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為了解全區農貿市場的分布情況及運行現狀,進一步推動農貿市場的建設、規劃和發展,根據區人大常委會2014年工作要點,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組織調研組,在吳繼業副主任、胡齊乾副主任的帶領下,于3月底至4月上旬,對全區農貿市場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深入新前綜合市場、西江二橋疏導點、羽山菜市場、十里鋪農貿市場、中心菜市場等進行了實地踏看
,視察有關市場建設情況。在召開的座談會上,分別聽取了區府辦、發改局、財政局、黃巖國土資源分局、環保局、建設局、農業局、商務局、食藥監局、黃巖工商分局、黃巖城管行政執法分局、規劃處、消防大隊、同創辦等有關單位的工作匯報。根據調研中了解的情況,現將全區農貿市場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 全區農貿市場建設基本情況
全區登記在冊農貿市場20家,無證農貿市場(臨時便民交易場所)32家,總計52家,分布在全區各街道、鄉鎮。其中省級文明示范市場10家,四星級文明規范市場1家,二星級文明規范市場3家,一星級文明規范市場2家。形成了大中小相結合,多層次、多品種和多種運行方式并存的交易市場網絡,為搞活流通,促進農產品的生產,繁榮市場,振興經濟和方便群眾生活等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農貿市場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2年全省農貿市場改造提升現場會在黃巖召開,王建滿副省長高度肯定了黃巖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區里專門成立了農貿市場改造提升領導小組,主動將市場改造提升與“多城同創”等政府中心工作對接。在具體職責分配上,工商部門制定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標準、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示范文本,指導市場制定經營戶準則及其他管理制度。發改部門參與市場建設規劃的編制,負責對市場建設項目進行審批或備案,參與項目的綜合驗收,對市場價格進行監管。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市場補貼資金和獎勵資金的預算,并及時足額到位。國土部門審核新建、改建、擴建市場用地方案。建設規劃部門負責審核新建、改建、擴建市場的選址和建設方案。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市場建設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核,參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大對馬路市場和流動攤販取締力度。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市場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二是制定政策,支持提升發展。2011年,黃巖區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農貿市場提升發展的若干意見》,制訂了區農貿市場提升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2年,區政府印發了《黃巖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補助獎勵辦法的通知》,加大獎補的力度,對規定時間內通過省文明示范市場驗收的市場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并明確了新建類(遷建類)、改造類市場每平方米補助250元、180元以及儀器設備的補助金額。為確保城區中心菜市場改造重點工程順利推進,區財政預支經費400萬元用于中心菜市場改造提升。同時,財政、國土、建設、規劃、行政執法、消防、鄉鎮(街道)等部門密切配合,落實相應政策,幫助解決了市場建設中遇到的大量困難。
三是因地制宜,推進改造升級。根據各個農貿市場位置、功能、人流量等特點,實行“一場一策”,量身制定了具體的整治措施和目標任務。嚴格對照“地不濕、無異味、菜安全、價公道、計量準、可休息”和“價公示、可追溯、聯成網”的創建要求,對即將改造的市場進行合理布局,科學規劃設計攤位結構。為確保順利完成改造任務,注重設計、招標、土建、信息化等關鍵環節,合理倒排工期,全力提升進度。同時,實行上下互動機制,區農提辦、各責任鄉鎮街道、市場舉辦者和區工商分局安排專門聯系人,實行改造提升工作進度月報制,及時反饋問題和困難,并第一時間解決。
四是嚴格管理,保障規范安全。一是自“多城同創”活動啟動以來,全面開展市場整治“鐵腕行動”,對經營戶占道經營、亂堆亂放、保潔不到位等問題及消費者違章停車、亂扔垃圾等不文明現象進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組織1000余人次集中整治農貿市場30余家。二是創新推行“業務指導員制”,全區每家農貿市場均配備一名工商干部擔任工商業務指導員,每日至少一次實地巡查指導,三是以獎罰金形式優化市場進出機制。對固定攤位經營戶采取“獎罰金”,由市場成立考核小組,若違規視情節按不同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罰金;如經營戶全年無違規行為,市場年底對其予以獎勵。四是開展各項食品安全專項行動。開展市場食品檢測,形成了以商品質量檢測為中心、市場巡查為紐帶、經營者自檢為基礎、消費者送檢為補充、工商部門抽檢為保障的市場食品質量監督體系,指導12個農貿市場建立檢測點。
二、 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經濟發展,人民群眾對生活水平要求越來越高,農貿市場的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不適應,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農貿市場城鄉發展不平衡。城區農貿市場分布
不夠合理。由于缺乏長遠的規劃、合理的布局,存在舊住宅小區農貿市場多而亂,新建小區未建配套設施的現象。人口密度大的舊城區農貿市場周圍形成自發的馬路市場,嚴重影響交通和城市文明形象。村鎮及城郊結合部農貿市場基礎設施比較薄弱,臨時疏導點多為大棚式市場,場內除攤位外幾乎沒有其它設施,排污能力差,經營、購物環境差,吸引不了人氣,而所在的村集體不愿意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改造。
