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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章程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章程不由國家強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屬組織及成員信守,有一定的規范作用和約束力。擬起章程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務是:通過合理有效地利用股東投入到公司的財產,使其創造出最佳經濟效益,目的是發展經濟,為國家提供稅利,為股東奉獻投資效益。
第四條公司依法經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五條公司名稱: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第六條公司住所:
第七條公司的經營場所: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范圍:汽車銷售,汽車零部件銷售;汽車美容、裝潢。(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九條公司經營期限是30年。
第十條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在登記須經批準的項目的,依法辦理相關批準件或許可證。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出資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第十二條公司的注冊資本100萬元。
第十三條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由股東投資。在注冊資本總額中:實收資本為100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100%,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第十四條公司注冊資本經驗資機構驗證后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第十五條公司由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1、以貨幣資金出資2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0%;
2、以貨幣資金出資8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0%。
第十六條公司股東人數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六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公司股東,均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配紅利;
(二)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三)股東會上的表決;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其出資;
(五)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賬目,監督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并提出建議或質詢;
(六)被推選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時,對剩余財產的分享;
(八)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八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執行股東會決議;
(二)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按期繳納股金;
(三)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公司設置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第七章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第二十一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二十二條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冊資本:
(一)股東增加投資;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冊資本。
第二十三條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減
資后的注冊資本不低于《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第二十四條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自作出減少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一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八章股東轉讓股權的條件
第二十五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法》對轉讓股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重新編制新的股東名冊。
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議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第二十八條股東會分為定期會和臨時會。
第二十九條股東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于每年2月20日前舉行。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開股東臨時會。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提議時;
(2)執行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3)監事認為必要時。
第三十一條公司召開股東會,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并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三十二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工作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工作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東會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主持。
第三十四條股東會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執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員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一名監事,任期三年。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列席股東會議。
第三十七條公司設經理,并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股東會議。
第三十八條經理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股東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經理不在時,由經理指定的副經理代其行使職權。
第三十九條公司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罷免。第四十一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
(2)檢查股東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
(3)審查經理提出的公司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并向股東會報告;
(4)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決定公司經理報酬事項;
(5)簽署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參股等重要文件;
(6)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議賬冊。對公司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款。
第四十三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議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在股東會年會二十日以前置備于公司并交送各股東,以便查閱。
第四十五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10%列入法定公積金。當法定公積金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第四十六條公司當年的利潤應首先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不足彌補虧損的可以用法定公積金彌補。
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法定公積金可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也可用于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四十八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決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九條公司依照前條規定解散的,應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清算組織由股東代表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由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條清算組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織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時,要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織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一條清算組織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2
