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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范本(精選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章程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章程是組織的規程或辦事條例,也泛指各種制度。那么章程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1
總 則
一、本章程是由公司股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制定。
二、本公司依法登記注冊,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本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承諾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名稱和住所
四、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公司經營范圍及方式
五、本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公司注冊資本
六、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xx萬元。股東姓名(自然人獨資)
七、本公司的股東:xxxx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八、股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xxxx以貨幣出資萬元,出資時間: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本公司下設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
十、股東行使下列職權,做出決定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免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4、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批準監事的報告;
6、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式;
7、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決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9、決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10、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
十二、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十四、公司下設經理一人。經理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
十五、公司經理向股東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十六、公司下設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十七、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十八、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十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議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 利潤分配表。
二十、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二十一、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解散:
l、章程規定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的。
4、破產。
二十二、清算辦法,本公司終止時,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舌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繳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二十三、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萬案,并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昔、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其他事項
二十四、本公司營業期限為10年,從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后如繼續經營,須經股東會決定,并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五、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十六、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檔一份,股東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中心”)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是中心及各部門在各項工作中形成,具有參考利用價值、進行分類集中保管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加強檔案管理工作,是規范中心內部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于提高中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章歸檔范圍
第四條中心檔案分為以下幾種:
(一)中心級證件
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會員證等其他證件。
(二)企業治理結構
1.合伙人、投資決策委員會、總經理、各部門決議及會議材料;
2.高管人員資料檔案;
3.合伙人情況相關材料
4.其他相關資料。
(三)中心文書檔案
1.外發文件:外發紅頭文件等
2.外收文件:
(1)監管部門的批文、批復、通知等;
。2)上級管理部門、股東單位頒發的需要中心執行的指示、決定、命令、條例、規定、辦法和通知等;
(3)其他金融機構的往來文件;
。4)社會有關部門頒發的文件、材料和公函;
。5)其他需要立卷歸檔的外來文件。
3.內部文件:各部分告訴、轉達、請示、報告、制度及其他需要立卷歸檔的材料等。
(四)基金交易及基金清算
包括不限于:合伙人會議記錄、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記彔、監察委員會會議記彔、清算指令等。
(五)合規檔案
各種風控合規報告及提示函等。
(六)行政物業
1.辦公樓相關文檔:辦公物業租賃文檔,財產保險相關文檔等;
2.辦公家具類文檔;
3.電話、安保、音視頻相關文檔;
4.物業管理相關文檔;
5.空調、電梯相關資料;
6.辦公樓消防、水系統圖紙等等;
7.購置各類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
8.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
(七)信息系統
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等資料。
(八)合同類
中心對外簽訂簽訂的協議書、合同書等。
(九)基金業務
1.基金發行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如申報材料、宣傳資料等;
2.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文件;
3.基金年度報告等;
4.其他。
(十)會計檔案
1.會計憑證包括:記帳憑證、原始憑證、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
2.帳簿包括:會計總帳、明細帳、輔劣帳,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涉及外事活動的會計帳簿;
3.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決算)及附注,會計月報表及附注;
4.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
(十一)人事檔案
1.經驗材料
2.自傳材料
3.鑒定材料
4.考核材料
5.勞動合同
6.參加黨團組織的材料
7.英雄模范先進古跡材料
8.處分、取消處分以及復查材料
9.反映職務、職稱、工資等方面的材料
10.其他材料
(十二)聲像檔案
1.本單位各種會議的照片、底片、錄音帶、錄像帶
2.重要的合同、協議簽字儀式的照片、底片、錄音帶、錄像帶
3.重大節日、晚會活動的照片、底片、錄音帶、錄像帶
4.本單位歷屆主要領導的照片
5.其他重要的照片、底片、錄音帶、錄像帶
6.各類紈念品、榮譽證書、獎杯、獎牉、獎品、出版刊物等。
第三章檔案管理的組織和分工
第五條行政人事部是賣力中央檔案管理工作的部分,職責是:
(一)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統計中心的檔案資料
(二)督促指導中心各部門和有關人員把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正確整理立卷,按規定時間向檔案室移交歸檔,幵檢查其落實情況;
(三)辦理檔案的借閱,做好檔案利用服務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中心應該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記錄集其他相關資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進行檔案的鑒定工作,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提出存毀意見。
(五)各部門要配備兼職檔案(文書)管理員,負責部門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按規定時間及時向檔案室移交歸檔。
(六)中央財務會計檔案和統計檔案由財務部賣力保管。
(七)基金交易及基金清算的材料屬與項機密檔案,機密材料采用密封歸檔方式。
第四章整理歸檔方法和要求
第六條文書檔案的分類可采用多種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
第五章保管和查閱
第七條負責集中保管檔案的部門應明確與人進行管理,與柜存放,定期檢查,防止損壞和丟失,發現因信息載體而影響檔案壽命時,要及時搶救復制,有條件時應劃出與用房間存放檔案。
第八條嚴格檔案調閱的管理
(一)外單位查閱、摘抄、復印檔案資料,須憑單位介紹信,經中心領導批準,按查閱規定辦理。
(二)本中央人員因工作需要,履行規定的審批手續后,可以調閱檔案材料。
1.查閱本部門的檔案資料,經本部門領導批準;
2.查閱中心的檔案資料,由各線部門負責人審批。
