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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小知識越位的典故
人生就像是一場足球比賽,有限定的場地,限定的規則,限定的球員人數,可以改變的只有球員。今天小編給大家講講足球小知識越位的典故,希望大家喜歡。
越位不是在中途“出現”的!越位規則是足球運動中最古老、最根基性的規則!是第一版現代足球規則就明確規定的規則!
在足球規則的演變過程中,越位比手球出現得還要早!如果想了解越位規則的起源,最好的參照其實是當今的橄欖球運動,無論英式還是美式,它們都是和足球同宗的,足球最初的越位規定,如今還保留在橄欖球運動里。反而足球運動在后來的進程中,經歷了相當大的改變,這之中便以越位規則為甚,直至今日已經與起源時相差甚遠
越位為何會是一項根基性的規則?這要從現代足球運動的雛形——中世紀時期的原始足球說起。當然,這里并不是說古代中國的蹴鞠,而是發源于英國的原始足球運動。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其實就是把一個標的物,從一個村子送到另一個村子里的某個目的地(比如教堂),而另一個村子的人就要阻止對方。而從這個發源就能看出,原始足球里非常強調“地盤”的概念,開始時雙方都有自己的地盤,而比賽就是比哪一方能突破對方的封鎖,所以那時足球又被稱作“匪幫足球”(mob football)。而在這規則下,雙方地盤的分界線,就成了整個運動的重中之重,因為這就代表了勢力范圍。你可以說我投機取巧,派自己村子里的一群人潛入對方地盤,比賽時從本方一個大腳開過去,那邊趁機撿漏,但你要知道,你進入的是對方的地盤,在原始時期,沒有規則,沒有裁判,正經地比賽況且是拳腳相加,獨闖對方領域占便宜,你還打算完整地回來嗎……所以從一開始,私自“越界”(offside)就是一種極度不道德,必須嚴令禁止的行為。
然后到了19世紀,英國人開始尋求運動的規范化,于是在1848年,制定了現代足球的第一套成文規則——《劍橋規則》,這套規則可以看做現代足球和橄欖球共同的祖先。劍橋規則吸收了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這之中就包括越位,而當時的規則不允許任何無球進攻方球員游走于球與對方底線之間!這是什么意思呢,你要么只能大腳遠射,要么只能貝爾式地帶球突破,而不能把球傳給前方的任何人。但有趣的是,那時規則還并未禁止手的使用,手與球的接觸還是合法的。
而后又到了1863年,這一年被視為現代足球的元年,英國人成立了現代足球的第一個管理組織——英國足球協會(Football Association),并制定了第一套通用的規則。第一套足總規則才明確禁止了手部對球任何形式的接觸,但同時,仍保留著劍橋規則里越位的規定。這套如此變態的1.0版本頒布后的首場比賽,不出意外,以0:0收場。當時對于這套規則不滿的一部分人,后來自立門戶,在1871年以過去打自己玩法的比賽的一個地名——Rugby為名,創立了名為Rugby Union的組織,這便宣告了Rugby橄欖球的誕生。
而越位規則第一次改得像現代足球的樣子,得等到1866年,那時才第一次允許了向前傳球,并產生了當代越位規則的雛形,而當時在球與對方底線之間限制的防守隊員人數,要比現在多一人。而到1871年,足球運動里引進了守門員這一通常恒定為最后一名防守隊員的特殊位置,才確定了今天我們看到的越位規則的基本模式。
我們再回看橄欖球運動,在Rugby橄欖球里,至今都還保留著劍橋規則和1863年足總規則里原始的越位規定——不允許進攻方無球隊員游蕩(loiter)于球與對方底線之間。這個規則具體是什么意思?也就是不僅進攻方不能向前傳球,也不能利用無球隊員干擾球的前方防守球員的移動,因為后者同樣觸犯了越位規定的核心——利用越位位置"得利"。
而在大洋彼岸的美國,美式橄欖球的奠基人是19世紀時耶魯大學的一名學生兼運動員Walter Camp,他以Rugby規則為藍本,對過去越位的概念進行了美國的本土化修改。他最主要的貢獻,是發明了"line of scrimmage"(爭球線),而這之中的核心也是“線”。Walter Camp的思想是允許進攻方暫時性地越線并以之得利,但一旦進攻方的進程被阻止,攻守雙方全隊都必須被強制地限定在進攻的停止之處并重新開球,開球前任何球員的私自越線將被處罰。而Rugby規則里被越位規定禁止的向前傳球與進攻阻擋行為(類似于籃球的擋拆),在美式橄欖球中也就都得到了允許。所以美式橄欖球的核心實際上仍是對于越位的界定與處理。
最后我們再回到足球,很多人可能會提到1925年,這一年的確是足以改變足球運動根本面貌的一年,但不是出現了越位,而是越位變成了今天的模樣——球與對方底線間,不能少于兩名(過去是三名)防守隊員。在越位規則作出這一改變前,防守方實際上有兩名”守門員“,一名是能夠使用手的標準守門員,另一名是只能用腳但依然有十足的防守優勢的”次級守門員“,所以早期”后衛“和”中場“的區分,實際上只是越位規則里造越位拖后隊員與標準防守隊員的分別。這種過度壓制進攻的做法,導致一支球隊被迫排出六七個前鋒,以彌補前場球員過于頻繁地出現于越位位置而造成的效率損失。(其實簡單想想也能明白,如果足球早期沒有越位,那不可能會出現以“2-3-5”為代表的多鋒少衛的現象,沒越位了還不上后衛這不是找死嗎?)1925年規則改革后,由于足球里守門員通常都會是位置固定的最后一名防守隊員,進攻方也就不用再刻意地后壓來規避越位,這也就直接奠定了當今足球的戰術與陣型的基礎和我們今天看到的足球比賽的模樣。
越位規則到后來的再次大改,就已經是90年的事情了,FIFA引進了“平行站位”(being level)的規定,進一步將規則修正到了利于進攻的方向。而后,FIFA又明確了在越位位置上的球員的所謂“干擾”(interference)與“得利”(gain an advantage),并且規定了對于越位位置更詳細的判斷方式。在FIFA05年修訂的規則中,只有頭部、身體與腳部超出越位線才被認定為越位,而手部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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