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歷年真題的復習方法
司考歷年真題重要性及其復習方法,司法考試的備考進入了非常關鍵的時刻,這個階段的復習重點是“司考真題”,掌握司考歷年真題的復習方法,你會感覺自己離司考成功又進了一大步,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司法考試歷年真題的復習方法,歡迎大家參考。
司法考試歷年真題的復習方法
第一:要有充足的復習時間和完整科學的復習計劃。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司法考試主要考察的是知識的廣度,要復習的內容相當多,涵蓋所有的現行法律的條文及其基本理論。這么多內容對于基礎一般的人來說,尤其是第一次準備司法考試的人來說,應當要留夠四個月以上的復習時間。如果考試還定在九月份的話,我覺得從三月份就著手復習比較合適。因為到九月份這其中會有很多編外事情要占用你的復習時間,比如說要上課啊,要準備期末考試啊,或者看不進去書出去耍啊等等。所以留足充分的復習時間很關鍵,是保證你復習效果的基礎和保障,而且越早下手準備復習越好,在心理上會有一種超越感,能不斷激勵自己努力復習。
。ㄒ唬┑谝惠啅土暎ㄈ妗氐、扎實地復習,各科都要建立起宏觀地知識構架和體系)
1.三月份,復習民法和商法;2.四月份,復習刑法;
3.五月份——六月中旬復習刑訴、民訴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4.六月中旬——七月中旬,復習第一卷的內容,可以采取先經濟法,然后三國法,最后法理、法制史、憲法和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的順序(法理、法制史、憲法和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的內容一定看司法部的教材哦)。
。ǘ┑诙啅土暎ㄖ饕沁^法條、做題并查漏補缺)
七月中旬——八月中旬,回顧各科知識內容,瀏覽法條,并認真總結出題人的出題思路和培養答題思維,熟悉答題方式和得分技巧。
。ㄈ┑谌啅土暎ㄖ饕沁^各科考點,結合知識體系把握復習內容,并要突出重點)
1.八月中旬——九月初,回顧各科重點考點和自己的易錯點、薄弱點;
2.九月之后每周可以做兩套模擬題,不要深究答案的對于錯,關鍵是掌握好考試的時間,培養臨場實戰的感覺。
3.考前最后十五天,集中把真題的錯題和不太懂的地方再過一遍,并且集中背第一卷的相關內容。同時,其他科目的考點爭取每天都翻一下,保持印象。
第二:要堅持不懈地復習,并系統地回顧看過的內容。
復習司法考試,按照上面的計劃要持續五個多月,這其中會很多不利的情緒來干擾你,包括寂寞、緊張和各種誘惑等等,它們會讓你不知所措,喪失斗志。想要征服這些不利因素就要有毅然決然的決心,在堅定的信念支撐之下,就算再大的干擾和打擊,你也不會迷失方向,而會牢牢抓住手中的力量,不會輕言放棄!
司法考試的內容是出了名的多,如何挑戰遺忘,抗擊混淆是重中之重。這有很多方法,你可以不斷的看,反復的看,但我覺得較好的方法是建構知識網絡,并定期系統回顧。比如說看民法的物權,在一周的時間里你可以邊看邊畫知識提綱,把重要的知識點像老師上課的板書那樣寫出來,然后在周末看完該部分內容之后借助知識提綱把看過的內容系統地回顧一遍(回顧不用很仔細,只要有印象即可)。磨刀不誤砍柴工,當你認真做完這個工作之后,會發現學過的知識記得要牢固得多,而且這對第二、第三輪復習也相當有用!所謂“綱舉目張”就是這個道理。
第三,要認真地研習真題,總結重點知識和命題人的考查方式以及做題的技巧。
毋庸置疑,真題是最好的復習資料,因為司法考試的一大特點就是考查重點知識,重復率較高,很多東西是年年都要考的,比如刑法中的共同犯罪,民法中的合同和物權,行政法中的受案范圍等,這些東西在司法考試的歷年真題中都有充分的體現,通過做真題可以反復敲打這些知識點,從各個方面全面理解這些知識,并熟練運用。
另外,司法考試現在考查的越來越靈活,題目當中也有很多陷阱,很多時候往往是已經掌握了知識點,卻因為對題目理解不到位或者粗心大意而丟分。因此,認真研習歷年真題,仔細體味其中出題人的考查方式,并調整自己的思維與之保持一致,避免走思考的彎路是非常重要的準備工作。最后,通過大量做題,你還可以總結出一系列做題的技巧,可以在考試的時候節省很多寶貴的時間。
第四,要有良好的精神狀態,放松心情,勞逸結合。
司法考試不僅是拼智力、拼耐力的比賽,還要拼體力,沒有良好的身體和精神狀態是沒有辦法承受幾個月的高負荷的復習活動的。所以,在緊張的復習中,要忙里偷閑,“沒事偷著樂”哈,學會給自己減壓,也要學會照顧自己的身體。一般說來,良好的作息習慣,清淡的飲食,以及適當的體育鍛煉可以帶來較好的身體和精神狀態。有條件的話,可以每天喝一包牛奶,吃點核桃哈,呵呵~
第五,要重視考前信息,但不能迷信點題信息。
司法考試之前,都會有很多輔導班透露出來的內部消息,這些東西大家可以選擇性的看一下:其中一些重點法條和重要知識點,可以放到自己的最后復習計劃中詳細看一下,主要是熟悉這些重點內容,提高考試時候的反應速度。但對于輔導班押寶的題目,適當看一下就好了,不要迷信這些東西,考試的時候還是要以自己的判斷為準,堅信自己的分析結論是最重要的,記住,考場上相信自己就足夠了,不要輕易更改答案!