(三)查閱檔案時,應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在指定地址查閱。查閱時,不得在檔案材料上標記、涂改、折疊和拆散。清償檔案時,管理人員要仔細檢查清點,發現丟失、損壞應及時報告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xxx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項業務的合法合規運作,實現經營目
標,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投資基 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自律規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內部控制是指公司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對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評價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組織體系和控 制措施。
第三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內部控制職責,完善內部控制措施,強化內部控制保障,持續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
第四條 公司執行董事對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五條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ㄒ唬┍WC遵守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
。ǘ┓婪督洜I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
。ㄈ┍U纤侥蓟鹭敭a的安全、完整。
。ㄋ模┐_保產品、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第六條 公司內部控制的原則:
。ㄒ唬┤嫘栽瓌t。內部控制應當覆蓋包括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員,并涵蓋資金募集、投資研究、投資運作、運營保障和信 息披露等主要環節。
(二)相互制約原則。組織結構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約。
(三)執行有效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ㄋ模┆毩⑿栽瓌t。各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基金財產、公司固有財產、其他財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五)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成本控制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內部控制與公司的管理規模和員工人數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 實際情況。
。┻m時性原則。公司應當定期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經營戰略、方針、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 同步適時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 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第七條 公司內部控制主要內容包括:授權控制、員工素質控制、業務內部控制、會計系統內部控制、電子信息系統內部控制、人力資 源管理內部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
第八條 授權控制。各部門應根據公司經營計劃、業務規則及自身具體情況制定本部門的作業流程、崗位職責和權限,同時分別在自 己的授權范圍內對關聯部門及崗位進行監督并承擔相應職責。
第九條 員工素質控制。公司應當制定連貫、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蓋于員工招聘、培訓、輪崗、考核、晉升、淘汰等環節。
。ㄒ唬┙⒘己玫钠髽I文化和員工培訓、成長以及激勵機制,為優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建立人才梯級隊伍及人才儲備機制, 以保證重要崗位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時,后續人員能迅速補上。
(二)加強對員工的守法意識、職業道德的教育,員工必須根據自身的工作崗位,提交自律承諾書,保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 規和公司《員工手冊》中的有關規定。員工的守法情況和職業道德將 作為錄用和提升的重要標準。
第十條 業務內部控制。業務內部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應當針對產品設計、客戶開發、業務受理、投資運作、資金清算、財務核算等環節制定規范的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和嚴格的 授權管理制度。
。ǘ﹪栏駡绦斜O管部門對私募基金受托資金來源的要求,認真審查每一筆客戶資金的合規性,并在合同中要求客戶承諾其委托資金 來源的合規和合法性。
。ㄈ┎幌蚩蛻舯WC其資產本金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
第十一條 會計系統內部控制。會計系統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疽罁稌嫹ā、《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制訂公司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 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作為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 依據。
(二)公司計劃財務內控組織體系以會計核算組織體系為基本依托,以各會計崗位為基本風險控制點。
。ㄈ┕緫朴喭晟频臅嫏n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會計案管理工作由專人負責。公司內部調閱會計檔案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批 準,并指定專人協同查閱。司法部門認可的部門因特殊需要查閱會計 檔案時,須持有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正式公函,經公司負責人批準, 并指定專人負責陪同查閱,需要復制時,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公 司負責人批準方可復制,并做登記。
(四)公司自有資金與客戶資金實行分開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財務核算上完全分開。客戶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和監控,客戶資金劃付 的授權、指令錄入、審核、執行及與銀行對賬等適當分離,任何個人 無權單獨調動資金。
第十二條 電子信息系統內部控制。電子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
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經營 機構營業部信息系統技術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 信息系統的具體情況,制定電子信息系統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崗 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ǘ╇x崗人員必須嚴格辦理離崗手續,明確其離崗后的保密義務,退還全部技術資料。同時其負責的信息系統的口令必須立即更換。
(三)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防范工作,配置經國家認可的計算機病毒檢測、清除工具,定期進行病毒檢測。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內部管理控制。人力資源內部管理控制的主要內容:
。ㄒ唬┕緫匾暺赣萌藛T的誠信記錄,確保其具有與業務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和道德水準。公司要求聘用人員以恰當形式進 行誠信承諾。
(二)培育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建立健全員工持續教育制度,加強對員工的法規及業務培訓,確保所有從業人員及時獲得充分的法 律法規、內部控制和行為規范的最新文件和資料。
。ㄈ┘訌姌I務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上崗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資格管理的規定。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 制度。制定嚴謹、公開、合理的人事選拔制度,任免程序中應明確規 定任免決定權的歸屬。
第十四條 內部審計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的主要內容:
。ㄒ唬╋L險管理崗位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確保公司各項經營 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二)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拒絕、阻撓、破壞內部稽核工作,對打擊、報復、陷害稽核工作人員的行為必須制定嚴厲的處罰制度。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者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適用本辦法,其他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對上述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托管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第五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本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的其他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發行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允許各類發行主體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向累計不超過法律規定數量的投資者發行私募基金。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發行監管制度,切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以私募基金為名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
