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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深入學習Javascript中的this關鍵字
理解this
this是一個與執行上下文(execution context,也就是作用域)相關的特殊對象。因此,它可以叫作上下文對象(也就是用來指明執行上下文是在哪個上下 文中被觸發的對象)。
任何對象都可以做為上下文中的this的值。在一些對ECMAScript執行上下文和部分this的描述中的 所產生誤解。this經常被錯誤的描述成是變量對象的一個屬性。 再重復一次:
this是執行上下文的一個屬性,而不是變量對象的一個屬性。 這個特性非常重要,因為與變量相反,this從不會參與到標識符解析過程。換句話說,在代碼中當訪問this的時候,它的值是直接從執行上下文中獲取的,并不需要任何作用域鏈查找。this的值只在進入上下文的時候進行一次確定。
代碼如下:
hasOwnProperty:是用來判斷一個對象是否有你給出名稱的屬性或對象。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此方法無法檢查該對象的原型鏈中是否具有該屬性,該屬性必須是對象本身的一個成員。
不知道看官們心里的答案是什么,正確的答案是true,false。
代碼如下:
要弄明白為什么是這樣,就必須要理解上面this所扮演的角色,所指代的對象。在《javascript語言精粹》一書中,指出了在javascript中一共有四種調用模式:
1.方法調用模式
2.函數調用模式
3.構造器調用模式
4.apply調用模式
而在這些模式當中,對于如何初始化關鍵參數this上是存在不同差異的。
方法調用模式
當一個函數被保存為對象的一個屬性時,我們稱它為一個方法。當一個方法被調用時,this被綁定到該對象。注意加粗的這句是重點:
代碼如下:
// 創建myObject。它有一個value屬性和一個increment方法
這里,方法increment可以使用this去訪問myObject對象,所以可以改變value的值。而且,this到對象的綁定發生在調用的時候。
函數調用模式
如果一個函數并非一個對象的屬性時,那么它被當作一個函數來調用,此時,this被綁定到全局對象,書上說這是js語言設計的一個缺陷。倘若設計正確,當內部函數被調用的時,this應該仍然綁定到外部函數的this變量。拋開對語言設計的正確與否討論,要當函數調用模式時this變量依舊綁定到該對象,有如下經典解決方案:
代碼如下:
即是給該方法定義一個變量并且把它賦值為this,那么內部函數就可以通過那個變量訪問到this,按照約定,給那個變量命名為that。
構造器調用模式
構造器調用模式即是我一開頭給出的例子所提到的。如果在一個函數前面帶上new來調用,那么將創建一個連接到該函數的prototype成員新對象,同時this將會被綁定到那個新對象上。聽上去十分拗口且難以理解,先再看個demo:
簡單來說,Quo對象下的this在被用為構造一個新實例即new時,this指代的是新生成的myQuo對象而不是Quo對象本身。
一句話,重點就是:原型中的this不是指的原型對象,而是調用對象。
再回過頭看一開始的demo,就很好理解了,在執行myTest.fun()時,this指代了myTest對象,所以生成了一個foo屬性值為“banana”,所以myTest.hasOwnProperty("foo")返回值為true。
Apply調用模式
因為javascript是一門函數式面向對象編程語言,所以函數可以擁有方法。apply方法讓我們構建一個參數數組并用其去調用其他函數,apply方法接收兩個參數,第一個是將被綁定的this的值,第二個是參數數組。說簡單直接一點就是apply方法能劫持另外一個對象的方法,繼承另外一個對象的屬性. 推薦可以看js中apply方法的使用詳細解析 ,就不擺dem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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