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5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5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6日稱,廣東省政府決定從2015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這是時隔兩年后廣東全省各地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19%。
此次調整后廣東仍保持四類最低工資標準(深圳除外):
1、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2、第二類標準為151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
3、第三類標準為13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
4、第四類標準12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
廣東省人社廳提醒全省各類企業要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職工理性維護自身權益。據了解,省人社廳將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施行后,就新標準的執行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
廣東省年收入前十的行業:
1、金融業:平均月薪6921元
2、咨詢與調查:平均月薪6493元
3、廣電及文化藝術業:平均月薪6184元
4、電氣/電工機械及器材制造:平均月薪5522元
5、法律服務:平均月薪5511元
6、批發業:平均月薪5450元
7、軟件業:平均月薪5432元
8、家電及電子產品零售:平均月薪5426元
9、職業中介服務:平均月薪5367元
10、計算機服務業:平均月薪5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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