一、監事會的組成
本公司創業初期規模較小,可以設一名執行監事、一名外部監事,不設監事會。
執行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二、監事的任職條件
監事的任職條件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各項關于經營性質法律法規的要求。
具有較為完善的受教育經歷,有較為豐富的企業經營管理及財務、法務等方面的經驗及學習經歷并能接受后續教育。
不得對企業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隱匿不報;不得有與企業串通編造虛假檢查報告的行為。
三、執行監事的職權和義務
執行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1.監督檢查公司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以及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對董事會重大決策、企業經營活動中數額較大的投融資和資產處置行為等進行重點監控,并向股東會提出建議;
2.監督檢查公司財務,通過查閱財務會計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3.監督檢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4.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成員應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執行監事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企業章程,忠實履行監督職責,嚴格執行監事會決議,對檢查報告內容保密,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2.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財經紀律的規定,正確行使監督權力,客觀公正地評價和反映企業的經營、財務狀況和領導人員的工作業績;
3.向股東會提交相關工作報告,包括監事會換屆、延時換屆申請報告;更換、增補監事申請報告;監事會決議和紀要;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專項檢查報告、日常檢查報告等;
4.制定監事年度工作計劃和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各類監督信息資料,建立必要的企業信息資料庫,確保監督檢查的規范性。
外部監事除與內部監事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外,還須承擔和遵守以下工作職責與履職紀律:
1.在年度和任期結束后,須向股東會提交書面履職報告;
2.在公司召開董事會前,應將會議具體議程和會議審議的重大事項向所派出部門報告,并根據派出部門的意見,在董事會會議上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3.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饋贈;不得在企業中為自己、親友或者其他人謀取私利;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報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企業報銷應有個人承擔的任何費用;
4.完成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務。
企業在監事會履職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撤銷職務;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1.拒絕、阻礙執行監依法履行職責的;
2.拒絕、無故拖延向執行監事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告重大經營管理活動情況和提供相關資料的;
3.隱匿、篡改、偽報重要情況和有關資料的;
4.有阻礙執行監事監督檢查的其他行為的。
四、監督檢查工作
監督檢查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過程監督原則。以財務監督為核心,對企業決策過程、決策執行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
2.時效性原則。要隨時了解、掌握和跟蹤企業重要
3.及時報告原則。執行監事每次對企業有關方面的檢查結束后,應當及時作出檢查報告,發現危害及可能危害公司資產安全的問題,及時提出監督意見、建議。
4.不參與不干預原則。執行監事不參與企業經營決策、不干預企業經營活動,對企業經營決策和經營活動不直接發表肯定或否定的意見。
監督檢查工作的形式:
執行監事一般每年對企業定期檢查一至二次,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企業進行專項檢查。
1.日常監督檢查:對企業日常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年度監督檢查:對企業的年度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專項監督檢查:對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對企業有可能或已經導致公司資產嚴重損失的行為,發現企業經營情況異常的,則須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聽取企業負責人對有關財務、資產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的匯報,召開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會議;
2.查閱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資料以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
3.核查企業的財務、資產狀況,向職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必要時可要求企業負責人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4.向財政、工商、稅務、審計、海關等有關部門和銀行調查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3
1、目的:為了規范報關管理,使報關業務更加有效,準確與符合法規要求
2、范圍:適用于企業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3、公司屬自理報關企業,僅為本企業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由于出口口岸的限制,一般通過口岸的'代理報關企業代為辦理手續。
4、貨物出口時報關業務員必須在貨物裝船前一或二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進行報關業務。
5、報關業務前必須做好以下單據:
5.1出口業務:出口報關缺乏委托書,出口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出口商檢委托書,出口商檢換證憑條或憑證,出口核銷單。如涉及加工貿易業務的必須提供手冊報關。
5.2進口業務:進口報關委托書,進口發票、裝箱單、提單和其他特殊單證,如手冊、進口許可證、無木質包裝聲明等。
6、報關業務管理
6.1出口業務
6.1.1業務員必須在貨物出運至少7天前制作好出口報關單證;
6.1.2報關資料須經公司單證審核員復核,尤其在產品規格、數量、金額、港口等方面進行嚴格檢查,并作好復核合格率的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6.1.3出口業務操作員在報關日至少2-3個工作日前,寄全套報關資料給報關行/報關公司,并做好交接手續,同時要求報關行/報關公司回傳交接單;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4
1目的
外匯核銷是進出口業務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企業進出口業務的進度以及退稅是否按時到位。按國家政策法規制定該制度是為了完善外匯核銷工作,加快業務流程,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
2.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出口外匯核銷管理
3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外匯核銷工作,操作員必須接受外匯管理局培訓并取得核銷員資格。
4出口核銷
4.1核銷員必須通過企業向外匯核銷主管單位申請,取得外匯核銷員資格,電子口岸IC卡后才可上崗操作。
4.2核銷員必須通過電子口岸,在網上申請外匯核銷單的申領。
4.3外匯核銷主管單位同意申請后,憑核銷員證和電子口岸IC卡到當地外匯管理局領取紙質核銷單。
4.4核銷員必須在空白核銷單上蓋好公章和企業名稱+代碼章,并作好空白出口核銷單登記工作。
4.5出口業務操作員在寄發出口報關資料時,必須向核銷員領取核銷單,并在登記本上詳細記錄. 4.6核銷員必須根據登記表上的出口口岸,在電子口岸作好相應出口港口的備案。
4.7核銷員必須在出貨后1-2個月內,負責核銷單位的`催退工作。
4.8收到報關后的核銷單及報關單后,核銷員應及時進行網上交單. 4.9公司財務部門在出口收匯后,應盡快將正確的出口收匯水單遞交外匯核銷員,并作了交接手續,同時核銷員必須作好水單登記工作。
4.10核銷員必須在規定地核銷期內,整理好整套核銷資料,包括出口外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核銷專用聯、出口發票、出口收匯水單等,如有特殊情況,則根據要求提供特殊的單據。要在五個工作日到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手續。
4.11核銷員核銷后,必須整理好稅務資料,遞交財務部. 4.12核銷員作好已核銷登記,把已核銷的核銷退稅聯及報關單退稅聯移交財務部,并作好簽收登記。
4.13核銷員在出口外匯核銷過程中遇到問題與困難,要及時向部門主管反映.
