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為幫助大家了解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的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市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與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建筑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負責全區住房保障工作的統籌規劃;擬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全區住房保障工作監管及考核。
(四)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公建項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拆遷安置房建設項目等的計劃編制、方案制定、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設管理、竣工驗收和實施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五)負責擬訂年度城市建設的資金使用計劃,負責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
(六)負責全區建筑業、勘察設計業、物業服務業等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市場準入并負責全區建筑業、勘察設計業等單位的資質管理。
(七)負責全區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我區權限內建筑、監理等行業的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注冊管理;負責建工城建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指導轄區建設行業各類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
(九)組織由區立項的非房地產項目的擴初會審和竣工聯合檢查工作;參與全區范圍內由市有關部門組織的建設項目的建設條件論證、擴初會審和竣工聯合檢查。
(十)負責推進并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全區國家直管公房出售和住房分配貨幣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家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備案登記,依法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
(十二)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和管理我區權限內的人民防空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的日常事務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2、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3、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普法、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與考核、政府采購管理、信息和電子政務建設、會議組織、后勤保障等工作。
4、組織局系統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統戰、雙擁、群團、計生等工作;
6、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
7、牽頭做好深化改革、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和服務業發展等工作。
二、建筑管理(行政審批)科
1、負責行政審批和執法的綜合監管、協調工作;牽頭開展局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及服務事項辦理等工作,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統計工作;牽頭做好重點工程建設服務工作。
2、負責擬定全區建筑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扶持全區建筑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負責建筑業類企業資質審核及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注冊管理;負責建工城建專業中、高級職稱評審初審工作;負責建筑行業統計分析及建筑行業教育培訓;做好建設行業人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區建筑業協會工作;促進區域經濟轉型升級、文化產業發展有關的建筑和勘察設計企業的行業扶持工作。
3、負責建筑業市場監管,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建筑市場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管理;負責全區施工圖設計審查監管工作;負責住房和城市建設行業科技進步和全區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節能監管工作。
4、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工作。
5、牽頭開展局安全生產工作,配合上級業務部門做好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牽頭做好節能減排、質量強區、商務樓宇改造、“個轉企”、“五水共治”、三防、文明創建、愛國衛生、生態環境整治保護、大氣污染防治、應急管理統籌協調等工作。
三、建設管理(人防管理)科
1、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計劃安排、建設管理和協調督查等工作。
2、負責全區城市交通擁堵治理的'統籌協調、督查考核等工作。
3、負責 “三改一拆”統籌協調工作。
4、負責智慧城管統籌協調工作。
5、牽頭開展局承擔的“六個加快”和“四個大力”有關工作、市對區目標管理考核和市、區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分解任務及重大項目的統籌協調、督查考核、 “月光經濟”相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等工作。
四、房政科(招標辦)
1、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核、報批工作。
2、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論證、初步設計文件審查和竣工聯合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商品房的預售許可、現售備案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銷售等方面的投訴。
3、負責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
4、負責全區財政性投資項目聯系單管理工作。
5、參與建設項目的建設條件論證、擴初會審和竣工聯合檢查。
五、財務科(公建中心財務科兼)
1、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維護資金的調度、平衡,配合決算審查和監督管理以及投融資方案編制、相關的審計牽頭工作。
2、負責機關財務核算及管理。
3、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4、負責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六、信訪接待室
1、負責受理、處理本系統各類信訪事項,加強與上級信訪部門溝通,組織、協調局各科室和單位及時辦理來信來訪事宜。
2、負責綜合分析本系統信訪動態,定期召開專題信訪工作會議,總結交流信訪工作經驗,并做好信訪宣傳工作。
3、負責牽頭有關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的現場協調、應急管理、維護穩定等工作。
4、負責指導開展本系統的平安創建、綜合治理工作。
5、負責承辦局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
【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相關文章:
08-22
08-13
08-21
03-30
08-21
08-19
03-31
08-15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