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留學租房需注意的細節
在德國留學,外國留學生搶到宿舍的機會是很小的,畢竟僧多粥少,所以更實在的選擇是到學校外面租房住。在校外租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別如果留學生的德語不好,又碰到沒有英文功底的房東,溝通起來相當困難。
在德國租房的主要途徑就是看報紙,無論是德國的哪個城市,周三和周六都有免費的廣告報紙,上面刊登著各種招工、招商、拍賣和房屋租賃類的廣告。當然,對于留學生來說,找到報紙并不是考驗,考驗是能夠看懂上面的廣告內容,特別是剛到德國沒有經驗的留學生,這確實是一個難題。
德國出租房屋的租賃形式有兩種,一種是交納冷房租的房屋,一種是交納暖房租的房屋,換成中國話來說,相當于是否為成屋出租,暖房租即等于冷房租加上暖氣費、水費、衛生費和小房費等,特別提醒的是,電費是不算在任何房租內的,需要租住人自己到電業局交納。
德國的法律體制相當健全,這點甚至也體現到了租房上,德國民法對于租房合同的細節都有詳細說明,例如租戶要在止租前三個月通知房東。這樣的法律規定對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很有好處,避免了租住后的.不必要的糾紛和爭執。
但總體來說,德國法律規定的條款,是有一定的傾向性的,主要以保護德國本國國民的利益為主,并不是十分公平。例如上面所舉的例子就是證明,畢竟一個房客是很難明確自己三個月后的租住計劃的,而定下這一條款無疑對其是非常不公平的。
留學生在這些條款上一定要進行仔細研究,最好能夠找到自己的前輩或了解情況的人進行參謀,否則就很容易吃虧。以前就有一位在德國留學的學生發生過類似的案例,這位學生在預科學習畢業后,考取了其他城市學校的錄取資格,在要入學的前兩個星期通知了以前的房東不再續租,本以為仁至義盡,卻被通知必須再住三個月,即使不住也需要交納三個月的房租,除非他可以立刻找到新的承租人,結果這位留學生就平白多花了三個月的冤枉錢。
留學生在找到房屋入住前,需要和房東一起到房屋內進行交接,包括清點房屋內的家具,檢查房屋和家具的損壞程度,雙方確認完畢后進行簽字。對此,留學生應當進行仔細的核實,否則如果事后發現有未說明的損壞情況,是需要自己進行賠償的。
在德國配鑰匙是一件極其麻煩的事,配鑰匙的人需要攜帶房主的證明和警察局的證明,才能到專門的店面配鑰匙,所以有人說在德國丟了鑰匙是一件比丟了錢包還要倒霉的事情,特別是德國人辦事無比認真和古板的態度,更讓中國學生非常痛苦。
德國房子在設計上的一些特點,也讓鑰匙的重要程度再上臺階,許多德國的房子,一整層樓都是使用同一把鑰匙的,因此留學生對房東所配的鑰匙要特別認真的保管,一旦丟失將是影響全層樓的大問題,會受到室友們的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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