5進口外匯核銷工作制度
5.1核銷員必須在遠期信用證付款到期日,將進口合同項下的金額通過銀行付匯,并根據要求填寫《付匯核銷單》;
5.2核銷員及時持進口報關單、進口發票、進口裝箱單、提單、進口合同、付匯核銷單到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
6.企業對進出口核銷單、報關單及進出口以票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在核銷過程中有任何單據內容不符合,核銷員必須按外管局要求,寫出詳細說明并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 6.1對于不能在外管局要求的時限內收匯的,要提前報告外管局并取得有效的解決方案。
6.2核銷單在傳遞過程中一旦遺失,要及時向外管局報告,并配合外管局做好掛失工作. 7核銷員必須做到檔案內容完整、裝訂齊全、統一編號、歸檔齊全。保管工作必須責任到人,具體按《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8本企業內核銷員變更,要及時報外管局備案。
9未盡事宜參照《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5
1目的
出口退稅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避免對跨國流動物品重復征稅,以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
2 范圍
本公司出口貨物已繳的增值稅或消費稅等間接稅稅款。
3 財務部指派專人負責出口退稅事務,出口退稅辦稅人員應符合稅務部門的要求。
4 辦稅員應嚴格按照稅務機關對出口退稅的要求進行操作。
5公司出品的貨物應嚴格區分自產貨物出口、進料加工出口。
5.1自產貨物出口,每月應統計當有月的出口總值并記錄每一張出口發票的外幣FOB價,計算當月的進項增值稅金額并據此填制納稅申報表及進行納稅申報;同時應及時整理相應的一票二單,做到票單相符,如票據不齊全的應建立跟蹤檔案并提醒相關人員及時提供各種單證。
5.2對于收購的`出口貨物,除作好相應的銷售額統計及填制申報納稅申報表外,要特別注意購發票及專用繳款書的商品名稱、數量等內容是否與出口發票一致,同時應與相應的出口報關單進行核對,報關單位未及時退回的應查詢網上報關資料,如發現差異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做好相應補救措施。
5.3每月應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及時做好各類稅務報表并及時上報,對于出口單證未及時獲得的,要建立跟蹤檔案并每月進行檢查。
6辦稅員應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國家有關出口退稅政策,如發現有政策變動的應及時作相應調整并及時匯報領導,對稅務機關退回的稅款應及時通知出納作好接收工作。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6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報關單審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報關單初審、復審應掌握的三原則:
一是符合海關報關單填制規范的要求;二是客觀反映進出口貨物實際;三是客觀反映進出口貿易性質。
第三條審核填制的報關單應抓住重點,緊緊圍繞涉及許可證、貿易方式、征免性質等,對所填數據進行合法性和邏輯性綜合審核。
第四條審核備案號、許可證號、合同協議號、提運單號、批準文號、隨附單據是否正確。
第五條審核經營單位、收/發貨單位、申報單位是否正確。
第六條審核進/出口日期、進/出口口岸是否正確。
第七條審核運輸方式、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是否準確。
第八條審核進口貨物的起運國(地區)、原產地、境內目的'地、裝貨港和出口貨物的運抵國(地區)、境內貨源地、指運港、最終目的國是否正確。
第九條審核貿易方式(監管方式)、征免性質、征稅比例/結匯方式、征免是否準確。
第十條審核成交方式、運費、保費、雜費單價、總價、幣制是否合理。
第十一條審核申報貨物毛重、凈重、件數、包裝種類、標記嘜碼及備注是否正確。
第十二條審核進/出口貨物商品編碼、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是否正確。
第十三條審核法定計量單位和數量、申報計量單位和數量、成交計量單位和數量是否正確。
第十四條審核是否加蓋報關專用章及責任報關員簽字。
第十五條報關單發生差錯的,根據海關要求及時修改報關單,并按本規程重新審核報關單。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7
為維護正常的進出口秩序,規范進出口行為,根據《海關法》、《海關稽查條例》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貿易項(包括邊境小額貿易)下出口單證管理
1、按出運批次歸檔;
2、每一套單證附上《單證船務跟蹤單》,跟蹤單必須注明:發票號、制單人、客戶名稱、貨代單位、核銷單號、拖箱日期、船名航次、開船日期(B/L日期)、交單日期及議付銀行;
3、存檔單據包括:出口合同、供貨合同、信用證、出口報關的單據(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商檢單)、收匯水單、外匯核銷單。以上單據均為原件正本的復印件(下同);
4、按客戶分類歸檔。
二、一般貿易項下的進口單證的管理
1、按進口批次歸檔;
2、存檔單據包括:進口合同、進口裝箱單、進口發票、進口報關單、進口付匯憑證(可以就是付匯核銷單)、進口商檢單;
3、按供應商分類歸檔。
進出口業務單證檔案管理制度
三、加工貿易項下單證的'管理
所有進出口單據先按一般貿易單據規定歸檔,且必須注明加工貿易字樣與手冊號碼。另外根據手冊號再作檔案,要求:手冊審批過程中的各種資料、手冊復印件、進出口報關單、進出口貨物的發票、出口成品實際用料表、核銷結案通知書,按手冊號歸檔。
