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調查報告
一、調查報告前言
為研究“發展建筑業強企,培育品牌企業”的思路和對策,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發展的質量效益,加快培育我市建筑業知名、品牌企業。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決定近期對我市建筑業以及企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所以我們從建筑業的發展情況、建筑企業情況以及建議和措施等三方面來進行報告。
二、建筑業的發展情況
(一)本地區建筑業的基本情況,產業發展的優勢和制約因素及原因
隨著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于自身的衣食住行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特別是建筑業方面,不在是簡單的遮風避雨,而是從質量,美觀,環保等多方面來要求。
就山東省來說,德州市屬于三線城市,城市規模小,消費水平低,人們的人均消費有時溫飽還打不到,更不要說帶動建筑業的發展了,再就是裝修的質量嚴重制約著消費者對于建筑行業的看法,這些都是制約建筑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當前建筑企業發展的狀況,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目前建筑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產業結構不合理
在建筑業中,中小企業占多數是世界各國尤其是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普遍現象,這一特性是由建筑業多層次、專業化分工承包生產的需要所決定的。而我國建筑產業結構與發達國家和地區建筑產業結構存在較大差異。
中型或中型偏大型企業較多,小型企業數量偏少。雖然我國中小建筑企業數量已占行業從業人數87%,但與美國91%,日本94%,德國99%比較,仍然差距很大,主要是我國人口多,而發達國家平均每十一人就有一個小型企業。
產業結構不盡合理。直接導致行業內大、小企業沒有形成合理的分工協作關系,企業規模和實力相似,致使大量企業經營領域趨同,過度集中與相同的綜合承包目標市場。一方面,缺乏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龍頭企業,另一方面,中、小、精、專企業發展不充分,缺乏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小巨人”企業。
2市場交易行為有待規范
不規范市場交易大量存在。虛假招投標、肢解工程、低價發包、違規分包、轉包掛靠等問題依然突出,部分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出于地方保護或者行業保護目的,通過資質門檻限制本地區、本行業的建筑企業參與公平競爭。
除此之外,由于整個社會的信用機制尚未健全,部門監管力度不夠,加上行業產能過剩,施工能力供大于求,特別市業主行為的不到有效約束,造成工程墊資款拖欠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新建項目工程款拖欠現象依然存在。
建筑市場法規制度不夠完善。現行法規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為界定不清、定型不準、執法效力弱,缺乏有效地制約和處罰機制,不適應監管和執法的需要,不規范的市場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造成優不勝、劣難汰、企業利潤普遍下滑。
3從業人員素質還需提高
勞務用工素質。由于建筑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從業人員準入門檻相對較低,吸納了大量農村轉移的勞動力。根據相關統計,我國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數量超過行業從業人員的70%,數目巨大。這部分人文化水平低,90%的人沒有經過正規的技能培訓,形不成一個真正的產業工人群體。
復合型高端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在建筑業人才隊伍中,管理人員尤其是懂得國際工程承包的項目管理人才、懂得工程索賠的.合同管理人才、懂技術善經營的管理人才嚴重缺乏,不利于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4品牌意識和人才意識還不強
近年來,我市建筑業企業“質量興業”、“安全生產促發展”的意識雖然逐步增強,但企業品牌意識,品牌效益的理念仍然不強,企業創優奪杯積極性不高。因此, 企業以質量求生存、求發展的觀念有待進一步確立。我市建筑企業人才儲備普遍不足,特別是一、二級項目經理缺乏,一、二級建造師考核、考試通過的人員還不到總數的五分之一。造成企業人才缺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自身的原因,企業實力不強,人才培養、引進投入資金不足,企業待遇普遍不高,難以留住優秀人才。有關部門幫助、服務企業開展人才培育工作深入程度不夠也是一個重要原因,造成現在企業為了升級,不得不花巨資去“買”人才,教訓深刻。今后,我們必須更加重視人才的培育工作,特別是要重視建造師隊伍的建設。
綜觀以上建筑業存在的諸多問題,面對新任務、新要求和新目標,深深感到黨中央關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戰略決策是非常英明和正確的。更使我們感到,進一步提升創新項目管理,加快和促進建筑業企業轉型升級,不斷提高建筑企業核心競爭力,鞏固和發揮建筑業在國民經濟中支柱產業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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