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調查報告
導語:城市規模急劇增大,城市流動人口急速增長,隨之而來的城市管理中出現的矛盾也愈來愈多,越來越繁雜。下面是yjbys小編整理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調查報告,歡迎參考!
【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調查報告1】
一、我縣城市管理工作發展現狀
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推進,我縣城市管理面臨的執法考驗越來越多、承擔的執法職責越來越廣、承受的工作壓力也越來越重,但城管工作仍然任重而道遠。
1、工作強度大。隨著我縣**新區的建成,城市規模將進一步擴張,工業園區納入城區管理,人口不斷積聚,“兩違”管控、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任務將更加繁重。
2、輿論關注多。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社會方方面面,群眾對此高度關注。大量城管負面報道見諸報端,城管幾乎成為負面形象代言人,給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巨大壓力。
3、人員流失快。按照城市發展的需要,我縣城管執法人員不足極大的影響城市管理工作順利推進。目前,縣城管局城管大隊事業編25人,聘用編50人,聘用人員財政下撥人員工資1000多元/月,由于收入入水平和社會地位較低,嚴重影響了城管隊伍的穩定性和積極性,人員流失嚴重,每年也有近10人相繼離職。
4、社會理解少。城市管理主要對象往往是失業人員(含下崗工人)、失地農民、進城農民工以及孤寡殘等弱勢群體,為維持基本生活需求,在人員密集場所、集貿市場等場所擺攤設點、沿街叫賣,往往對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產生抵觸情緒。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地給城管執法帶來較大困難。
5、文明意識差。從城市發展情況來看,我縣新增的城區人口主要來源于拆遷安置、進城務工等人員,大部分自身素質有待提升。受生活習慣、思想觀念等影響,市民亂倒垃圾、亂停亂放、亂搭亂建等不文明行為隨處可見,甚至有些市民還在小區綠化帶種植蔬菜。這些不文明行為不僅破壞了城市環境,影響了城市形象。
二、當前城市管理工作面臨的問題
城市管理是一項非常細致而繁重的系統工程,隨著我縣城市管理工作不斷深入,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逐漸暴露出來,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1、管理體制尚不健全。我縣城市管理部門存在職能配置不盡合理,城市管理涉及的違章建筑、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占道經營、流動攤販、車輛亂停亂放、戶外廣告及公共場所管理等職能,分散在城管局、建設局、規劃局、交管大隊等部門,職能過于分散,造成職責不清、多頭管理,極大地削弱了城市管理功能。此外,部門、街道、村(居)委間缺乏溝通銜接和監督機制,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出現“有利就爭,無利就推”、“批而不管,罰款了事”、“能管不管,想管無力管”的現象,管理和執法難以形成合力,造成城管執法工作脫節,甚至貽誤工作時機。
2、市政設施相對滯后。我縣城區停車場建設相對滯后,從而導致部分車輛占用城區道路現象發生,不僅增加城區交通壓力,也對市政道路造成極大破壞。城區主要商業網點停車位不足,無法滿足私家車快速攀升,城區現有9處集貿市場,部分存在衛生狀況較差、管理不夠規范、規劃布局不盡合理等現象,難以滿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3、執法手段單一落后。當前,國家對城市管理還沒有出臺一部系統完整的實體法,對許多影響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行為缺乏處罰治理的法律依據。城管在日常工作中面對最多的往往是糾正違法行為,在勸說、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執法手段只有暫扣物品和處罰,沒有有效制約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效能,造成執法方式單一,行政執法成本過高。
4、執法環境亟待改善。城管執法的場合往往是馬路執法、一線執法,而執法的對象成份復雜,又大多是弱勢群體,城市管理執法環境相對特殊。一些市民受同情心驅使,盲目同情違章經營者,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被管理者的抵觸情緒,致使阻撓執法、抗拒執法的事件不斷發生,甚至發生暴力抗法事件。
5、隊伍建設有待加強。2008年我縣正式成立城市管理局,編制為正科級事業單位,而不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這種定性不具備執法資格,仍面臨身份、執法合法性等爭議,目前,九江地區僅九江市執法局為參公單位,具有執法權。與此同時,城市管理隊伍素質有待提高,城管隊伍人員整體年齡結構偏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專業人員缺乏,較難適應新形勢下城市管理工作。
三、加強城市管理工作幾點建議