四、以上相關單證自進出口報關日期起保管五年。
五、以上相關單證資料由有關銷售員整理成冊,再由銷售部統一歸檔保管。
六、海關查閱資料時,檔案經管人員應積極配合,人員調動時,要做好書面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外帶。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8
1、目的
為了明確進出口業務的程序,規范進出口業務操作,促使進出口業務的順利開展和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進出口業務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3、一般貿易進出口業務
3.1出口業務
3.11業務部門向客戶寄發樣品或客戶寄樣,要求憑樣生產。客戶確認樣品后,雙方簽訂合同;
3.1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證付款,業務人員必須要求客戶在規定時間內開出信用證;
3.13接單人員必須根據合同下達生產訂單給生產部門,并明確貨物完成期限、質量標準、裝箱等貿易資料。
3.14接單人員在生產部門要求的時間內,提供包裝資料給生產部,提供特殊的質量要求給質檢部,并提供運輸信息與要求給銷售部;
3.15生產部應根據生產訂單,評審無誤后根據交貨期和生產能力合理安排生產,編制生產任務書下發給相關車間;
3.16質檢部必須對產品品質進行控制,在生產過程中進行抽檢,把握出貨產品質量;貨物備齊后,如需法定商檢的產品向商檢局申請報驗。
3.17銷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貨時間前3天應提供以下資料:銷售合同、該合同下的信用證、貨物明細表。
3.18單證員根據貨運委托書向船運公司或貨代訂艙,單證員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取得訂艙信息,若不能訂到艙位或目的港不能確認的',要在當天通知業務員,以便及時通知客戶。
3.19定好船期后,要發裝箱通知單給成品倉庫;集裝箱拖走后,相關人員要向成品倉庫索取發貨清單。
3.110據實際發貨情況填制報關文件,報關文件包括:
A、出口銷售發票
B、出口裝箱單
C、出口報關單
D、商檢通關單或換證憑單
E、報關委托書
F、其他特殊文件
3.111以上報關資料蓋好公司在海關備案的法人及法人代表章或報關專用章連同備案后的核銷單寄給相關單位。
3.112制作好整套議付單據,在開船后五個工作日內遞交整套議付單據。
A、在L/C結匯方式下,若議付行對單據有異議時,單證員必須耐心解釋或及時更正,需要擔保時,認真出具擔保書。
B、在D/P或D/A結匯方式下,要向客戶取得準確的國外代收行詳細地址,并提供給委托行。
C、在T/T結匯方式下,要求一律要等收到財務部的貨款到帳通知后,再將正本單據寄往國外客戶。
D、在任何一種結匯方式下,若客戶有要求扣款或減價時,必須取得銷售經理的批準后方可放單。
E、業務員對單據要跟蹤查詢,直到單據安全到達對方手中。
F、任何正本單據在交接過程中都要做好登記和簽收工作。
3.113議付單據送交銀行的同時,根據報關單內容制作“稅務”出口專用發票。
3.114出貨后一個月內,要做好核銷單及退稅單的退單工作,退回的核銷單有收匯后及時到外管局核銷。
3.115所有單據副本,要做好歸檔工作。
3.2進口業務
3.21由采購部與國外出口商簽訂合同,財務部根據進口合同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
3.22進口貨物涉及進口許可證的,采購部需事先辦妥有關手續,并領取許可證后,方可組織貨物進口。
3.23貨物到港后,委托報關行報關,繳納海關稅款后,及時將進口貨物拉回工廠投入生產。
4、加工貿易進出口業務
4.1進口業務必須由專門操作員向外經貿局和國稅局審批有關手續,到海關申請辦理進口手冊并獲得批準才可操作;
4.2保稅貨物到港和單證收集后,由報核員委托進口港當地報關行向有關主管單位辦理進口報關、清關、拖柜和商檢等事宜;
4.3報核員進出口報關時必須控制好手冊的使用,手冊執行完畢后核銷結案并建立完整的加工貿易合同檔案。
4.5保稅貨物入庫后,倉庫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加工貿易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出售經海關特準進口的保稅貨物。
4.6其他進出口業務管理及手續依照3.0
5.采購人員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合法途徑采購進口貨物,不得非法收購走私進口貨物。
6.公司不得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法規,擅自無證進出口貨物。
本制度自發文即日起生效,任何人違反應追究行政或法律責任。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9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規范對頂崗實習畢業生明確要求,規范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使本公司對頂崗實習畢業生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政府和地方有關法令外,悉依本手冊辦理。
2、本手冊所稱員工,系指參加本公司頂崗實習的畢業生。
第三條細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業務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根據頂崗實習的期限及表現提供適當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對表現好的頂崗實習畢業生公司為其提供優先錄取的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2、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6、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第三章辦公行為規范
