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新生入學須知
剛入學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注意的,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新生入學須知”,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報到時間:2016年九月六日、七日,新生請勿提前到校。
二、報到地點: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嘉庚路8號華僑大學華文學院(集美龍舟池北側)。
特別說明:華文學院不在校本部泉州市,而在廈門市集美區(qū)。
三、應帶材料:
1、《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身份證及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5張。
2、黨團關系遷移
、劈h員組織關系遷移:福建省學生黨員關系遷入華僑大學黨委組織部;其他省份的學生黨員組織關系遷入福建省泉州市委組織部。
、茍F員關系遷移:團員應憑團員證遷移組織關系,并攜帶團員檔案。
3、戶口遷移證:對外漢語專業(yè)福建省內學生一律不遷移戶口。非福建省的學生必須遷移戶口,來校時請帶齊本人戶口遷移證(只能一人開一張)、居民身份證(若已辦理)。戶口關系一律遷入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市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戶口遷移證上須蓋有原戶籍地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并寫明居民身份證號碼和簽發(fā)日期及父母親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新生,應持有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并注明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及父母親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注:遷移證姓名與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上的姓名必須一致)。
4、新生檔案:根據學生所在省(市、區(qū))招生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新生檔案的轉移手續(xù)。
、欧灿墒(市、區(qū))招生辦統一郵寄檔案者,新生本人不必辦理。
、品残鑲人辦理者,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縣(市、區(qū))招生辦辦理檔案轉移手續(xù)。若自帶檔案者,請妥善保管,不得拆封,到校報到時繳交;若通過郵寄者,在檔案袋上注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yè),并寄給福建泉州市華僑大學招生處收(郵編362021)。
四、2008級新生每年應交納的費用如下:
1、學費:3900元
2、住宿費:500元
3、代收教材費、體檢費、保險費等各種代辦費約為600元(代辦費詳細清單待入學注冊時告知)。
五、生活用品:被褥、蚊帳等生活用品可自行攜帶,亦可入學后購買。
六、費用交納辦法:學校統一為新生辦理中國工商銀行電子借記卡,卡及密碼將隨同錄取通知書寄出。新生可到當地工商銀行的任何一個網點將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生活費等款項存入學校統一辦理的借記卡里;當地沒有工商銀行的新生,可將所需費用采取匯款方式,從當地其他銀行匯入學校統一辦理的借記卡里,保存“匯款人回單”(以便查對)。所有新生應在報到前10天辦理好存款或匯款。
七、新生應于規(guī)定時間報到,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若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應提前向我校招生處辦理請假手續(xù)(因患病遲到,應取得鄉(xiāng)鎮(zhèn)一級以上醫(yī)院的證明),電話:0595-22695678,傳真:0595-22691575。
八、來校路線:可乘坐汽車、火車、飛機到廈門。乘汽車的學生直接在集美長途車站下車;乘火車的學生可在廈門火車站轉乘18、50、51、52路等開往集美、杏林方向的公共汽車到集美;乘飛機的學生下飛機后可坐出租車到華文學院。
九、咨詢電話:新生若有疑問,可向我校華文學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592—6068011,傳真:0592—66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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