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本結構
可依次由標題、啟語、正文、結語、署名、日期六部分組成:
標題:或以文種“承諾書”為題;或由事由+文種“承諾書”組成,如“廉潔自律承諾書”;或由單位名稱+事由+文種“承諾書”組成,如“××市××局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承諾書”。
啟語:說明簽署承諾書的目的,表達作出承諾的意愿,用“我鄭重承諾”、“我向……作以下承諾”一類語句引出正文。
正文:其內容主要是作出具體的承諾,大多采用分條式寫法。
結語:是一些表態性語句。
署名:是承諾人的簽署。承諾人是單位的,先寫單位全稱,加蓋單位印章;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或蓋上其簽名章。承諾人是集體的,先寫上集體名稱,后由該集體內所有成員一一簽署,或由該集體主要負責人簽署。承諾人是個人的,由個人簽署,簽上姓名。
日期是簽署之日,年、月、日齊全,規范書寫。
2寫作要求
其一,承諾書是簽署人內心真實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過場,忌出于無奈。
其二,承諾書的內容要有針對性、概括性、可行性,要突出重點,要簡明扼要。
其三,承諾書本身雖無法律效力,但有約束作用,簽下承諾書,就得考驗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