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納稅籌劃應關注的問題
企業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按照稅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自身稅收成本進行合理控制,可以有效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隨著市場競爭環境的加劇,在新稅收征管法的實施背景下,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意識到納稅籌劃必須在遵守稅法與其他法律、法規的要求下進行,才能確保其合理性。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納稅籌劃需要注意的問題,歡迎閱讀。
1.股利處理方法
投資企業收到被投資企業發放的股利,應作為投資收益下賬。有的企業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將股利不作投資收益處理,而計入其他“應付賬款”,顯然是不合理的。
如:1993年1月1日,A公司購入B公司面值為100元的普通股15000股,另支付手續費8000元。年終收到分得的股利65000元。A公司將取得的股利直接掛入“其他應付款”中以備以后挪用。
2.罰沒收入處理方法
企業在經濟交往中,收取的賠款、罰金、滯納金等各種罰沒收入均應計入“營業外收入”賬戶,有的企業為了將罰沒收入挪作他用,便虛掛往來賬戶。
如:企業向不履行合約單位收取罰沒收入8萬元,本應計入“營業外收入”,但企業卻虛掛往來記入“其他應付款”。
3.收入與利潤的處理方法
企業已實現的收入應該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某些企業領導人為了私利,授意會計人員虛增利潤,造成企業虛盈實虧;有的企業謀求團體利益,虛增、虛減、轉移或截留利潤;有些效益較好的企業為了偷逃稅款,對已實現的收入不作銷售處理:一是虛掛往來;二是不入賬或跨期入賬,從而達到其逃交了稅金與隱匿利潤的目的。
如:某企業領導對市場看好,產品暢銷,效益較好。企業領導為了控制利潤增長幅度,指使財務人員將本年300萬銷售收入不入賬,500萬銷售收入虛掛往來。使企業利潤虛減了200萬元(令相應的銷售成本計600萬元)。
4.出售股票收益處理方法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于股票賬面價值的數額,應作為投資收益處理。有的企業為了彌補職工福利費的不足,便轉作職工福利費,以致于將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業由于職工醫療費和其他福利費支出數額較大,企業有一種潛在的困難,故企業領導者授意財務人員,將出售股票收益20萬元,直接記入了“其他應付款”賬戶,然后“其他應付款”賬戶轉入“應付福利費”賬戶,而不通過“投資收益”來處理。
5. 聯營利潤處理方法
企業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應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有些企業私心過重,與聯營單位協商后,將從聯營單位應分得的利潤隱匿在聯營單位。同時授意聯營單位將聯營利潤由“應付賬戶”直接轉入“其他應付款”賬戶。以后,該投資單位根據需要將應分得的聯營利潤直接從聯營單位提現,放入“小金庫”以備用于職工超稅定額的工資及獎金。
6.聯營投資利潤處理方法
現行制度規定,聯營投資利潤實行“先分后稅”的原則,對外投資的企業分得聯營利潤后,應作為投資收益下賬,依法交納所得稅。但有的企業為了偷逃所得稅,將應從聯營單位分得的聯營利潤,直接作增加聯營投資的處理,而不作投資收益入賬。
如:某企業為了偷逃所得稅,將從聯營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追加了投資。雙方協定,該企業從聯營企業分得的聯營利潤直接從聯營企業的“應付利潤”轉作聯營投資,即:借記:應付利潤,貸:實收資本。
7.營業收入處理方法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而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聯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不屬經營性收入,不交納銷售稅金。而經營收入卻應交納銷項稅金。有的企業為了少交稅金,故意將營業收入轉入營業外收入進行核算。
如:某企業銷售一批貨物,售價200萬元,成本120萬元。雙方結算后,企業本應作為收入入賬,同時期末結轉產品銷售成本,并按規定交納產品的銷項稅金及附加。但企業為了少交稅金直接將收入200萬元轉入了營業外收入核算。同時結轉成本時,沖減了“營業外收入”。結果使得企業少計交增值稅80000元(令進項稅為210598元),少計交城建稅5600元,少計交教育費及其附加2400元,對企業利潤影響額為712000元,對應交的所得稅影響額為(2000,000-1200000-80000-5600-2400)*25%=178000(元)。
8.銷售成本處理方法
成本控制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點內容,作為財務人員,在控制成本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財務制度,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來進行,不能隨意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成本。有的企業管理混亂,財務部門受領導指意,人為地增加或減少銷售成本,造成利潤虛增或虛減。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庫存賬沒有設,每筆業務和成本結轉都是通過計劃利潤來作相應的調整。
如:某外企,庫存賬沒有設,為了貸款,報表上必須得稍有盈余,為了將利潤控制在200萬元,領導便授意將銷售成本隨意減少500萬元,結果導致企業有500萬元的銷售成本未轉銷,使利潤虛增500萬元。
9.被沒收的財產損失的處理方法
根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企業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的各種罰沒資金,應在稅后利潤中進行分配。有的企業為了少交所得稅,將被沒收的財物損失直接計入了“營業外支出”。按年終實現的利潤總額計交所得稅。
如:某企業非法經營,被沒收價值200萬元的物品。按制度規定,此損失應在稅后利潤中列支,但企業為了偷逃所得稅便全部直接記入“營業外支出”,使當年虛減利潤200萬元,少交所得稅50萬元。
10.固定資產的處理方法
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均應列作營業外支出。有些企業為了調整當年利潤和少交所得稅,將部分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
如:某企業于年底更新了5臺正常運作的設備,原值100萬元,已提折舊40萬元。廠長授意,財務部部門作了清理處理:借記固定資產清理60萬,借記:累計折舊40貸記:固定資產100,于年末結轉清理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60,貸記:固定資產清理60.結果導致企業虛減利潤60萬元,少交所得稅15萬元。
11.包裝物押金處理方法
包裝物押金的處理需要按照情況來分別處理。一般貨物包裝物押金收取時不征稅,應在逾期或超過一年以上仍不退還時計征增值稅,如果是應稅消費品的貨物還應計征消費稅。其他一些情況也要充分考慮在內。但有些企業在收到使用包裝物押金時,直接轉入“小金庫”而賬務上卻作包裝物押金被沒收的處理,直接列入營業外支出。企業在借用或租用包裝物時,將押金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現金;收到押金時則直接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其他應收款。
如:某建筑公司購入沙子時,借入袋子的押金30000元,借入時借記:其他應收款30000元,貸記:現金30000元,收回押金時,借記:營業外支出30000,貸記:其他應收款30000,從而將收回押金轉作小金庫,同時也虛減了利潤。
12.非常損失與非正常停工損失處理方法
按規定,由于水、風、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非常損失及非正常停工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但有的企業為了控制利潤水平,延期交納所得稅,便將正常的停工損失也計入“營業外支出”。
如:某企業年終對機器的設備進行保養、維修,在停工期間所支付工人工資及提取的福利費,所耗燃料、動力及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共計20萬元,企業全部作為非正常停工損失,直接記入“營業外支出”賬戶,使其對利潤的影響額為20萬元,對所得稅影響額為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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