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住宿承諾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在寫作上,承諾書有一定的書寫規范。還是對承諾書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在外住宿承諾書,歡迎大家分享。
在外住宿承諾書1
因本人(身體健康、生活習俗,家庭)等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我志愿與學校簽訂《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承諾書》。作為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的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所提供的校外住宿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2.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和聲譽的`活動。
3.保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積極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4.對校外住宿地址及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本人應及時與學院聯系變更地址和聯系電話。
5.學院已向我詳細說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后果和我本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保證加強本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護,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和第二十條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院承擔責任。
承諾人:
日期:
在外住宿承諾書2
因xx班同學及家長的強烈要求,住宿校外。為了加強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分清安全管理責任。
學生及家長作出如下承諾:
一、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的教育管理負責。在走讀期間家長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1.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因校外住宿而導致的人身、財產、交通、飲食等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全權負責。
2.家長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系電話,主動了解學校的作息時間安排,督促子女認真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假如學生和家長提供給學校的資料信息不準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自己承擔。
3.走讀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校外安全有家長負責。學生放學后,到網吧、游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后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打架斗毆以及酗酒等有危險性活動出現的事故有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4、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家長一定向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產生的一切安全以及其他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走讀生的職責
1.走讀生辦理走讀胸卡,離、入校要自覺接受門衛對佩戴走讀胸卡的檢查。除了參加學校、班級集體活動外,一律按時回家,不在校內外逗留。
2.走讀生入、離校時間已知道。
。.走讀胸卡由學工處辦理,若有遺失,及時申請補辦,走讀胸卡限本人使用,不轉借、造假。在籍就讀期間若有違規現象,由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此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就讀結束之日止。
承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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