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
城建稅
納稅義務人:
1、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
2、外資企業不交;
3、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率
。ú檠a三稅的同時補、罰,但計稅依據不包括三稅的罰款和滯納金)
1、市區 7%
2、縣鎮 5%
3、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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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1、代扣代繳以受托方稅率為準;
2、無固定場所,在經營地繳。
1、免、減三稅的同時也免、減城建稅
2、三稅退庫,同時退庫
3、機關服務中心為內部后勤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暫免征
4、 三峽工程建設基金,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免征(新增) 一、納稅環節:同三稅(限于內資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應納三稅的環節,不包括出口環節和進口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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