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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濱遜漂流記》小說讀后感范文600字
在烈日炎炎的暑假里,我讀了一本令人膾炙人口的書——《魯濱遜漂流記》,讓人受益匪淺。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是英國丹尼爾·笛福撰寫的,這本書的主人公名字魯濱遜·克魯索,是一個愛冒險的英國人,他不聽父母的極力勸阻,去海外冒險,歷經波折,決定過安逸平靜的生活,便在巴西買下了一塊地,弄了一個種植園,差不多干了四年,為了買幾個黑奴打理種植園,就再次航海,不想卻被困于孤島上,孤苦伶仃,生存艱難。但他并沒有放棄希望,以非凡的勇氣和智慧,在孤島上存活了下來。經過他的不懈努力,運用自己的所知所學,歷經千辛萬苦,創造了更好的生活環境,并且還救助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了孤島的島主,最后經過28年的等待,找準機會回歸了祖國。
我很喜歡這本書的主人公,魯濱遜·克魯索,他是一個堅持不懈的英國人,為了創造更好的生產環境,在毫無經驗的情況下,種了谷穗,制造了陶罐,制造了小船……看著看著,我不禁想起了我在二年級的時候,我寫的字歪歪扭扭,像畫畫一樣,橫不像橫,豎不像豎,寫得像甲文字,語文考試隔三差五地扣寫字分,老師會把我寫的字看錯,從而導致語句不通,比如把“少”看作“小”字。字能體現一個人的道德修養,所以一定要練一手讓人贊不絕口的字。為寫好字,我買了一沓厚厚的方格紙,馬不停蹄地練了起來,寫得稍微好了一點,結構勻稱,字字清晰,不扣寫字分了,老師也不會把字看錯了。但我還是不滿意,字沒有筆風,又認認真真練起來了字,筆風有了,但我明白,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還要繼續練習。就這樣,我連續兩年獲得了學校書法二等獎,又通過了書法等級考試一、三、五級。我再接再厲,今年又參加了書法等級考試六級。
這是一本好書,值得大家去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