣的人為宗教及其圣典。我們只有少量殘缺、零碎的神話本文片斷和敘事規模尚未成熟的史詩雛型,其原型意義顯然不能同西方神話與史詩相提并論;在上古時期的中國,像猶太-基督教那樣占據著意識形態中心地位的是“儒教”--個別學者認為它構成了中國式的人為宗教,多數人則認為它還不是宗教,只是一種社會政治和倫理的思想體系(儒家)。儒家不僅沒有為漢族保留傳承遠古的神話,反而以激進的理性姿態拒斥神話以及一切超自然的幻想,這種態度在孔子關于“不語怪力亂神”的教訓中表現得非常明確。就在儒家理性的壓制和消解之下,以神話史詩為源的敘事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先天發育不良,直到封建時代的后期才以小說和戲劇的形式獲得相對的發展。有鑒于此,在中國文化中探求文學原型的嘗試似應與西方批評家弗萊所倡導的途徑略有不同。筆者在此著重探討的是漢字對于原型研究的重要價值。
三、原型、漢字與“象”
中國古代宗教與神話的相對不發達并沒有使中國文化中源遠流長的神話思維傳統受到阻礙和挑戰。與西方哲學相比較,中國哲學并沒有向形而上的抽象思辨方向獲得長足發展,反而在相當大程度上保留著神話思維即象征思維的特征!吨芤住匪“觀物取象”和“因象見意 ”,儒家詩教所倡導的“引譬連類”,都表明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以具象符號為媒介的特點。為什么神話本文的匱乏和神話思維的盛行在中國文化中并行不悖呢?其主要因素似乎在于漢語文字。
中國神話的零散和無系統是以世界上保留神話思維表象最豐富的符號系統--漢字的象征性為補償的。漢字的早期形態本身就是研究神話思維象征系統的極寶貴的直觀性材料,它會為象征人類學做出重大貢獻,可惜這筆罕見的文化遺產尚未得到人類學家的足夠重視。今以原型批評的眼光來看,古漢字對于原型研究確實大有助益。
從榮格和弗萊等人對“原型”的釋義來看,它實質上是一種以語言為主要表現媒介的形象。正因為是形象,才與哲學思維的符號形式--概念范疇區別開來。榮格說原型是人類集體無意識的顯現形式,它近似于列維-布留爾所說的“集體表象”和毛斯所說的“想象的范疇”(2)。這些說法都暗示出原型的具“象”特征。弗萊不像榮格偏重從心理學的意義上解說原型,而是側重從文學藝術角度去解說,他把原型界定為文學中典型的反復出現的意象(3);在另外一場合又說原型是一些“聯想群”(associative clusters)(4)。不論把原型理解為“意象”還是“聯想群”,它在有“象”這一點上都是一致的。漢字之所以和原型有內在關聯,因為作為象形文字的古漢字也正是以“象”的保留為其符號特性的。成中英先生指出漢字的.構成規則“六書”均與“象”有關:
中國語言以形象為主導。中國文字是象形文字,“六書”就以象形或取象為主,當然也有象聲,都是對客觀自然現象的模仿。指事也以形象-符號顯示自然關系,模擬自然關系。會意則是對事態的復雜關系的顯示,不是單純的象形。這基本上決定了中國文字的形象性。轉注、假借則是語義的延伸,是象形文字的形象性延伸出去。語義的延伸也代表了形象的延伸。(5)
既然漢字本身保留了造字之初的許多集體表象、象征意象和模擬性形象,這對于發現和歸納原型的嘗試顯然大有裨益。舉例來看,漢語中意指“象”這個概念的字,其本身至今仍保留著概念化抽象意義所由產生的那個具體的表象。如古文字學家唐蘭先生所述,象形字的來源便是圖畫字,先民造字者描摹一種物形的時候,由于觀察和表現上的偏差,顯得不很逼真。經過長久訓練后才能把物體畫得逼真。當一頭巨象的圖畫完成后,看畫的人不約而同地喊出“象”,于是“象”這個字在中國語言里就成了“形象”、“想象”、“象效”、“象似”等語的語根。(6)在這里,中國人關于“象”的概念之原型可以從這個字的古寫法中直觀地加以認識--甲骨文中的“象”字乃是當時中原地區常見的大象之寫生符號。弗萊在《批評的解剖》結論部分賦予批評家的職能--重構或再造(reforge)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