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銷注冊商標
如何撤銷商標?
1、簡要說明
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注冊商標的申請。
2、辦理途徑
申請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3、辦理步驟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4、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人辦理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應提交以下書件:
(1)、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
(2)、對被申請撤銷商標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同時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提交加蓋申請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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