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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通用13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章程的地方越來越多,章程起著規定組織紀律的作用。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維護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2條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關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向境內外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
第4條公司注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5條公司住所為:成都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6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第7條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條___________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董事長或總經理均可擔任法定代表人)
第9條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個法人發起設立(注:或募集設立)。股東以其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10條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11條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
第二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12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文化的繁榮與發展
第13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股份
第一節股份發行
第14條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15條公司發行的所有股份均為普通股。
第16條公司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17條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實行等額劃分,每股面值人民幣一元。
第18條公司發行的股份,由公司統一向股東出具持股證明。
第19條公司發行的普通股總數為________股,成立時向發起人發行_______股,占公司可發行股總數的_________%。(注:募集設立由發起人認繳公司應發行股份_________萬元,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_________萬元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_________萬元)
第20條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繳股份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第二節股份增減和回購
第21條公司根據經營和發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一)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
(二)向所有現有股東配售股份;
(三)向現有股東派送紅股;
(四)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增發新股的方式。
第22條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23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二)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時,應當經股東大會決
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于第(三)項情形,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第三節股份轉讓
第24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25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在其離職后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一節股東
第26條公司股東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27條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重要依據,公司股東名冊應當及時記載公司股東變動情況。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28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29條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應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30條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31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按時足額繳納股金;
(三)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股東大會
第32條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三)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33條股東大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年會每年召開1次,并應于上一個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6個月之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每年召開次數不限。
第3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35條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法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36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在會議召開二十日以前以電話或公告或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公司各股東。
第37條股東會議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會議審議的事項;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第38條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39條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決權;
(三)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四)對可能納入股東大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如果有表決權應行使何種表決權的具體指示;
(五)委托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第40條出席股東會會議的簽到冊由公司負責制作。簽到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以及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第41條監事會或者股東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簽署一份或者數份同樣格式內容的書面要求,提請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并闡明會議議題。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后,應當盡快發出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第42條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應根據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時間,但股權登記日不因此而重新確定。
第三節股東大會提案