管理好城市,創造良好的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環境,是廣大市民的共同期盼和要求。對此,我縣必須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城市管理的新途徑、新方法,破解影響城市管理發展瓶頸,切實做到敢為人先,勇于突破,實現城市管理精細化、規范化、常態化。
1、理順體制,健全機制。高規格的成立城市管理委員會,作為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項,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綜合協調,著力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整合城市管理資源,將涉及到城市管理職能統一劃歸城管局,進一步提升城管綜合管理和執法水平,從根本上解決了機構重疊、職能交叉、扯皮推諉、效率低下的弊端,著力構建“大城管”的綜合管理體制。
2、廣泛動員,全民參與。市民是城市的主體,也是決定城市管理水平的關鍵因素,抓好街道、村(居)委、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聯動,充分調動團委、婦聯、志愿者、義工等組織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工作;利用各類媒體曝光不文明行為,通過正反典型教育,激勵和引導廣大市民理解、支持、參與城管工作,引導廣大市民文明行車、文明走路,提高文明交通參與意識。
3、整合力量,聯合執法。城管、交警等部門要強化一線執法,將更多警力、隊員部署在街頭巷尾,建立24小時聯合巡查制度,重點治理各類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以及占道經營行為。公、檢、法等部門都應為城市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形成城管執法、公安護法、法院司法“三位一體”的城管行政執法機制,提高行政執法機關移交案件的處理效率和質量,及時處理暴力抗法問題,對不法分子予以嚴厲打擊。
4、創新思路,科技先行。積極探索政府出資向市場購買專業化公共服務,將亂張貼清理、停車管理、綠化保養等具體管理、服務業務推向市場,引入市場化競爭機制,通過招投標選擇有實力專業公司進行維護,形成統一管理、多家經營、有序競爭的運行機制,進一步提高管理績效,降低管理成本。發揮城管指揮中心指揮調度作用,整合城管、交警、交通優勢資源,對城市管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做到第一時間發現、制止、處置。實現城市管理指揮智能化、監控可視化、管理網格化。
5、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全面提高執法人員自身綜合素質和執法管理水平,對城管隊員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建立嚴格獎懲考核機制,嚴肅工作紀律,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支持,將我縣城市管理局列為參公單位,切實解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問題,使城管隊員具備執法資格。
6、疏堵結合,常態管理。根據城市發展的需要,發揮規劃引領作用,規劃建設便民小商品市場、農貿市場等專業市場,妥善解決流動攤販、困難群眾的生計問題。
【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調查報告2】
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現狀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重復處罰、執法空檔、多頭執法的現象有了明顯改觀,但是,由于執法權力相對集中,矛盾也就相應集中,城管執法依據不足、城管執法手段單一、城管執法程序不嚴、城管執法責任脫節、城管執法隊伍不強、執法理念滯后等問題應運而生。以上問題產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執法者與行政管理相對人矛盾不斷、城管執法者隨意扣押相對人財物、不合程序執法的現象層出不窮,這些都造成了城管執法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緊張,大大損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時也制約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
但是,我們所見到了上述現象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在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后,綜合執法機構的職能、責任發生了橫向轉移,但由于原有機關的工作人員、編制、經費和其他職能并未隨之轉移,這就導致了城管執法機構獲得的權力、人員編制和經費是有限的,而管理職責和義務卻是無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強制手段和防護裝備,城管執法人員既沒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執法權威,最近溫州城管因依法對違章停車貼罰單被車主暴力毆打,就見證了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會輿論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對城管執法過程中不當行為的無情指責、各種爭執的演變就成為了"最弱勢群體"與"最委屈執法者"之間的"恩怨"糾纏。面對城管執法中的上述"兩難"局面,政府相關人物和部門、城管執法人員和社會廣大民眾是不是應該有所反思呢?
