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稅務登記證辦理所需材料
企業單位稅務登記證辦理所需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以及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3、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7、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二級分支機構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非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由總機構出具的二級分支機構的有效證明。
8、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9、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1)、企業基本情況表。(2)、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3)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
11、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 常駐代表機構登記需提供: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注冊地址及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應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應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應提供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首席代表(負責人)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5、外國企業設立代表機構的相關決議文件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代表機構名單(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7、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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