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的區別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的區別,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兩者的概念不同。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法人代表,也可稱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于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
2、兩者所指向的對象不同。
法定代表人只能是確定的一人,而法人代表是不確定的,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受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職權的其他人。
3、產生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而產生。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律或章程規定依法定程序產生。
4、權限不同。
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而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要受到授權范圍的限制。
5、登記、變更的程序不同。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法律程序。而法人代表不需要登記,變更也不需要程序。
6、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法人代表在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利時造成他人損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法人承擔,只有超出委托權限范圍所為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才由法人代表承擔。
而法定代表人是當然的法人代表,通常情況下,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的區別
我問過很多企業老總,你是不是企業的法人。大部分的老總給我的回答是“是,我就是企業法人”,甚至我國的一些著名媒體在講到法定代表人的'時候,一直使用這個稱呼,叫做法人,一些著名的企業調查網站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標注為法人。這真的是讓我感到痛心疾首,可笑又可氣的現象。
在法律上,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法人是一個組織。根據法律的規定,中國的法人組織分為四種,第一種叫國家機關法人,比如說國務院,就屬于國家機關法人;第二類叫社會團體法人,比如說北京市婦女聯合會,共青團中央;第三種叫做事業單位法人,比如說北京圖書館,清華大學;第四種叫企業法人,在中國數量最龐大的法人組織就是企業法人,中石油、中石化、阿里巴巴、騰訊等等都是企業法人。
因此你會發現由于法人是一個組織,它并不具有生物意義上的組織體,也就是不會說話,不會吃飯,不會表態,不會唱歌,但是法人組織作為社會中的一種主體,他也享有獨立的思想以及真實的意識表示。那么由誰來代表法人組織向對方或者全社會發出其真實的意識表示的聲音呢,這個主體就叫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就是法律規定由他代表法人組織的一個自然人,因此,請記住法定代表人一定是一個自然人,而不可能是一個組織或者機構,所以法定代表人他是代表法人組織表態的重要人物。
我詢問過投資辦企業有十年以上歷史的企業家,大部分的企業家仍然無法分清股東、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這些概念或職位之間的聯系和區別。我們在之前的課程中曾經說過這個話題,股東是投資者、出資人,董事是經營管理者,是出力的人,這兩個概念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系,也就是說股東可以去做董事也可以不做董事,董事可以由股東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擔任。因為出錢的人未必要親力親為去管這個企業,最典型的就是當你購買了工商銀行的股票,并不意味著你就必然成為行長。同樣的道理,在工商銀行工作的行長未必持有工商銀行的股票,所以兩者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系。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股東,可以成為法定代表人,但不是股東,照樣可以成為法定代表人。事實上我估算大約有30%以上的國內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并不與股東聯系在一起,特別是那些國有企業。
我也詢問過很多企業家,很多企業家的誤區是:只要是一個正常的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的人,當然可以做法定代表人。實際上這一觀點也是不正確的。我國《公司法》非常明確地規定,在公司里能夠成為法定代表人的只有兩種職務的人,一種是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第二種是總經理。至于是讓董事長擔任法定代表人還是讓總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由這個公司的章程自行規定,法律不會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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