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使用稅
車船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應繳納的一種稅。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船使用稅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車船使用稅的名詞解釋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于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于國內河流、湖泊或領?诎兜拇,按照其種類(如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載人汽車、載貨汽車等)、噸位和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使用行為稅。
車船稅稅額標準:乘用車按其排量劃分七擋
1.0升以下車型車船稅為60—360元
1.0升—1.6升為300—540元
1.6升以上—2.0升未360—660元
2.0升以上—2.5升為660—1200元
2.5升以上—3.0升為1200—2400元
3.0升以上—4.0升為2400—3600元
4.0升以上為3600—5400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使用應稅車船、從使用之日起,發生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
(2)納稅人新購置車船使用的,從購置使用的當月起,發生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
。3)已向交通航運管理機關上報全年停運或者報廢的車船,當年不發生車船使用的納稅義務。停運后又重新使用的,從重新使用的當月起,發生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
拓展:
重慶車船稅新標準
按照《重慶市車船稅實施辦法》規定,全市乘用車、摩托車選取國家給定的低線稅額標準,客車、貨車保持不變。
按照辦法規定,全市乘用車、摩托車選取國家給定的低線稅額標準,客車、貨車保持不變。具體是:
1.0升(含)以下的年交稅額120元(現行稅額2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交稅額300元(現行稅額4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交稅額360元(現行稅額40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交稅額660元(現行稅額4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交稅額1200元(現行稅額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交稅額2400元(現行稅額400元);
4.0升以上的年交稅額3600元(現行稅額400元)。
按照規定,我市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等免征車船稅;從事城鄉公共交通的客運車輛,經縣以上(含縣級)地方稅務機關核準,減半征收車船稅。綜合來看,全市稅負降低的車輛占比為80.6%,稅負不變的車輛占比為13.6%,稅負提高的車輛占比為5.8%。
同時,重慶市車船稅申報納稅期限定為: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在投保交強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從2012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車船稅由具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代收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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