為完善公司的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第二條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接待室、總經理室)或通過公司內線電話聯系,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3、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部、室專用的設備由部、室指定專人定期清潔,公司公共設施則由辦公室負責定期的清潔保養工作。
5、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第三條辦公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核、簽發。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審核、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核、簽發后在當日下午五時統一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核后可立即發送,并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第四章考勤制度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3、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日為休息日。工作時間為9:00-12:0013:30-17:30二個時段。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經經理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給予適當的補貼
本制度的檢查、監督部門為公司辦公室、總經理共同執行,違反此規定的人員,將給予批評教育并將其表現反映給學校,做為頂崗鑒定中工作表現的材料之一。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在公司。
第五章公司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客戶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
(4)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5)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
(6)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將相關情況反映給學校,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第六章差旅管理制度
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經理審核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
進出口貿易公司章程 10
1、目的
單證議付是出口業務中至關重要的環節,直接影響到收匯的及時與否。為了規范出口業務單證議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進出口業務單證議付操作
3、內容
3.1信用證及客戶議付要求資料的分析和傳遞;
3.2合同的管理及傳遞
3.3議付單證的審核
3.4議付單證的交付及管理
3.5議付單證的留存
4、操作制度
4.1要求貿易部門在出貨前一個月提供合同、信用證(如是其他付款方式,則提供客戶要求和銀行資料)及生產部門的生產任務書
4.2客戶開立信用證,收到銀行到證通后,單證議付操作員必須到通知行取證,并作好到證登記。
4.3單證員及時根據合同、形式發票對信用證進行核對分析,列出不符合項及軟條款項目,反饋給國際貿易部門和生產部門
4.4生產制造部門與國際貿易部門根據信用證或合同中規定的出貨條件,確認是否對出貨前一系列工作計劃的安排作適當調整
4.5單證員必須在貨物出運前一周,根據信用證或合同條款審核出口單證,并作好單證審核記錄,同時根據信用證規定,做好其他單證的準備工作
4.6貨物出運后,單證員應督促單證操作員取得海運單據及各類議付單證
4.7單證備齊后,單證員應重新進行審核,嚴格根據“單單一致,單證一致”的要求: 4.8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和有效期限內,單證員應及時將規定提交的單證交到議付行進行議付,并請銀行在議付登記本上作好相應的單證交接手續。若議付行對單據有異議時,單證員必須耐心解釋或及時更正,需擔保時,匯報主管出具擔保書
4.9在D/P或D/A結匯方式下,單證員要向業務員取得準確的國外代收行詳細地址。并提供給委托行
4.10在T/T結匯方式下,單證員一定要收到財務部的`貨款到帳通知后,再將正本單據寄國外客戶或業務員
4.11在任何一種結匯方式下,若客戶有扣款或減價要求時,必須取得銷售副總以上的批準方可放單。
4.12議付單據送交銀行的同時,根據報關單內容制作出口專用發票、銀行審核單證無誤后,將單證寄往付款行
4.13單證員對單據要跟蹤查詢,直至收匯或單據安全到達對方面的手中。
4.14任何正本單據在交接過程中都要做好登記和簽收工作.在規定期限內,收到付款;
4.15出貨后一個月內,要做好核銷單及退稅單的退稅工作,退回的核銷單在收匯后及時到外管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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