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基坑事故調查報告
如何寫基坑事故調查報告
案例一
工程概述
北京百盛大廈二期工程,基坑深15米,采用樁錨支護,鋼筋混泥土灌注樁直徑為800mm,樁頂標高—3.0m,樁頂設一道鋼筋混泥土圈梁,圈梁上做3m高的擋土磚墻,并加鋼筋混泥土結構柱。在圈梁下2m處設置一層錨桿,用鋼腰梁將錨桿固定,其實錨桿長20m,角度15度到18度,錨筋為鋼絞線。
該場地地質情況從上到下依次為:雜填土,粉質粘土,粘質粉土,粉細砂,中粗砂,石層等。地下水分為上層滯水和承壓水兩種。
基坑開挖完畢后,進行底版施工。一夜的大雨,基坑西南角30余根支護樁折斷坍塌,圈梁拉斷,錨桿失效拔出,磚護墻倒塌,大量土方涌入基坑。西側基坑周圍地面也出現大小不等的裂縫。
事故分析
1、錨桿設計的角度偏小,錨固段大部分位于粘性土層中,使得錨固力較小,后經驗算,發現錨桿的安全儲備不足。
2、持續的大雨使地基土的含水量劇增,粘性土體的內摩擦角和粘聚力大大降低,導致支護樁的主動土壓力增加。同時沿地裂縫(甚至于空洞)滲入土體中的雨水,使錨桿錨固端的摩阻力大大降低,錨固力減小。
3、基坑西南角擋土墻后滯留著一個老方洞,大量的雨水從此竄入,對該處的支護樁產生較大的側壓力,并且沖刷錨桿,使錨桿失效。
事故處理
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對西側樁后出現裂縫的地段緊急用工字鋼斜撐支護的圈梁,阻止其繼續變形。西南角塌方地帶,從上到下進行人工清理,一邊清理邊用土釘墻進行加固。
案例二
工程概況
某漁委商住樓為322層鋼筋混凝土框筒結構大樓,一層地下室,總面積23150平方米。基坑最深出(電梯井)-6.35m
該大樓位于珠海市香洲區主干道鳳凰路與樂園路交叉口,西北兩面臨街,南面與市糧食局5層辦公樓相距3~4m,東面為漁民住宅,距離大海200m。
地質情況大致為:地表下第一層為填土,厚2m;第而層為海砂沉積層,厚7m;第三層為密實中粗砂,厚10m;第四層為黏土,厚6m;-25以下為起伏巖層。地下水與海水相通,水位為-2.0m,砂層滲透系數為K=43.2~51.3m/d。
基坑設計與施工
基坑采用直徑480mm的振動灌注樁支護,樁長9m,樁距800mm,當支護樁施工至糧食局辦公樓附近時,大樓的伸縮縫擴大,外裝修馬賽克局部被振落,因此在糧食局辦公樓前作5排直徑為500mm的深層攪拌樁兼作基坑支護體與止水帷幕,其余區段在震動灌
注樁外側作3排深層攪拌樁(樁長11~13m,相互搭接50~100mm),以形成止水帷幕;拥闹ёo樁和止水樁施工完畢后,開始機械開挖,當局部挖至-4m時,基坑內涌水涌砂,坑外土體下陷,危及附近建筑物及城市干道的安全,無法繼續施工,只好回填基坑,等待處理。
事故分析
止水樁施工質量差是造成基坑涌水涌砂的主要原因。基坑開挖后發現,深層攪拌止水樁垂直度偏差過大,一些樁根本沒有相互搭接,樁間形成縫隙、甚至為空洞。坑內降水時,地下水在坑內外壓差作用下,穿透層層樁間空隙進入基坑,造成基坑外圍水土流失,地面塌陷,威脅臨近的建筑物和道路。另外,深層攪拌樁相互搭接僅50mm,在樁長13m的范圍內,很難保證相臨的完全咬合。
從以上分析可見,由于深層攪拌樁相互搭接量過小,施工設備的垂直度掌握不好,致使相臨體不能完全彌合成為一個完整的防水體,所以即使基坑周邊作了多排(3~5排)攪拌,也沒有解決好止水的問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事故處理
1、采用壓力注漿堵塞樁間較小的`縫隙,用棉絮包海帶堵塞樁間小洞。用砂白為堰堵砂,導管引水,局部用灌注混凝土的方法堵塞樁間大洞。
2、在攪拌樁和灌注樁樁頂做一到鋼筋混凝土圈梁,增加支護結構整體性。
3、在基坑外圍挖寬0.8m、深2.0m的滲水槽至海砂層,槽內填碎石,在基坑降水的同時,向滲水槽回灌,控制基坑外圍地下水位。通過采取以上綜合處理措施,基坑內涌砂涌水現象消失,基坑外地面沉陷得以控制,確保了相臨建筑物和道路的安全。
案例三
工程概況
溫州某工程位于市心十字路口,基坑平面呈“L”形,開挖深度5.75m。該工程地面以下為流塑狀淤泥土,厚達25m以上。支護結構采用懸臂式鉆孔澆樁,樁徑600,樁長15m,間距1000,樁頂作300高鋼筋混凝土圈梁。該工程土方從中間向兩端開挖,土方挖至1/3時,靠近馬路一側的支護樁整體傾斜,最大樁頂位移達750mm,壓頂圈梁多處斷裂,人行道大面積塌陷,靠近支護樁的14根工程樁(Φ800的鉆孔灌注樁)也隨之斷裂內移,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事故分析