第43條單獨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向公司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第44條董事會決定不將股東大會提案列入會議議程的,應當在該次股東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第四節股東大會決議
第45條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持有或者代表的股份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46條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47條董事、監事候選人名單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后提請股東大會決議。
第48條公司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
第49條股東大會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
第50條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
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托書一并保存。
第五章董事會
第51條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______人組成(注:董事會成員由5-19人組成)。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訂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七、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決定公司內部機構的設置。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52條董事任期為三年,連選可以連任。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履行職務或不能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十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第53條董事長由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董事長可以由股東董事也可以由非股東董事擔任。
第54條董事長的職權:
一、支持股東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
二、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55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
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
第56條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六章總經理
第57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58條總經理對公司董事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向董事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人選;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門負責人。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監事會
第59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_____名監事組成(注: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股東監事____名,職工監事_____名。監事每屆任期三年。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工會或職工代表會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本公司的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一名,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60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董事會不履行本公司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61條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協助其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62條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63條監事會的議事方式為:
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出席方可舉行。
監事在監事會會議上均有表決權,任何一位監事所提議案,監事會均應予以審議。
第64條監事會的表決程序為:
每名監事有一票表決權。
監事會決議需有出席會議的過半數監事表決贊成,方可通過。
第65條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66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67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后一個月內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一)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財務狀況變動表;(四)財務情況說明書;(五)利潤分配表。
第68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69條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第70條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71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會計帳冊、報表及各種
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九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72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的股東會做出決議;按《公司法》的要求簽訂協議,清算資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公司自股東大會作出合并或者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不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73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資產、債權、債務的處理,通過簽訂合同加以明確規定。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74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75條: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有關機關依法宣告破產;或因股東會議決定公司解散、合并、分立以及因公司違法被依法責令關閉以及經營期滿,經股東會研究決定不再經營等原因時,應依法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織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織。
一、公司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登報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對公司財務、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后,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資產、負債明細清單,并通知債權人及發布公告,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股東會或有關部門通過后執行。
二、清算后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按首先支付清算費用,而后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交納應交未交稅金后償還債務,最后剩余財產按投資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三、清算結束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十章工會
