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省阜寧縣選調工作人員考試報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批準,縣委宣傳部在全縣黨政群機關中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 全縣黨政群機關公務員。
2. 中共黨員。
3. 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4.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 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尚在試用期或未滿服務期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辦法和程序
1.報名。報考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縣委宣傳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于2016年12月26日-12月30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節假日不休)到縣委宣傳部辦公室報名(城南大廈C座709室,聯系電話:87238527)。
2.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委宣傳部對報名者提供的報名材料及本人檔案進行資格審核。
3.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文與寫作(卷面分數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按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維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評分標準為100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
(3)面試結束后,以報考者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依據報考者的綜合成績,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5.考察。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委宣傳部對體檢合格的對象進行綜合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依據報考者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6.公示。對考察考核合格的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被取消選調資格的,不再替補。
7.辦理手續。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相關程序辦理人員調動手續。
三、工作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邀請縣紀檢監察機關實行監督。報考者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87238524(縣紀委)
87238610(縣委組織部)
87238527(縣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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