二、對城管執法現狀的幾點反思
(1)樹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從規律才能發展,城市管理者應當順應城市化的發展趨勢,摒棄"一刀切"、"簡單化"的管理理念,實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網格管理。比如針對小商小販,可以根據不同的城市功能區域進行分類管理,設定不同層級的限制進行管理,比如分為禁止區、限制經營區和開放區,讓管理相對人在張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內自由選擇。事實上,很多國際化的大都市如倫敦、巴黎等城市中,街頭的小攤、小販和流浪者都作為一種獨特的風景在城市的.縫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為他們也需要生存的空間,更何況管理者沒有這樣的權力,也沒有這樣的能力。
(2)反省執法對象與目的。在一個現代文明國家,暴力的強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剝奪公民財產的行為(如城管執法中不按程序沒收工具、扣押財物等),永遠應該受到最嚴格的限制,并依憲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應當明確,城管執法的目的不是與其他部門爭利,更不是與民爭利,而是為了使城市的運行更為流暢,使城市的環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夠感覺更加和諧;不是以暴力將小攤小販趕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進行管理,使管理者樂于按政府制定的規則活動。因為一個法治政府如果允許它的執法者可以隨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那么這樣的執法行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與法治政府的目標也會越來越遠。
(3)建立執法新機制,F行的城管執法機構,其職能基本繼受于其他部門,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因而顯得殘缺不全,復雜繁瑣,影響了執法效果,所以,解決此問題就必須創新執法機制。如原有執法機構的有些職能由綜合執法機構行使會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應徹底交由城管執法機構。并且在職權轉移的同時應考慮到編制、人員的轉移與變動,否則就會導致機構的膨脹,從而加重社會的負擔,這也與綜合執法機構的建立初衷相悖。同時,還應重視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銜接。比如城管執法遇到暴力抗法時,可與公安部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進行"聯動式執法".當然,機制創新的目標是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權威的綜合執法隊伍。
(4)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城市管理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僅靠城管執法機構強制性管理是不夠的,各種配套社會政策都必須跟進。對無照商販流動經營問題,政府要考慮商業網點或者導入區的合理布局和建設,如鎮海區有二十幾萬人口,但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大型菜市場并不多,以致公路兩邊擺攤,菜販占街賣菜的現象常常發生,這就與城市發展很不協調;同時,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辦照成本,為其辦理經營執照,最終將其納入城市管理的正常范圍。
總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經濟要發展,面對不同的價值取向,解決城市管理中的新問題必須靠管理者的智慧。同時,一個文明社會的秩序應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條件上的,而不能為了秩序而去剝奪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只有這樣,社會的運行才能和諧,法治社會的目標才能在正常的運行軌道上得以實現。
【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調查報告3】
一、基本情況