第76條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設立工會。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公司應支持工會的工作。公司勞動用功制度嚴格按照《公司法》執行。
第十一章附則
第77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78條本章程由全體發起人簽字蓋章生效并報登記注冊機關備案。
第79條經股東會提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決議須經出席股東會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通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后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80條因本章程產生的或與本章程有關的爭議,選擇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一)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80條本章程所訂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的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企業名稱、地址及性質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企業性質:
第二章經營范圍及宗旨
第四條合伙宗旨:
第五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六條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
1、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條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______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十條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對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伙人進行追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章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病⑷牖锏男潞匣锶伺c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场⑿氯牖锏挠邢藓匣锶藢θ牖锴坝邢藓匣锲髽I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退伙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退伙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6、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7、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章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其權限是:
1、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查閱有限合伙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第十七條合伙企業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合伙期限屆滿。
。病⒑匣飬f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規定被撤銷。
。丁⒎、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企業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伙協議執行,或者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總則
為了規范合伙集團公司的管理行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章 公司治理機構
1.公司董事會
公司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治理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審議和決定公司業務計劃、財務預算、年度報告等;選舉、任免公司經營管理層;制定公司的治理方針、戰略決策等。
2.董事長、總經理
董事長、總經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公司的具體經營計劃、戰略決策等;領導公司實施經營管理工作;組織調配人員和財務資源等。
第三章 公司經營管理
1.經營決策
公司經營決策應當遵循“市場化、法制化、科學化、民主化”的原則,提高決策的質量和效率,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穩健性。
2.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規范財務操作流程,嚴格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和發展。
3.人力資源管理
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制度,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公司,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經營效率。
第四章 公司運作流程
1.業務流程
公司應當建立完善的業務流程,確保業務的科學性和高效性,優化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2.人事流程
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的人事流程,確保員工的招聘、評價、培訓、晉升等方面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工作環境。
3.財務流程
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的財務流程,規范財務操作行為,嚴格控制經營風險和成本,確保公司財務管理的合法性和科學性。
第五章 公司信息安全
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確保公司內部的信息安全,保障公司經營管理的安全和穩定。
第六章 公司文化建設
公司應當培養健康、和諧、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以凝聚員工的'共識和合力,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第七章 違規處理
對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應當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處理,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章 附則
本規章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如有制度條款的需要變更或修訂,應當經過公司董事會審議和決定,并在公司內部通知全體員工執行。
總之,本規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法規和管理準則,是公司長期穩定運作的重要保障和基石,是公司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和長久壯大的法定保障。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4
一、前言
為了建立一個規范、有序、高效的合伙集團公司,保障公司的利益,滿足成員的需求,制訂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管理
1、公司名稱:本公司全稱為“合伙集團公司”,簡稱為“合集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為股東會決定。
2、公司經營內容: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涉及的所有行業范圍內的各種經濟活動。
3、公司注冊資本:公司注冊資本為xx萬元。
4、公司宗旨:本公司以合作、共贏、創新、發展為宗旨,以團結、和諧、進取、務實為精神,不斷提高公司的綜合實力,成為行業中的領先者。
5、公司目標:本公司通過不斷的發展,成為國內最具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之一,并在多個領域中獲得突出的成績。
6、公司規章制度: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由公司的管理層制定,并得到股東會的批準。公司的成員應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三、公司成員
1、公司成員:本公司的成員包括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所有員工。
