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僅是一方的聲明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是不同的。還是對承諾書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yǎng)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xiàn)我們學校學子優(yōu)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yǎng),端正考試態(tài)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于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guī)、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guī)定,考試中如有違反,愿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nèi)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nèi)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幫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jiān)考人員管理。
XXXXX學校
二〇xx年xx月十七日
班級:
時間:
承諾人簽名: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本人自愿參加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現(xiàn)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guī)定和守則,保證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有關報名規(guī)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有關規(guī)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jiān)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guī),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學生住宿承諾書)
二O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全體同學們:
20xx年10月自學考試馬上要開始了,為嚴肅考場紀律,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以下五點對考試違規(guī)處罰的規(guī)定每個考生務必知曉:
1、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的,取消當次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
2、組織團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送試題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停考三年,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jiān)考老師發(fā)生沖突,不買賣答案。
認真復習備考,誠信考試,珍惜榮譽,杜絕作弊!
繼續(xù)教育學院東區(qū)學工辦
20xx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