建立促進經營機構規范開展私募基金業務的風險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類私募基金的統一監測系統。
第六條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本辦法、中國證監會其他有關規定和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對私募基金業開展行業自律,協調行業關系,提供行業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章登記備案
第七條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ㄒ唬┕ど痰怯浐蜖I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ǘ┕菊鲁袒蛘吆匣飬f議;
(三)主要股東或者合伙人名單;
。ㄋ模└呒壒芾砣藛T的基本信息;
。ㄎ澹┗饦I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材料齊備后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第八條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ㄒ唬┲饕顿Y方向及根據主要投資方向注明的基金類別;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提供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應當報送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公司、合伙等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還應當報送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托管理協議。委托托管機構托管基金財產的,還應當報送托管協議;
。ㄋ模┗饦I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備案材料齊備后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第九條基金業協會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辦理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
第十條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并通過網站公告。
第三章合格投資者
第十一條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后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十二條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單位;
。ǘ┙鹑谫Y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第十三條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ㄒ唬┥鐣U匣、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并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ㄋ模┲袊C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伙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并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
第四章資金募集
第十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第十五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第十六條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采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制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采取前款規定的評估、確認等措施。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第十七條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或者委托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條投資者應當如實填寫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如實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寫虛假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承諾文件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第五章投資運作
第二十條募集私募證券基金,應當制定并簽訂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應當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
募集其他種類私募基金,基金合同應當參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托管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第二十二條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應當堅持專業化管理原則;管理可能導致利益輸送或者利益沖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應當建立防范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的機制。
第二十三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ㄒ唬⿲⑵涔逃胸敭a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ǘ┎还降貙Υ涔芾淼牟煌鹭敭a;
。ㄈ├没鹭敭a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ㄋ模┣终、挪用基金財產;
。ㄎ澹┬孤兑蚵殑毡憷@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氖聯p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ㄆ撸┩婧雎毷兀话凑找幎男新氊煟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信息披露規則由基金業協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及時填報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有關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情況和杠桿運用情況,保證所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發生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的4個月內,向基金業協會報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資運作基本情況。
第二十六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2019年。
第六章行業自律
第二十七條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管理信息系統。
基金業協會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嚴格保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對外披露。
第二十八條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匯總分析私募基金情況,及時提供私募基金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基金業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會員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規定和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的,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通過網站公開相關違法違規信息。會員及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條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受理投資者投訴,進行糾紛調解。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開展私募基金業務情況進行統計監測和檢查,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采取有關措施。
第三十二條中國證監會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信息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狀況,實施差異化監管。
第三十三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公開譴責等行政監管措施。
第八章關于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基金,是指主要投資于未上市創業企業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權益的股權投資基金。
第三十五條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早期的小微企業。
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其投資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基金業協會在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投資情況報告要求和會員管理等環節,對創業投資基金采取區別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行業自律,并提供差異化會員服務。
