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評優活動策劃書
五四精神代表著誠實的,進步的,積極的,自由的,平等的,創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愛互助的,勞動而愉快的,全社會幸福的統一體現。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網PQ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來的五四評優活動策劃書,僅供參考。
五四評優活動策劃書(1)
為紀念“五四”青年節,進一步加強團的建設,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自身優勢,調動廣大團員青年的積極性,為學校育人工作做出貢獻,學校團委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評選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的工作。
一、評選內容:
1、五四紅旗團支部:積極組織參加各項活動;有認真負責、組織能力、號召力強的團支部干部;班級團活動豐富多彩;團員學生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實踐活動;班級共青團工作的開展富有特色。
各班級團支部自行申報,填寫《吉化職業中專五四紅旗團支部申報表》,同時上交支部申報材料(a4紙打印)。
2、優秀團員:積極參加團的活動,模范履行團員義務,勤奮學習,努力工作,成績顯著,在同學中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有較高威信。
各班級團支部限報2名,填寫《吉化職業中專優秀團員登記表》。
3、優秀團干部:除具有優秀團員的條件外,擔任團部,熱愛團的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作風扎實,密切聯系廣大團員青年,深受大家的好評和擁護。所在團組織建設規范扎實,圍繞校團委的工作,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
各班級團支部限報1名,填寫《吉化職業中專優秀團干部登記表》。優秀者可參加“標兵團干部”的評選,需上交個人事跡申報材料(a4紙打印)。
二、評選要求
各團支部對評選工作要高度重視,認真評估考核,促使評選活動切實起到促進班級建設的作用,要將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同評優工作相結合,要通過這項工作達到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目的。
五四評優活動策劃書(2)
主辦單位: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機電學院團總支
承辦單位: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機電學院團總支組織委
承辦時間:五四前五個星期
承辦目的:為了激勵我院廣大青年團員努力學習,敢于創新,樂于奉獻,激勵團干服務青年,更好的做好排頭兵的作用,奉獻青春力量。對一些表現突出的團支部、團干部和團青年進行表彰,并授予“先進團支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的稱號。以此更好的激勵各青年團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共青團工作不斷邁向新臺階。
承辦流程:
一、“五四評優”工作前的準備:(第一個星期)
1、在“評優”工作開始前,召開各班團支書會議,強調“評優”工作的重要性、目的以及具體的工作流程。(給每位班級團支書發一份評優條件)
2、團支部召開支部會議,由聯系黨員在會議上宣讀“評優”工作的目的'和具體流程以及黨校培訓候選人必須達到的基本條件。確保所有同學了解“評優”工作。
二、推舉候選人名單:(第二個星期)
1、學生黨支部、團總支、學生會可以向團支部推舉候選人若干名。
2、個團支部對符合“評優”條件的同學進行推舉
3、團支部委員、班委、各班聯系黨員、各班助理班主任以及班主任共同商量,推舉候選人
4、推舉的名額原則上為指不上交入黨申請書的6%
三、民意調查:(第三個星期)
1、個團支部對班主任、助理班主任、班級聯系黨員、團支部委員、班委推舉上來的人員向全班同學公布
2、召開團支部會議,以無記名方式對候選人投票;團支部會議由班里的團支部召開,須有全班同學的2/3的人員出席,收回有效票需占發出票數的2/3才有效
3、會議原則上需有班主任、助理班主任、班級聯系黨員、團總支聯系委員共同出席,同時必須由班級聯系黨員和團總支聯系委員擔任監票人,由團支部推舉兩名非候選人擔任唱票人和兩名非候選人擔任計票人,否則該次選舉無效
4、會議結束后,聯系黨員和團支書必須以書面形式將選舉情況和選舉結果回報給團總支留檔備查以及在三天內把當選候選人的資料上交給團總支審核
四、學生黨支部和團支部調查審核候選人名單:(第四個星期)
1、團總支給各支部上報上來的進行黨校培訓的人員進行民意調查
2、團總支由部門部長一起給選送上來的候選人進行評論,在次基礎上到升入到個團支部進行民意調查,參與評論和調查的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的保密制度
3、團總支根據討論和調查的結果確定“評優”名單
4、通過系黨總支審核批準,最終確定黨校培訓人員的名單
五、團總支將評優名單在學院公布欄和學院網站向全院同學公示一周。團員群眾可以在公布后一周內就推舉結果向團支部或團總支提出異議,團總支將嚴格審查相關情況。(第五個星期)
經費預算:只要用于打印資料方面,30元左右
附:
一、“評優“條件:
1.推選到黨校培訓的團員學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入黨動機端正,共產主義信念堅定,真誠地擁護、積極地執行黨的方針、路線、政策;
(2) 各方面表現突出,思想要求進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和道德觀,有遠大的、崇高的人生目標;
(3) 尊敬師長,與同學相處融洽,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能密切聯系群眾;
(4) 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和系的各項規章制度;
(5) 已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遞交期限超過6個月;并定期向黨組織遞交思想匯報。
(6) 沒有受過各級團組織的任何違紀處理;
(7) 成績要求:上學年成績無重修。非畢業班學生的成績在班排名50%以內,畢業班學生的成績在班排名60%以內。成績主要以綜合測評為準,新生班及其他如遇綜合測評成績未公布的情況則以上一學期的學業成績為準。新生班第一學期則參考平時表現和課堂表現。
2.在符合基本條件基礎上,具備以下條件者可優先考慮:
(1) 獲得學校年度“三好學生標兵”、“優秀三好學生”、 “三好學生”、“優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團員”等稱號;
(2) 積極進行課外科研活動,在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二作者);
(3) 積極投身校園文化活動,獲得校級以上獎勵;
(4) 積極參加青年志愿者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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