(二)農貿市場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仍然無證的農貿市場,場內管理、硬件設施與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存在一定距離。目前,市場管理中心沒有市場外部管理的職能,而有外部管理職能的一些部門管理不夠到位,造成農貿市場外停車位缺乏、流動攤販堵塞交通等現象。一些較小的農貿市場內部衛生較差,地面多水易滑,存在環境臟、亂、差現象。部分群眾反映一些熟食和農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需有關部門加強日常巡查檢測和重點抽查。
(三)經營者和管理者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經營者的素質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市場經濟意識,缺乏服務意識,沒有完善的服務理念。個別經營者文明衛生意識較差。管理者還停留在收收稅費、租金的較低級的管理層面,不能立足于根據市場需求而對集市進行適時改造和完善的層面。
三、 下階段工作建議
農貿市場建設是一項牽扯面廣、較為復雜的工程,建議政府將市場標準化建設與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工作來抓落實。
(一)加強統籌規劃,引導市場合理布局。為建立健全全區市場網絡和流通體系,按照“控制總量,盤活存量,調整增量,改造與新建相統籌,業態升級與優化相結合”的總體思路,認真抓好規劃布局,從源頭上為農貿市場建設預留足夠的空間。通過規劃的編制,改善農貿市場的空間布局,統籌考慮農貿市場的服務半徑、區域輻射及配套設施等因素。在做好存量農貿市場盤活、調整、改造工作的同時,重點做好老城區的網點補充和新發展城區的網點擴展工作,以解決部分地區設點不足的問題。新建市場則要按照規范化市場的標準,適當超前,立足長遠。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籌集市場建設資金。農貿市場建設是項不以盈利為目的公益性事業,是服務于群眾生活的菜籃子工程,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建議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逐年投資建設一批新的市場,方便群眾生活,每年給市場安排適當的維修經費預算。另外,在用地、稅費等方面,政府也應給予最大限度的優惠。農貿市場的建設是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一部分,既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又要鼓勵民間融資,爭取銀信部門支持,形成共同開發格局。鼓勵社會各方面采取自籌、集資、借款、貸款、股份、外資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大力興建市場,促進市場又好、又快發展。
(三)理順管理機制,加大市場監管力度。政府要協調相關部門切實加強農貿市場的管理,提升其服務功能。市場經營單位是市場經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通過與市場業主和市場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的方式,明確監管要求和違約責任,加強對市場業主和市場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市場經營單位應該以人為本,建立為顧客著想的服務之道,要充分運用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管理技術,實現規范化管理、標準化運作。市場經營服務中心作為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應承擔規范維護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職責,負責實施市場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加強鎮(街道)屬地管理。進一步理順區和鎮(街道)的農貿市場管理體制,加強屬地對農貿市場周邊環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針對市場外的占道經營和秩序混亂的狀況,必須由政府協調,工商、城管、同創辦、市場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聯合執法解決。
(四)加強法制建設和行業自律,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氛圍。政府應出臺相關商品市場的建設與管理制度,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要不間斷的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行“兩書”(《不經銷假冒偽劣商品責任書》、《不經銷假冒偽劣商品保證書》)“四制”(市場交易實行索票制、公示制、退場制、明碼標價制)。市場經營服務中心應制訂規范農貿市場秩序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不斷創新監管模式,確保監管工作的落實。增強經營者法制意識,促進業內良性競爭,避免坑蒙拐騙現象的出現,杜絕競爭中的不當行為。同時市場經營者集體對市場誠信度的支持,也是營造共贏的必要條件。應盡快組建農貿市場行業協會,引導協會制定行業標準和行業規則,規范經營秩序,提高行業素質,協助和配合政府做好對農貿市場的服務和監管工作,形成協調和自律機制。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行業內部協調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監控行業發展動態,及時傳遞信息;加大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力度,凈化市場環境,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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