2、股東:本公司主要的所有權人為股東,每位股東應根據其持股數量對公司的經營和發展做出貢獻。
3、董事:本公司的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
4、監事:本公司的監事由股東會選舉,并監督公司的經營行為和董事的管理工作。
5、高級管理人員: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命,負責公司的戰略規劃和執行。
6、其他所有員工:本公司的其他員工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提高自身素質,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四、公司經營管理
1、管理理念:本公司秉持“以人為本,誠信經營,精細管理”的理念,注重員工的培訓和發展,通過誠信的行為和質優的產品贏得市場,實現公司的持續發展。
2、公司制度:本公司根據國家法律、行業規范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一套完整的經營管理制度,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和正常運作。
3、公司規劃:本公司采用科學、規范的管理手段,制定科學合理的公司規劃和目標,提高公司的生產經營效益和綜合競爭力。
4、公司業務:本公司的業務包括有機化工、輕工、機械、環保、電力、礦業、化肥、土地開發、通信、信息技術、金融、貿易等眾多領域,以多元化的業務結構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五、公司社會責任
1、環保:本公司堅持“環境保護第一”的原則,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對包括環境在內的社會責任的承擔。
2、員工培訓:本公司認識到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通過員工培訓,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技能,更好地進一步發展公司。
3、社會公益:本公司高度關注社會公益工作,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社會公益活動,盡己所能為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六、公司文化
1、公司文化:本公司專注于營造和諧、進取、高效、有為的企業文化,為員工提供廣闊的成長空間。
2、公司價值觀:本公司的企業文化以“創新、專業、擔當、責任”作為公司的核心價值觀,為企業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3、企業精神:本公司的企業精神以“艱苦奮斗、銳意進取、追求卓越、腳踏實地”為主旨,爭取發揮最大能力為公司的發展盡力。
七、總結
通過對本規章制度的制訂和實施,能夠保障公司管理的嚴謹和有序,利于公司成員的合作和發展,更好地推動公司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5
一、離職者:
1、自動離職者,正式員工需提前一個月提交離職申請,非正式員工需提前15天提交,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否則壓的工資不予發放,以彌補公司的損失。正常離職者所壓的工資按程序下月發放。
2、非自動離職者,即被辭退者,正式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離職前必須做好交接工作,否則壓的一個月工資不予發放,以彌補公司損失。非正式員工,試用期未過者,根據表現,不佳者即時辭退,交接完工作后所壓工資下月結清。
二、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三、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
考勤制度
一、總則
本考勤制度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出勤制度
1、工作時間:
早上: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_。
2、簽到:公司全體員工采取簽到考勤。
3、外出:員工外出辦事30分鐘以上者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未登記的.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嚴禁代登記,如若發現,雙方均按曠工違紀處理。
三、請假制度
1、請假一天以下需向上級由車間主任申請批準,并填寫假條,每月25號由主任或經理交給人事部辦公室,進行考勤核對。
2、請假一天以上需提交經理批準,并說明理由、期限,提交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假條于月末25號報辦公室存檔,請假在得到批準并辦理手續后生效,口頭請假未辦理手續者,每次罰款20元,情節嚴重者導致公司損失給予50元罰款處理。
3、員工請假工資按:個人當月底薪÷30天,計件工資由各車間主任按內部方案自行調整。
4、員工如果未能如期結束假期按時上班,需提前向公司經理請求續假,經批準方可繼續休假,上班后需立即補辦請假手續并交由辦公室存檔,員工超假并且未履行續假手續的按“日工資額度×2倍”,從當月底薪工資中扣除。
5、旺季每月請假不可超過3次或累計不能超過3天(病假、婚嫁、喪假除外),否則每天給予“日工資額度×3倍”的罰款從當月底薪中扣除。員工除直系親屬的喪事及重大疾病以外不得先休假后請假,否則不影響生產的給予20元/次罰款,影響生產的給予50元/次罰款,上班后需立即到辦公室補辦請假手續。
6、員工無故曠工給予50元/次罰款,并每天給予“日工資額度×3倍”的罰款從當月底薪中扣除。
三、獎懲
1、遲到早退者,30分鐘內每次扣10元,30分鐘以上按半天扣除。
2、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人員,每月獎勵滿勤100元。
3、每日加班每3小時按半天薪酬結算。其余按小時計算,計算方法:不滿半小時不計加班,超出半小時一律按整點計算;日加班按日薪+額外時薪計算,計算方法同上。
四、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規定,結合系統考勤記錄、部門的記錄、每日考勤簽到∕簽退記錄、每日外出登記記錄等來進行制月度考勤表,并報財務處理。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6
第一條:總則
本規章制度是xxx合伙集團公司為了加強管理、規范行為、提高效率而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是對公司所有合伙人應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和管理要求。
第二條: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享有相應的權利,包括參與公司決策、分享公司利潤和進行個人事務等。
2.合伙人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包括維護公司利益、參與公司管理、按時繳納出資等。
第三條:合伙公司管理機構
1.合伙公司由合伙人共同經營,管理機構由公司管理委員會和執行董事會組成。
2.公司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的總體管理、決策和監督;執行董事會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第四條:公司財務管理
1.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2.公司應及時準確地進行會計核算,制定合理的財務預算和財務計劃,保持資金流動性。
第五條:人事管理
1.公司應制定科學的人事制度,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保持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穩定性。
2.公司應按照能力和業績給予員工合理的薪酬和職務晉升機會,同時對不屬于公司文化和價值觀的員工給予淘汰。
第六條:知識產權管理
1.公司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明確知識產權的范圍和歸屬。
2.公司應鼓勵員工創新,加強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
第七條:公司文化和價值觀
1.公司應明確公司文化和價值觀,加強員工教育,提高員工的企業意識和團隊精神。
2.公司應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企業文化,提高團隊凝聚力和員工滿意度。
第八條:合規經營和防范風險
1.公司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堅持合規經營,防范經營風險。
2.公司應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防范措施,加強內部檢查和外部監管,保證公司的合法合規性。
第九條:規章制度的執行
1.公司應加強規章制度宣傳,確保合伙人充分了解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和要求。
2.公司應定期評估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對規章制度做出評估和調整,確定改善措施。
第十條:違反規章制度的處罰
1.合伙人違反規章制度的,應視情節輕重,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扣除分紅等,嚴重者將取消合伙人資格。