1、執法管理范圍:執法局成立以來,城區規劃區范圍(違法建設查處范圍)從13.8平方公里增加到27.8平方公里;環衛清掃面積從120萬平方米增加到177萬平方米;市容監察的范圍從縣城建成區拓展到工業園區;園林綠化管理面積從20萬平方米增加到33萬平方米。城區共有各類機動車輛(含汽車、摩托車、農用車)11000多輛,加上過境、進城車輛,每天在城區行駛、?康募s15000輛。
2、執法隊伍概況:城管執法局直轄三個執法大隊和一個警察大隊,下設環境衛生管理所和園林綠化管理所,內設三股兩室和一個臨時機構(渣土辦)。執法局機關及下屬大隊、渣土辦共93人,警察大隊正式干警7人;縣環衛所定編110人,現有正式在職職工108人,臨時工86人,每天清掃清運垃圾150-180噸;縣園林綠化管理所定編20人,現有在職干部職工32人。
3、近期工作概況:一年來,執法局突出開展了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嚴處違章建設。定期牽頭組織各職能部門參加的集中拆除行動,共組織集中行動37次,拆除違建221處,拆除面積達4萬多平方米,特別是對姚嶺村25家12000多平方米和蘭溪工業園區25家3000平方米違建房的強行拆除,起到了較大的震懾作用。二是理順街道擁堵。在麗文路嚴管方面,我們集中精力、聯合行動,按照十個一律的標準,對違規攤點、占道經營和亂貼亂畫等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治;今年又將車站街、雙橋路、新華街等9條路納入嚴管,規范出店經營、占道作業1500多處。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實施規范化、人性化操作,對菜農、殘疾人、白血病人等弱勢群體盡量以勸止、疏導。加強對車輛亂停亂放的整治,新劃設停車位近1000個,并拖離機動車輛3000余臺次,拍照處罰2700余臺次,鎖車處罰1200余臺次,現場處罰400余臺次,靜態車輛秩序有所好轉。三是規范廣告店招。為解決城區戶外廣告設置存在的多、亂、雜,影響美觀的問題,我們花大力氣進行了清理整頓,共清理小廣告牌1000余塊,拆除破舊廣告120處28000平方米,收繳違章發放的小廣告5200多份,清理亂涂亂畫等"牛皮癬"26000多處,過街商業橫幅一律停止審批。編制城區戶外廣告規劃,通過市場化運作出售廣告經營權,解決廣告質量檔次不高的問題。對城區門店招牌編制統一規劃,要求業主在改造店招時按規劃執行,引導環城社區先行先試,對部分店招進行了改造。四是整治垃圾圍城。全面調整環衛作業時間和清掃保潔范圍,清掃保潔時間由過去的16小時延長到20小時,對城區進出口、邊緣地帶的無業主建筑垃圾,定期出動鏟車進行集中突擊清理,共清運垃圾近萬噸,共添置環衛作業車8臺,移動垃圾箱60個,普通垃圾桶1200個,新建垃圾中轉站8座(其中帶公廁垂直式6座),極大地改善了基礎設施;執法局所有執法人員和園林所干部職工還堅持每周五下午上街義務清掃;及時啟動對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組建渣土運輸公司,引導建筑渣土、垃圾封閉運輸,對未封閉覆蓋運輸的車輛實施嚴格處罰。五是提高綠化質量。縣園林綠化管理所不斷加強城區綠地管養維護,對城區28萬平方米綠化帶進行了修剪整枝,修剪行道樹380棵,新栽補栽綠化帶1200平方米,建設苗圃基地100畝。還積極響應縣政府安排,及時起植移栽翟港路、車站路和發展大道京華陶瓷大門處苗木,有力服務全縣重點工程建設。
二、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盡管我們克服困難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由于一些客觀因素的限制,城管執法工作還面臨著突出的困難和問題。
1、文明共識問題。近幾年,市民對城市管理要求在不斷提高,但城市意識、文明意識、責任意識卻倒退了。如在環境衛生方面:盡管有垃圾收集車每天三次輪流收集,盡管城區有70多個固定垃圾投放點,盡管環衛部門一而再、再而三地宣傳,但有些市民為了省幾腳路,就是不把垃圾放到指定地點,亂扔垃圾果皮紙屑、亂潑污水的現象比比皆是;隨意堆放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行為也屢禁不止,環衛費收取也屢屢碰壁。在設施維護方面:環衛所先后購回5批垃圾桶,每次投放在大街上不到半年時間就被推倒打破、燒壞或偷走;城區街頭每年都補栽行道樹,但一些店主怕樹長大后影響其生意,用滾燙的開水偷偷淋樹根;每年城區花壇、綠化帶被車輛撞壞100多處,很難找到肇事者;步行街為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制作安裝了一批鐵欄桿,但屢次三番遭人為損壞。不少人是按個人利益判斷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松了,影響到本人行車走路就提意見;管嚴了,影響本人生意或者感覺不舒服也提意見,認為**大不了是個縣城,沒必要管理那么嚴。