第三十七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方向檢查等環節,采取區別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在賬戶開立、發行交易和投資退出等方面,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便利服務。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的,以及有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七項和第九項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有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八項行為的,按照《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第四十條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的,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5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內部交易管理、防范公司交易風險,規范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與管理,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私募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內部控制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內部交易遵循的原則如下:
。ㄒ唬⿲嵭屑薪灰字贫龋鸾浝聿坏弥苯酉蚪灰讍T下達投資指令或者直接進行交易;
。ǘ┩顿Y指令應當進行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后方可執行,如出現指令違法違規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相應部門與人員。
。ㄈ┙⒔灰妆O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
。ㄋ模┕緫攬绦泄降慕灰追峙渲贫,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五)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每日投資組合列表等應當及時核對并存檔保管;
(六)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第三條應當保存的交易記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項:
(一)基金經理或投資決策委員會簽署的`投資交易指令(包括具體交易時間、交易種類、交易數量、交易方向);
(二)風險控制部門或董事長/風控委員會的審核確認單;
。ㄈ┩顿Y交易人員執行指令產生的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和有關規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業務憑證、單據和其他資料等。
第四條交易記錄的保存分為書面紙質版與電子版。交易員應同時制作紙質版交易記錄和電子版交易記錄保存。紙質版交易記錄制作完畢后,應專門放置檔案袋歸檔保存。電子交易記錄應設置專門文件夾予以保存。每一交易指令對應一文件夾。電子交易記錄應按期刻錄成光盤或者上傳公司專門服務器進行備份,防止系統損害情況發生時,交易記錄的滅失。
第五條公司按照下列期限保存交易記錄:投資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同一介質上有不同保管期限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的,應當按最長期限保管。
同一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采用不同介質保存的,至少應當有一種介質的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符合保管期限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章對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有更長保存期限要求的,適用其規定。
第六條公司在特定情況下,應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業協會的規定,將客戶身份資料和客戶交易記錄移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機構。
第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制定、解釋和修改。
第八條本制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發布之日生效。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6
一、目的
為創建公司高效工作團隊,獎勵先進,促進落后,規范員工行為與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職責
(一)公司行政處負責按公司行政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二)各部門最高負責人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三)行政處協理負責獎罰項目的初審,總經理或授權人員負責獎罰項目的最后審批。
四、管理要求
(一)獎勵分為五大類:
1、嘉獎;
2、記功;
3、記大功;
4、調薪 ;
5、晉升。
1.1嘉獎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嘉獎:
1.1.1 完成任務及時出色者;
1.1.2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1.1.3 助人為樂,熱心服務,義務奉獻,有具體事實者;
1.1.4 具有優秀品德,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
1.1.5 對公司財物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
1.1.6能夠為公司獻策獻力,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1.1.7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協助者。
2.1記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500~5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功并獎勵300元。
2.1.1全年度嘉獎達到五次者記功一次,由行政處統計后,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者;
2.1.2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產生經濟效益;
2.1.3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功績者;
2.1.5從事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
2.1.6檢舉或制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在經營管理或質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2.1.7敬業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
2.1.8員工連續一年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經審查確認后授予全勤記功獎者;
2.1.9對提高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
2.1.10大膽實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者。
3.1記大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和直接經濟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記大功,并獎勵800元。
3.1.1全年度內記功達到五次者記大功一次,由行政處統計后,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奮不顧身,不避災難,敢冒風險,救護人員及公司財產脫離危險,因而減少損失者;
3.1.3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建議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4.1調薪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調薪,增加工資。
4.1.1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
4.1.2一年內記大功達到兩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
4.1.4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
5.1晉升
對工作認真負責,業務水平高,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管理水平和協調能力突出的員工,可予以升職,并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5.1.1晉升條件
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術能力;
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相應的管理水平、敬業精神和協調能力;
職位所需的相關培訓。
5.1.2晉升程序
協理(不含)級別以下人員,可由本人或其直屬提出申請,部門最高負責人簽署意見,交行政處核實,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必要時,可由總經理直接予以晉升委任;
協理(含)以上級別人員,由副總經理或以上級別人員提議,經董事會討論核定后予以實施;
5.13晉升的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單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5.1.4凡因晉升變動其職務,其薪酬自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內有記大過行為者,取消晉升資格。
(二)懲罰
懲罰的種類有六種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工資降級;
5、降職;
6、開除。
1.1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10元罰款
質量記錄填寫有錯漏者,且造成輕微后果者(每次);
不符合定置管理標識要求,有錯標、漏標、擺錯或亂擺現象者(每宗);對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將處罰該部門直接主管人員;
1.1.2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30元罰款