2.公司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的,應采取紀律處分措施,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停職、解雇等,嚴重者將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是xxx合伙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是供合伙人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和管理要求。作為集團公司的管理基礎,本規章制度旨在幫助公司規范行為、提高效率、提升品質,減少經營風險,增加企業各方利益。希望合伙人認真遵守規章制度,共同努力,把xxx合伙集團公司打造成為一家誠信、高效、創新的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7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的競爭,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走向集團化或跨國化。而合伙集團作為一種具有潛力的經濟組織形式,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和發展。合伙集團不僅具有更強的競爭力和更大的發展潛力,同時也容易組織資源和管理起來。要想讓合伙集團公司保持健康的發展,就必須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各成員企業之間的權責,確保協作與合作。
一、合伙集團公司的基本概述
合伙集團公司是指由一家或多家企業共同投資籍以分享收益和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合伙集團內部的企業可以是同一產業領域內的企業,也可以是不同領域的企業。不同的成員企業擁有不同的專業性和技術優勢,可以通過協作共享資源,實現優勢互補,提高整體競爭力。
二、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目的
制定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確各成員企業之間的權責關系,規范合伙集團公司的內部運營,保證整個組織的順利運轉。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規范合伙集團公司的內部管理和運作制度,確保各成員企業遵循規定的管理流程,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2、規定成員企業之間的權責關系,明確各成員企業的經營范圍和責任,確保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3、合理規劃和分配合伙集團公司的利潤,保證各成員企業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三、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
1、合伙集團公司的業務范圍
包括主要業務、輔助業務、產業鏈業務等。
2、合伙集團公司的組織結構和職責
主要包括總經理辦公室、組織部門、財務部門、市場部門、研發部門等。明確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和協作關系,確保各部門的運營順利。
3、成員企業的權責關系
根據各成員企業的優勢特點和分工情況,合理規定各企業的'權責范圍和責任。明確各企業的職能和責任,制定專業委員會和團隊,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作。
4、合伙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規定合伙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收支管理、審計制度、稅務制度、風險管理制度等。確保資金的有效管理,保證各成員企業的權益得到保障。
5、合伙集團公司的營銷管理制度
制定合伙集團公司的營銷管理制度,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得到保障,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四、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實施
1、制度的宣傳
制定好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后,要及時向各成員企業宣傳,確保每一個人都清楚和理解。
2、制度的執行
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成員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進行糾正和處罰。對于規章制度的不完善和需要補充的地方,應及時進行完善和修訂。
3、制度的監督
對于規章制度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公司運營的正常流程。同時,對于成員企業的工作成效進行定期評估和獎懲。
五、總結
正式制定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是保證公司穩定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應保證合理合法,確保各成員企業的權益得到保護。只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才能夠取得更好的協作效果和實現企業的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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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保障公司股東、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組織結構
1. 公司由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三個機構組成;
2. 董事會負責公司整體經營和管理,設立總經理一職;
3. 監事會負責監督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狀況;
4. 經營管理層負責公司的具體經營管理工作。
三、股東權益
1. 本公司股東權益受法律保護,公司不得侵犯、剝奪股東的合法權益;
2. 公司應主動向股東公開公司的經營狀況、重要決策和財務狀況;
3. 公司應按照股份比例向股東發放股息。
四、經營管理
1. 公司應當按照市場規律積極開展經營活動,實現盈利和發展;
2. 公司應制定合理的經營計劃和預算,對經營結果進行認真的分析和評估;
3. 公司應對管理層提出的經營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核和決策;
4. 公司應注重管理創新,不斷完善經營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經營效益;
5. 公司應堅持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行業規定,尊重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競爭公平、誠信經營。
五、財務管理
1. 公司應積極管理好公司的財務狀況,實現財務收支平衡和良性發展;
2. 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規范財務管理行為;
3. 公司應控制財務風險,加強風險管理,確保公司資金安全;
4. 公司應按照法律、行業規范和內部制度,認真開展財務審計工作。
六、員工權益
1. 公司應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包括工資、福利、職業安全等;
2. 公司應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提高員工工作滿意度和信任度;
3. 公司應按照規定,建立勞動合同制度和薪酬體系;
4. 公司應注重員工培訓和職業發展,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素養;
5. 公司應建立員工監督機制,依法保護員工維權權益。
七、違紀懲處
1. 如有公司員工或管理人員違反本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將依法嚴厲懲處;
2. 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公司可以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或管理人員進行解雇、警告、限制等違紀處理。
八、最終解釋權
1. 本規章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制定和修改;
2. 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所有;
3.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為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有需要修改,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改,并經過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后生效。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9
一、總則