2、管理基礎問題。一是市場不配套。由于石材加工、廢品回收、貨運物流、早點夜市等專業市場建設滯后,致使城區經營種類散亂,出店經營行為屢禁不止;城區真正的農貿市場只有一個城北大市場,一些小菜場被私有化甚至被建筑擠占,農民無處落腳,只得沿街自售;殘疾人、低保戶做點小生意謀生也沒有合適的去處。二是交通設施不配套。如**商場處匯集兩個客運站、一所小學、四個商場,交通擁堵嚴重;學堂路不貫通,成為交通瓶頸;人行道老化,走不了人,行人只能擠占車行道;兩大客運站集中在市中心,造成交通不暢;城市客運站點不合理,形成新的堵點。三是公共設施不配套。如公廁過少,市民如廁困難;小區垃圾房、垃圾站未配套,給全城垃圾轉運造成壓力;垃圾處理場二期(滲濾液處理)未動工,不敢投入使用;建設項目綠化規劃建設不達標,綠化缺失嚴重;人民廣場噴泉設備、噴灌設備、欄桿老化,無法正常使用且成為安全隱患。設施不配套,已嚴重影響了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3、管理保障問題。主要面臨三個矛盾:一是職能廣與人手少的矛盾突出。城管隊伍配備按國家規定應達到城市人口的萬分之五,我縣城區20萬人應配100人,而目前含"查違執法"和"渣土管理"才93人,用于城市管理的人員不足50人。環衛清掃保潔按國家勞動定額每人清掃3500m2至5000m2,如按平均4500m2/人計算,我縣城區清掃面積177萬平方米應配備393人,加上按定額配備的垃圾清運、垃圾處理及行政保障人員,要450人;實際只有194人,園林綠化管護人手也很不夠。二是不審批占道收費與現行預算體制矛盾突出。按照城市管理趨勢,城市中心區將全面停止審批占道經營和收費,執法隊員的主要精力將以抓管理為主,這就造成財政預算收入任務很難完成,必將影響執法局運轉。還有,城管工作是機動工作,需要一定的機動車輛,車輛編制未核定,不足的車輛未購置,也對管理工作造成制約。此外,環保法律法規的實施也面臨缺專業人才、缺專業設備的境況,工作很難開展。三是執法要求快捷與執法程序復雜矛盾突出。現行法律法規并未授予城建監察機構強制執行的權力,違法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一起違法案件如按行政處罰法的一般程序走,最少需要四個多月的時間,周期過長,造成行政管理效率低。
4、管理責任問題。曾經采用的"門前四包"責任制沒有堅持下來,各負其責、全民參與的好作法丟了。有人認為秩序管理只是城管部門的事,不需要各級各部門共同抓,秩序未管好是城管部門沒有盡到職責。在"查違"方面,村組、社區、鄉鎮發現了違法建設不舉報、不勸阻,聽之任之,有的還充當幫兇、助手,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責任也不明確,難以形成合力。如白色污染、餐飲衛生管理需要環保、衛生部門參與; "牛皮癬"的治理需要公安、工商、電信、移動幾家聯合參與。這些責任都沒有監督、沒有考核,形成了城管執法部門"單打獨斗"的局面。在環境衛生和市容管理方面,社區由于自身軟、硬件建設和隊伍薄弱,難組織、難協調,網格化管理進社區成了空話。
三、建議
下一步,我們執法局將立足自身,創新辦法,認真履職、切實負責,竭盡所能做好本職工作,也建議縣委、縣政府在以下幾個方面給予支持。
1、層層抓履責,形成共識。一是干部倡導文明。各級領導要將城市文明放在心上,掛在嘴上,大會講,小會說,讓廣大黨員干部成為城市文明先行者、示范者。二是學校教育文明,各級各單位創辦文明市民學校,定期開展活動;中小學校要開設文明市民教育課程,引導學生從小養成文明習慣。三是媒體傳播文明。在電視臺開辟專欄,宣傳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播放公益廣告。四是向農村延伸文明,縣級城市市民大多是農民"洗腳進城"的,要把文明宣傳延伸到農村、社區,還要通過標語橫幅、公眾咨詢、宣傳車、宣傳單等一切宣傳手段,廣泛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縣政府的規定,呼吁全社會共做文明人,共建文明城,消除管理阻力,促進管理工作。五是創建引導文明。要通過開展文明城、衛生城、宜居城市創建活動,組織、凝集、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創文明新風,共建文明家園。
2、急需抓設施,疏堵結合。一是要完善道路交通設施。主要是對一些影響交通、影響秩序的道路實施建設,如商場路口的人行立交橋、學堂路的貫通、部分重點地段的人行道硬化改造工程等等,要迅速啟動建設,方便市民、促進管理。公共場所必須配套建設停車場,小區按1:1配套建設停車位,建設貨運物流場所,適度外遷客運站場,促進城區交通暢通。二是要完善市場建設。迅速規劃引導設立城區的農資、農產品交易、石材加工、廢品回收、早點夜市等專業市場。其中南北城區各增設、擴建2個菜市場,建設1到2個供弱勢群體自謀出路的跳蚤市場、周末市場,對人流、車輛不大的街道,確認1至2條作為適度放開的區域,允許困難群體經營,做到一類產品一個市場、一類產品一個街區,宜緊則緊,宜松則松,便于管理。三是完善配套設施。今后凡新建小區,應從規劃環節把關,配建公共廁所、垃圾站、小廣場和綠化設施,方便市民,對配套設施未標明的規劃不予批準,未達標的不予竣工驗收。城區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工程要核定資金、啟動建設,建成后盡快驗收使用。對廣場噴泉、噴灌設施、護欄要及時改造或改建,盡可能地為管理創造條件。