由于工作失誤、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輕微者;
不能適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輕微者;
布置的工作,但屆時未完成造成輕微后果,事后無合理解釋者;
擅離職守,閑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丟失質量體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責任人不清時,由部門直接主管承擔);
責任心不強,缺乏敬業精神,情節輕微者;
對專檢項目,質檢員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誤檢或漏檢,情節輕微者(注:生產人員由于自檢不嚴,質量或成本欠控制,處罰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50元罰款
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工作秩序,情節輕微者;
在公司內喧嘩或口角而影響正常秩序,制造糾紛或不和諧之氣氛的,情節輕微者;
不服從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
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或生活區推銷物品者;
任何違背質量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情節輕微者;
不能嚴格控制成本,造成輕微損失者;
缺乏團隊協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見,情節輕微者;
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在任何時間內,借給(用)他人廠牌進出公司者;
違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事情,或在上班時間內干私活者;
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但尚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生產員工及質檢員等同處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300以內的,可處以實際損失100%的處罰,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2.1 記過
警告五次作為記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情況)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1~3000元之間者,予以記過。
2.1.1 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100元的罰款
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未經許可擅取同事或企業財物,情節輕微時,除追繳原物品或賠償原物品價值外,另處以100元的罰款。
2.1.2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200元的罰款
違背體系運作要求,情節嚴重者(嚴重不合格、屢犯或拒不改善);
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費,雖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情節惡劣者;
缺乏團隊協作精神或敬業精神,不能聽取別人意見我行我素,影響相關部門運作,情節惡劣,但尚未構成辭退的;
故意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機器、車輛、儀器等具有技術性的工具,非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構成損失者;
制造事端,引起爭斗或有打架行為者;或行為粗暴、侮辱其他員工者;
有嚴重的失職行為者;
更改或偽造企業通告,尚未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者。
2.1.3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由于工作失誤或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嚴重者;
造謠中傷,散布謠言及不正確或含有惡意事件,而有損他人的尊嚴者。
3.1 記大過
記過五次作為記大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構成開除者,予以記大過。
3.1.1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曠工累計超過4天者,如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開除的,將記大過一次,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
3.1.2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4不服從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的,情節嚴重,但尚未構成開除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嚴重浪費,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但尚未構成開除的,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1工資降級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資降級處理。
4.1.1達到降職條件的,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降職者;
4.1.2一年內記大過達到兩次,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以開除的。
5.1降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情況),予以降職。
5.1.1對于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利益受重大損失,不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5.1.3技術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5.1.4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
5.1.5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1.6違背體系運作要求,雖多次糾正,但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者;
6.1開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開除,并視必要訴諸法律。
6.1.1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或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情節惡劣者;
6.1.2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實者,情節較嚴重者;
6.1.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足以構成開除的;
6.1.4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6.1.5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6.1.6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
6.1.7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累計曠工超過4天者;
6.1.8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利益、形象受損害者;
6.1.11攜帶刀槍、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6.1.13因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的。
6.1.14擅離職守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者;
6.1.15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構成重大損失者;
6.1.16凡違犯法律,導致公司聲譽或業務受損者;
6.1.17利用職權受賄的,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三)員工功過相抵消規定
公司員工的同年度功過可以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具體規定如下:
1、嘉獎與警告抵消;
2、記功五次或嘉獎五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五次;
3、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五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五次;
(四)說明
1、公司設立專項資金,?顚S,行政處每月公布一次資金的去向,以及結存,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
2、"獎勵申請單"填寫時要說明獎勵的原因及獎勵類別,行政處認真核實獎勵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后,交財務處予以實施;
3、"處罰通知單"填寫時要說明處罰的原因及處罰結果,行政處認真核實處罰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后,交財務處予以實施;
4、財務部根據經有效審批的"獎勵申請單"或 "處罰通知單"予以實施獎懲,處罰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獎勵金以現金支付;
5、一項事故或責任,若牽連到多個部門或個人,可依據情節,分攤罰金;
6、若獎勵事項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獎金按參加人數進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門對獎懲不公或獎罰不明現象,可在3天內直接向行政處投訴糾正,投訴最終仲裁部門為總經理室;
8、隨公司管理的不斷深入,將逐步制訂出具體量化的考核方案,作為本制度補充和完善。
五、本規定推行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司行政處將進行必要的補充與修改,并負責本規定的解釋。
六、本規定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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