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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執業醫師考點:褥瘡病因
褥瘡的病因:
褥瘡是指長期臥床不起的患者,由于軀體的重壓與摩擦而引起的皮膚潰爛。亦稱席瘡。多見于半身不遂,下肢癱瘓,久病重病臥床不起,長時間昏迷的患者,尤其是伴有消渴病者。其特點是好發于易受壓和摩擦的部位,如骶尾部、髖部、足跟部、脊背部。輕者經治療護理可以痊愈,重者局部潰爛,滲流膿水,經久不愈。
內因是由于久臥傷氣,氣虛而血行不暢;外因為軀體局部連續長期受到壓迫及摩擦,導致氣虛血瘀,局部肌膚失養,皮肉壞死而成。
臨床表現
1.易發部位
多發生于無肌肉包裹或肌肉層較薄、缺乏脂肪組織保護又經常受壓的骨隆突處。
(1)仰臥位好發于枕骨粗隆、肩胛部、肘、脊椎體隆突處、骶尾部、足跟。
(2)側臥位好發于耳部、肩峰、肘部、肋骨、髖部,膝關節的內、外側及、內外踝。
(3)俯臥位好發于耳、頰部、肩部、女性乳房、男性生殖器、髂嵴、膝部、腳趾。
2.臨床分期
美國全國壓瘡顧問小組2007年分類
(1)可疑的深部組織損傷皮下軟組織受到壓力或剪切力的損害,局部皮膚完整但可出現顏色改變如紫色或褐紅色,或導致充血的水皰。與周圍組織比較,這些受損區域的軟組織可能有疼痛、硬塊、有黏糊狀的滲出、潮濕、發熱或冰冷。
(2)第一期壓瘡淤血紅潤期——“紅、腫、熱、痛或麻木,持續30分鐘不褪”在骨隆突處的皮膚完整伴有壓之不褪色的局限性紅斑。深色皮膚可能無明顯的蒼白改變,但其顏色可能與周圍組織不同。
(3)第二期壓瘡炎性浸潤期——“紫紅、硬結、疼痛、水皰”,真皮部分缺失,表現為一個淺的開放性潰瘍,伴有粉紅色的傷口床(創面),無腐肉,也可能表現為一個完整的或破裂的血清性水皰。
(4)第三期壓瘡淺度潰瘍期——表皮破損、潰瘍形成。典型特征:全層皮膚組織缺失,可見皮下脂肪暴露,但骨頭、肌腱、肌肉未外露,有腐肉存在,但組織缺失的深度不明確,可能包含有潛行和隧道。
(5)第四期壓瘡壞死潰瘍期——侵入真皮下層、肌肉層、骨面、感染擴展,典型特征:全層組織缺失,伴有骨、肌腱或肌肉外露,傷口床的某些部位有腐肉或焦痂,常常有潛行或隧道。
(6)無法分期的壓瘡典型特征:全層組織缺失,潰瘍底部有腐肉覆蓋(黃色、黃褐色、灰色、綠色或褐色),或者傷口床有焦痂附著(碳色、褐色或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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