3、工作抓創新、提升效率。一是推進數字化城市管理。依托城區1:1000數字地形圖,制作城市空間、地面、地下三維地圖,建立城市管理發現、處理、反饋、評判獎懲機制,實行陽光操作,提高管理效率。二是推進網格化管理,依據社區建設,實行城市管理"六進社區",實現查違、城管、環衛、園林工作的部門、村組聯動,真正做到屬地管理、重心下移。三是突出重點整治。商店招牌的統一規范,建議從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組、社區自有產權房入手,通過政府指令與引導,于今年年內先行改造完畢,形成示范點;街道立面整治先整治一條街作樣板,其它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可以先實施夜景燈亮化;"牛皮癬"整治,建議通過市場化雇傭人員發現、舉報、制止,"牛皮癬"上的聯系電話通過電信全部呼死。四是行政執法程序簡化。對屢教不改的違法違章行政處罰案件,督促司法部門,適當縮短執法處罰時限,簡化程序,快審、快結、快執行,使行政處罰收到更好的效果。五是環衛、園林市場化改革。對環衛、園林部門核定一定的管理崗位和編制,采取退休一批、病退一批、內退一批,競爭上崗一批,買斷一批,公益性崗位安排一批等方式實行定崗和分流。在新基礎上實行政企分開,管辦分離,將全城環衛垃圾清掃和清運劃分為八個標段,園林綠化管理、養護分為三個標段,對外公開招標,市場化動運作,承包式管理,嚴格考核、嚴格結算,提高環衛、園林作業水平。建議盡快啟動全城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使小區業主履行自己應承擔的管理責任。六是"查違"結案處理。建議對歷史遺留查違案件盡快結案處理;明確村組、國土、規劃、住建、執法部門的責任,對新增的違法建設案及時制止、處罰、糾正;對城區存量土地和私人住房,建設進行收儲和置換,防止土地對手成交,防止私房違規改建,減少管理阻力和矛盾。
4、著力抓保障,優化環境。一是人手上。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干部隊伍管理力度,大力加強內部建設,通過對內挖潛,提升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也請求縣政府在人員配備上給予必要的傾斜。執法人員編制建議再增加30個左右;在公益性崗位中建議安排350人給執法部門(其中環衛200人,城管50人,園林50人)。二是經費上。城管執法隊伍不能再收費、罰款養人,建議增加財政供給,為確保執法隊伍機動性,要增加執法車輛和經費;環衛、園林在市場化改革前,要增加必要的投入。三是環境上。對城管執法過程中發生的信訪投訴,要勸導其依照司法程序維護自身權益,避免群訪、纏訪、鬧事,造成不良影響,打消執法人員的積極性。要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特別是環保、衛生部門的一次性餐具管理責任,民政部門的乞討人員的管理責任、公安部門的無牌無證車輛管理責任、查違的部門和村組聯動責任等等。四是政策上。在機構設置方面建議在執法局內增設渣土管理辦公室、督查中隊;在收費方面建議協調好城區內綠化義務費收費主體問題,避免工作被動;在靜態車輛管理方面,建議啟動街道停車收費,避免城市道路成為市民永久免費的停車場;在優化環境方面,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在承諾不收費、不罰款的前題下,賦予執法部門能及時勸止、制止的權力。
【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調查報告】相關文章: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全文11-15
2017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全文11-15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能力的分解和測度09-26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探究11-10
2017年城市管理執法辦法5月1日起實施11-15
論述會計標準國際化的基本含義與實質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論文11-23
有關鄉鎮行政執法工作總結11-28
執法工作計劃范文十篇03-24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06-17
城市管理與監察簡歷范文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