為規范合伙集團公司管理,加強公司內部控制,保障公司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合伙集團公司的所有員工及合作伙伴。所有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和本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保護公司利益,堅持誠信、公平、公正、規范、高效的工作原則,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三、員工職責
1.員工應遵守公司章程和本規章制度中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
2.員工應當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3.員工應當尊重公司的領導、同事、伙伴和客戶,建立誠信、公平、公正、規范的業務關系,嚴格按照公司業務規則和市場規則運作。
4.員工應當積極主動地創造、發展市場,增加公司的業務量和業務利潤,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5.員工應當保護公司的財務安全,認真執行公司的財務規定,不得利用公司的財務資源從事個人非法活動。
四、公司運作
1.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運作,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的活動。
2.公司應當注重市場營銷,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增加客戶滿意度,保證公司業務量和業務利潤的穩定增長。
3.公司應當加強管理,規范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防范風險,保護公司資產安全。
4.公司應當加強內部協調和合作,形成優良的企業文化和團隊精神,提高員工凝聚力和歸屬感。
五、違規處理
對于違反公司章程和本規章制度的員工,公司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停職、降職、辭退和給予經濟處罰等處理措施。
六、附則
1.本規章制度由合伙集團公司的管理層負責貫徹和執行,并在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2.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3.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合伙集團公司所有。
總之,對于合伙集團公司而言,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是非常重要的,它既可以保證公司的正常運作和發展,也可以保證員工的權益和合法權益的保護。因此,每一個員工和合作伙伴都應當認真遵守公司章程和本規章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并秉持誠信、公平、公正、規范、高效的工作原則,為公司的發展和壯大貢獻力量。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10
1. 前言
“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公司的運營、管理行為,保障公司內部各方面工作的順利開展而制定的,是公司重要的管理文化體系之一。本規章制度是全公司必須遵守的規范性文檔,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管理層和股東,旨在通過明確公司規章制度的基本原則、制度內容和執行機制,提高協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強集體共識和文化積淀,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 公司基本原則
(1) 獨立自主原則——公司獨立自主,遵循自主的原則,確保公司決策不受任何外在力量的干擾。
(2)和諧共贏原則——公司以和諧、合作、共贏的方式為原則,秉持誠信、公正、透明的核心價值觀。
(3) 創新發展原則——公司注重創新,認為創新是企業發展的重要動力,致力于不斷推進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
(4) 持續發展原則——公司致力于持續發展,做到合規經營、穩步增長,為股東提供持續的投資回報。
(5) 責任擔當原則——公司每個員工都應有責任擔當的意識,以客戶為中心,關注客戶需求,提升客戶滿意度。
3. 公司治理機構
(1) 股東大會: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 董事會:公司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公司的.戰略和計劃、任命和監督管理隊伍。
(3) 監事會:公司的監督機構,負責對公司管理層行為進行監督,保障公司的合規運營。
(4) 高級管理層:由公司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是公司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董事會決策和運營管理。
4. 公司管理制度
(1) 人力資源制度:公司實行以人才為核心的管理模式,注重員工培訓與激勵,建立完善的內部晉升機制和績效考核體系。
(2) 財務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公司資金運轉有序,防止風險。
(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和客戶的信息安全。
(4) 項目管理制度:公司實行項目化管理,建立完善的項目管理制度,有效控制項目質量、進度和成本。
(5) 消息傳遞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的消息傳遞機制,確保信息流暢、及時且準確。
5. 公司文化建設
(1) 企業文化創建:公司注重企業文化的創建,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斗力。
(2) 思想教育:公司注重員工的思想教育,推行以德育為先的人才培養理念。
(3) 文化紀律:公司建立健全的文化紀律,推行文明禮儀、文化習慣、文化素養等方面的教育。
(4) 員工關懷:公司注重員工生活與工作的平衡,提供福利與關懷,加強員工與公司的共識和合作。
6. 規章制度執行
(1) 公司規章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全體員工都應當遵守規范,未遵守的行為應受到糾正和處理。
(2) 公司應當對規章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和檢查,定期進行內部審核與考核,對未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其他不當行為要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 結語
公司規章制度是公司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規范了公司的內部管理行為,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公司將更好地運營和管理,不斷提升自身實力,進一步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共贏。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11
為了管理好公司的日常運營,安排好公司員工的工作和生活,保證公司順利運轉,我們制定了本規章制度。以下是合伙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一章:公司職責和組織結構
第一條:公司的職責
1.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和公平的工作環境,使員工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
2.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與客戶建立優秀的工作關系,謀求公司的長期發展和利益;
4.弘揚企業文化,提高公司員工的工作素質和綜合競爭力。
第二條:公司的組織結構
合伙集團公司分為總裁部、財務部、市場營銷部、技術支持部、人力資源部、行政事務部和法務部等七個部門。總裁部為公司最高領導機構,其余部門則按照公司戰略和運營需求,協同工作,推動公司的整體發展。
第二章:員工用工管理
第三條:員工招聘
1.我們重視人才,招聘優秀員工。
2.我們建立科學的人才管理機制。
3.我們根據市場需求和公司業務發展,制定招聘計劃,并根據人力資源需求和選拔標準,公開招聘。
第四條:員工培訓與發展
1.我們重視員工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技能。
2.我們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為員工提供全面的職業生涯規劃和發展機會。
3.我們鼓勵員工參加各種培訓和學習活動。
第五條:員工福利與保障
1.我們給員工提供相應的社會保險。
2.我們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等方式給員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3.我們鼓勵給員工提供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三章:辦公室管理
第六條:辦公場所
1.為了保證員工工作的舒適性和安全性,我們提供優質的辦公場所。
2.我們要保持辦公場所的'整潔和良好的燈光環境。