1、設計參數選擇不當。設計計算時選用固結排水剪強度指標,這對于沒有任何降排水措施的淤泥土質土,該參數的選擇顯然偏大,從而使得支護結構設計的安全儲備過小,甚至于危險。一般對淤泥土中支護結構計算宜選用直剪或不排水三軸試驗所提供的強度指標,如勘察單位沒提供該數數據,對應固結排水剪的張度指標進行修正。
2、由于淤泥土滲透性較差,故設計時沒考慮止水措施,且間距過大(樁間凈距400mm)。盡管淤泥土的滲透性很小,但流塑狀的淤泥土在滲透水壓的作用下,極易造成“流土”現象。從本工程支護樁外人行道大面積下陷的現象分析,土方開挖過程中產生大量流土(坑底隆起)。工程樁的斷裂主要是由于土體的滑坡所造成。
3、施工單位考慮帶原支護樁設計采用懸臂結構不安全,在土方開挖到一半深度時用現有的型鋼作臨時支撐,但支撐長細比過大(截面尺寸400mm×400mm,長17m),造成支撐受壓后失穩,沒有起到相應的作用。
事故處理
該工程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補救:
將底板分三塊施工,留兩條垂直工縫,施工縫處設計鋼板止水帶,已開挖部分先清理后澆筑板底,然后再開挖另外兩塊土方,避免坑底土體暴露時間過長。
對于后開挖的部分,在-2.5m處設鋼筋混凝土圈梁一道,然后每隔6m左右設一道型鋼支撐,并設連系桿控制長強比,防止失穩,兩端部設鋼筋混凝土角撐。
南邊及東邊均有舊建筑,距離約有8m,為防止樁間擠土面危害舊房,在圍護樁外打2排Φ600水泥攪拌樁用于汁水擋土,水泥摻量13%,并摻加2%的石膏快凝。
對于斷裂的工程樁,采用沉井作圍護下挖至斷裂處,清理上部斷樁后用高一等級混凝土接至設計標高,并在施工時隨時注意觀察坑底有無涌土或隆起現象。
經過以上措施,該地下室工程得以順得實施。
自我小結
一個好的基礎是萬丈高樓平地起的根本,在工程建設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它的設計、施工和監測都直接關系到建筑物的安全、經濟和正常使用。 根據資料地基和基礎工程的質量問題占總事故的21%。
我們在進行基礎工程的設計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同時還要根據具體工程做出正確的處理。基礎的設計必須滿足強度要求、變形要求、及上部結構對基礎結構強度、剛度和耐久性的要求三個基本要求。因此在設計的過程中我們應該根據所給的條件認真選擇合理的設計參數,同時應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地質、天氣情況,在設計階段就做好應對的措施;在施工階段認真施工,不投機倒把,認真按施工要求建好每一個細節;監理單位也應該認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對工程負責,對安全負責。
上述案例中,施工起因大多始與設計及施工的一些細節的疏漏,如果每一個工程參與者對能對工程的質量和安全負責,那工程事故應該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減輕。
基礎工程關系到一個工程的安全,在我們進行施工的時候不僅應嚴格按照規范做好每一個細節、并對一些事故的發生考慮周全,更重要的是我們對工程認真負責的態度,一個正確的態度是一個優秀工程的開始。
【如何寫基坑事故調查報告】相關文章:
事故調查報告15篇09-07
基坑設計開題報告10-29
基坑支護施工要點08-15
基坑施工方案流程08-22
基坑坍塌的常見原因11-12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5篇08-14
關于交通事故調查報告01-13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2-31
關于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模板12-18
深基坑常見施工支護形式歸納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