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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蘇省出版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參與。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部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終審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0月15日。請各市嚴格按照《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點設置視報名情況確定,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題型及答題方式
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和《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各科目試題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于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埞┛忌褂,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報考出版專業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埔陨蠈W歷以及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
2.《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1〕86號)(簡稱《暫行規定》,下同)發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資格。
(三)報考出版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取得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資格,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7.《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四)獲準免試條件:
在《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取得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時間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參加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
1.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違犯出版法規受到嚴厲懲處。
3.有刑事犯罪記錄。
五、報名組織
(一)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請各市在當地報名網站做好全國統一報名服務平臺的網址鏈接工作。
(二)我省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7月17日至31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4日。本次考試報名采取先審核后繳費的組織方式,請各地科學安排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留有合理的繳費時間。
(三)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僅包含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四)凡新考生,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 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 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 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本單位人事蓋章);
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繳費成功后,在審核中被核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的,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時,應將“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的內容,作為報考須知事項,并在準考證上載明。
(六)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互聯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請各市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
(七)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八)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應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好報名與資格初審工作,并于8月8日前將本地區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和報名匯總名冊(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按報考級別分類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會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九)10月6日至12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事宜
參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部分新開考的人事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蘇價費函〔2003〕122號、蘇財綜〔2003〕110號),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按每人每科55元標準收取,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訂
考試大綱和指定用書的征訂工作由新聞出版部門負責,也可在組織報名時將具體征訂方式告知報考人員以方便其自行訂購
八、其他事項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于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陸“江蘇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查詢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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