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地防火安全知識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建筑工地防火安全知識,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建筑工地防火知識
1、施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等內容。
4、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要組織員工進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撲救初期火災的演練。
5、定期對本單位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6、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在施工期間、工作期間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7、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
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
8、施工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9、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崗位員工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專業培訓,培訓率要達100%,并持證上崗。
建筑工地消防小知識
1、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2、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4、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5、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6、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7、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8、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9、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0、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1、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2、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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