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高校英語教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論文
1 引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法律服務國際化進一步深入發展,社會對法律和英語人才的需求應該是直線上漲的趨勢,然而根據麥可思研究院發布的就業藍皮書《2012 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曾經是最熱門的英語和法律專業畢業生淪為就業率最低的紅牌警告專業。這種社會需求趨勢與專業人才教育培養存在嚴重矛盾的現實向教育工作者發出了非常明顯的信號,也就是我們培養的法律人才沒有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真正需求,社會需要的是精通英語的法律人才。為此,必須認真審視目前的法律專業英語教學模式,并及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2 法律專業英語教學模式的現存問題
2.1 當前法律英語教學未達到滿意效果
根據陸艷芳《基于問卷調查的法律英語學生學習需求分析及啟示》一文的調查研究數據,在教材與教法方面,學生對現行教材的使用滿意度很低,僅為 16%。而且過半數的學生希望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同時認為教材的選用對學習效果意義重大。半數以上的學生希望用多媒體全英文授課。然而現實中法律英語教學并沒有受到教育部門的重視,針對性的政策引導和科研資助幾乎為零。雖然在國內高校里有部分學者基于自己教學的需要分別編寫了《法律英語》教材,但是絕大部分教材均缺乏實用性。根據筆者的授課經驗,按照目前教材的安排對學生進行講授,很難達到
預期效果。
2.2 法律英語教學與公共英語教學嚴重脫節
杜金榜認為,法律英語課程的突出特點是教學目標的“雙高”。所謂雙高,是指對學生法律基本功的要求高,對他們的英語交際能力要求高,二者缺一不可。同時,杜金榜教授也指出法律英語教學的雙高目標實現中遭遇三大困難:首先是法律和英語兩個系統不易融合,法律知識和英語知識分別屬于不同的學科領域,并且屬于均非很容易就可以熟練掌握的知識領域。因此,兩者之間出現的不融合現象比較正常。其次,法律英語的課程設置普遍在法學專業大二階段,即第三或第四學期,并且課時配置明顯不足,按照現有的課時量根本無法完成教材的系統講授和學習。第三,法律英語復合型資源極其短缺。由于對法律英語課程的講授需要教師具備扎實的法律和英語功底,所以,一般英語教師和法學教師很難勝任。Waters & Vilches 把法律英語區分為兩種不同層次的需求:即“foundation building”(打基礎)和“potential realizing”(潛能開發)。筆者認為,法律英語的教學目標對學生的法律基本功和英語交際能力同時提出了較高要求,在培養綜合性法律人才的大背景下,要想完成預期的目標,就必然要求學生首先從法律和英語兩個方面進行基礎夯實和潛能開發。
3 法律英語的教與學必須默契配合
3.1 法律英語的教學效果離不開學生的興趣參與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英語學習尤其需要學生的興趣,法律英語則是必須有興趣才能深入鉆研的科目。首先因為法律語言本身就是極具專業性的,即便在美國有許多人做不了律師,首要的原因是對深奧難懂的法律語言的無奈,而且在表達同一個漢語意思時要區分不同的情形和場合,比如表達“判決”的詞匯有: judgment(用于民事、行 政 案 件) 、 determination ( 用于 終 審 ) 、sentence (用于刑事)和 verdict (由陪審團作出)。如此繁瑣的表達往往讓許多學生望而卻步。正是由于法律語言(legal language)具有先天的生僻性和特別的正式性,使得多數學生難以培養起法律英語學習的興趣,并且直接導致學習效率的降低。因此,法律英語課程的教學效果就很難達到令人滿意的程度。
3.2 學生的公共英語基礎具有決定性作用
討論法律英語課程的教學效果時,一個不能回避的條件就是法科學生的公共英語基礎,Waters & Vilches 之所以把打基礎( foundationbuilding)視為法律英語潛能開發的一個重要條件是有其深刻意義的。另一方面,我國公共英語教學的效果也是不能拋開的話題。
4 完善法律英語教學模式的對策
4.1 重視對學生基本英語應用技能的訓練
基本英語應用技能應當是每一個大學生必須具備的素質之一,然而實際上我國非英語專業大學畢業生能夠說一口流利英語的極少,究其原因,就是學校對學生的英語實際應用方面長期忽視,過多地強調了考試的需要,造成中國學生一開始學習的就是啞巴英語。如此,還催生了專門進行英語聽說應用培訓的社會培訓機構,實際上是由他們完成對有需要的大學生進行英語應用的教育培訓,筆者認為,這本身就是比較反常的現象。
4.2 加強學生法律基本知識的培養
法律基本知識是法學人才必備的知識體系內容,然而當前我國的法學教育體制則是更加側重于應試教育,從原則上已經嚴重偏離了正確的軌道。據筆者調查,目前大學本科法學畢業生由于就業率較低,從而推動學生從剛一進入大學就被灌輸要參加各種各樣的考試,諸如:計算機二級考試、英語四級考試、司法考試、研究生考試,學生每天的學習生活實際上就是在為應付這些考試而被動地學習,極少能靜下心來鉆研一下某個學術問題,甚至連深思的機會都沒有。學生除了上課程表上滿滿的課程外,還需要參加一些課外的培訓課程。整個學習都是為考試準備了,根本不是為自己準備的。所以一旦考試過后,所有的短期記憶知識點隨之付諸東流,如此就形成了惡性循環,雖然學生畢業了,但是并不能真正掌握該專業的基本知識。因此,筆者認為,學生必須真正認真地鉆研法學基本知識,包括每一個原則規則的由來,他們的英文和拉丁文淵源。如此,才能真正培養學生的專業學習興趣,才能對那些枯燥的學術用語真正了解和掌握,并進而促進專業英語的學習興趣培養。
5 結束語
法律英語教學是當前經濟全球化和法律服務國際化的趨勢下,法學教育工作者及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必須正視的一個問題,在當前法學畢業生就業形式嚴峻的態勢下,我們必須深思并檢討當前的法學教育模式中突出問題。而我國高校法學院系還沒有充分認識到這個問題,所以,在資源配置和師資培養方面都沒有認真地對待,然而,對這個問題的長期忽視,必然會影響高校法學人才培養的質量,同時也會導致法學人才的培養與社會需求脫節,造成法學畢業生就業率更加受到影響。因此,筆者認為,法律英語教學模式必須及時做出系統的調整,為打造國際化復合型人才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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