3.我們要保持機房的穩定性和安全性,監控整個辦公室的網絡安全。
第七條:資產管理
1.我們管理公司的資產,確保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2.我們規范使用企業財務,避免浪費和財務不完整等不良行為。
3.我們合理規劃企業投資和經營策略,并投資到合法合規的領域。
第四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制度執行
1.我們規范公司行為的基本制度和流程,并重視執行結果的監控和反饋。
2.我們注重間接溝通、定期例會以及回顧總結工作過程,推進新事物的推廣,以及形成和表達觀點。
3.我們重視企業文化,開展各種企業文化活動,增強員工歸屬感和榮譽感。
以上就是我們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所有員工需遵守并執行,以保證公司的健康發展和員工的工作生活品質。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12
為確保公司的正常經營與發展,規范公司內部管理,避免因人為因素帶來的不良影響,制定一套合伙集團公司規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將就此主題提出一些簡要的分析和建議,力求能夠在實踐中起到輔助性的作用。
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形式和運營方式的基礎文件,具有規范和約束作用。公司章程應當包括公司名稱、公司類型、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股權結構、經營范圍、公司管理方式和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等內容。在編制公司章程的過程中,各方需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以確保公司章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二、管理層職責
公司的管理層負有落實公司決策、制定公司具體實施方案、監督公司運營情況等多項職責。具體來說,管理層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安全,維護公司聲譽,采取科學的決策方法,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運營效率等。
三、員工培訓
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的員工培訓制度,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提高技能與知識等相關培訓。培訓還應當包括公司的企業文化與價值觀念的傳遞和理解。
四、員工福利
公司應當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個人貢獻程度,給予相應的'薪酬和獎勵。公司也應當關注員工的生活需求,如提供適當的廚房及餐飲服務,提供在職培訓、職業成長規劃等。
五、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在商業合作中遵守簽訂的協議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持透明、公正和誠實,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和合理。財務管理還應當遵循雙重核算的原則,保證各方合作利益公平,避免爭議。
綜上所述,對于一個合伙集團公司而言,要想健康穩定、長期發展,制定一套規范的公司規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規范行為,遵守原則,保證各方的利益,環環相扣,一絲不茍。制定好規章制度后,應當進一步將制度落實到企業的各個實際工作過程中,讓制度發揮出其約束、規范和深化參與民主決策、發揮作用的各項功能。
普通合伙企業公司章程 13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保障公司權益,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管理架構
合伙集團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置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銷售部、研發部、生產部、行政后勤部等部門,各部門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公司股東代表組成,董事會主要負責公司戰略規劃和監督公司經營狀況。
三、員工職責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履行本職工作,遵守公司制度。員工要有團隊精神,相互協作,共同完成公司工作任務。
2.每位員工在工作中應當注意保護公司機密信息,嚴守公司商業秘密,不得泄露任何公司機密。
3.員工須遵守公司既定的工作流程,完成本職工作任務,不得擅自改變原定工作計劃。
4.每名員工須自覺維護公司形象,不得在公開場合中發表不當言論、做出不良舉止或者非法行為。
四、公司財務管理
1.公司應當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按照規定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預算和財務報表,實現財務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
2.公司財務部門要對每位員工實行嚴格的經費管理制度,確保各經費的使用規范,妥善保管公司資產。
3.公司財務部門要定期開展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及時發現制度不足和違規現象。
五、人力資源管理
1.公司應當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確保招聘、培訓、績效評估、晉升、福利等人力資源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和公正性。
2.公司要建立員工檔案管理制度,按照員工入職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建立相應的員工檔案,做好檔案信息記錄和管理。
3.公司要對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要及時反饋給員工,為員工的成長提供參考。評估結果要作為晉升、調薪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六、市場銷售管理
1.公司應當制定市場銷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市場調查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市場問題,及時調整公司市場策略。
2.公司市場銷售部門要定期開展對市場營銷策略的評估和調整,對各項市場活動進行跟蹤分析,及時調整市場營銷決策。
3.公司市場銷售部門要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把握市場動態和客戶需求,為公司的產品經營、技術和服務提供重要的實時信息。
七、研發管理
1.公司應當制定科研管理制度,建立科研調查機制,及時發現現有技術和市場需求之間的差距,及時調整公司研發計劃。
2.公司研發部門要定期開展對研發政策的評估和調整,對各種研發活動進行跟蹤分析,及時調整研發決策。
3.公司研發部門要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把握市場動態和客戶需求,為公司的產品經營、技術和服務提供重要的實時信息。
八、生產管理
1.公司應當制定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生產線管理機制,全面管控公司生產流程。
2.公司生產部門要定期開展對生產政策的評估和調整,對各種生產活動進行跟蹤分析,及時調整生產決策。
3.公司生產部門要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客戶需求。
九、行政后勤管理
1.公司應當制定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建立后勤服務機制,提供符合員工需求的后勤服務。
2.公司行政后勤部門要定期開展對后勤政策的評估和調整,對各種服務進行跟蹤分析,及時調整服務決策。
3.公司行政后勤部門要提供整潔、衛生、安全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形象。
十、規章制度執行與監督
1.公司各部門應當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加大制度宣傳、監督力度,確保規章制度執行。
2.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要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加以監督,并對違規行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3.公司員工對于規章制度存在異議或者建議,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或公司領導反映。
以上所述為公司制度和管理的基本要點,公司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以確保公司管理更加科學化、規范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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