第六,適當做點模擬題,合理分配考試中的時間。
考前十幾天,可以適當做一點模擬試卷,一方面通過做題查漏補缺,但不要對模擬題的答案太過執著(實在太難于理解的或者異議較大的不要鉆得太深)。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通過做題感受司法考試的氣氛,適應考場的感覺,合理分配考試中各種題目的時間。
一般來說,單選題(50個)每個題目不要超過一分鐘,總共不超過50分鐘;多選題(40個)每個題目不超過1.5分鐘,總共不超過60分鐘;不定項選擇(10個)每個題目不超過2分鐘,總共不超過20分鐘。剩下的50分鐘可以拿20分鐘作為機動時間,但至少留30分鐘檢查題目和涂卡。
其實,我建議大家做完單選就把單選的答案涂到答題卡上,昨晚多選和不定項后也及時涂上,這樣不僅可以把時間安排得更加緊湊,而且可以調適緊張的情緒,呵呵,大家可以試一下。 對于第四卷,我覺得不應該考前幾天才開始練習,在第一輪復習結束之后就要著手練習,可以每個禮拜寫點東西練練手,也要注意總結論述題的重要知識點。在考試的時候,一般來說,每個案例題目至少要讀三遍:第一遍讀題目看問題,第二遍讀題目構思答案(建議打草稿),第三遍再讀題目檢查有沒有分析錯誤,然后再在答題紙下筆寫答案。每個案例不超過二十分鐘,兩個論述依情況而定,每道題半個小時到四十分鐘比較合理。第四卷盡量保持絹面的整潔,不要更改。
最后,涂完了答題卡或者答完了第四卷之后要再次檢查一下自己的準考證號碼和第四卷的改涂的地方有沒有漏涂或者錯涂的,把好最后一道關。
司法考試就業方向
1.公務員
當下,公務員熱依然沒有明顯降溫,法律人自然也不例外,考公務員對于法律人來說未來更有優勢。法治政府的形成,必然需要一支具備法治思維的公務員隊伍和領導梯隊。這方面的相應崗位也會適時設置,此外對法治素養的要求也會滲透到其他行政類崗位。體制內途徑對于有此追求的法律人來說,還是值得一試的。相對來說,司法行政機關更加集中一些,比如司法廳局所、**機關等。
(1)普通公務員。就是參加公務員考試并面試通過的人員,這部分占絕大多數。中直機關、稅政、海商等部門待遇好些,但總體上薪資待遇不及在企業中打拼的,一般是3000-8000左右不等。目前也有很多公務員辭職下海的,未來這個比例還會上升,尤其是深化改革的當下矛盾突出處突壓力大,會導致更多的人離開公務員隊伍,另謀職業。
(2)選調生。選調生是直接進入公務員編制,待遇、升職各方面要強一些,但基層鍛煉這幾年期間會比較苦。薪資也是無法與在企業中謀職的相比擬的,同樣是五年有可能選調生還原地踏步,而企業謀職的人卻已經實現個人財務自由了。
2.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公證員等
法官與檢察官現在需要經過兩輪考試篩選,國家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未來是否有變革尚不可知。按道理司法機關非行政人員就不應該要求通過公務員考試方式進來。法官、檢察官分等級,待遇與此相對應,而且特別忙、工作任務重,起步也就是5000左右。仲裁員、公證員相對輕松些,職業風險也小一些,薪酬也不是很高。
3.律師
從事律師的占了絕大多數,這一行更注重經驗和實務能力,真正能做到高端的律師必然是個多面手。要么選擇“名”,要么選擇“利”,走刑辯路線容易出名,但風險也高,也更累,尤其是接外地案子;走上市公司運作、并購重組以及知識產權方向,則更容易在短短數年間實現財富高速積累。當然,這里的名利指的是憑借專業性和自身綜合能力所得,不涉及灰色地帶。
4.法務人員
外企和國企對法務人員的需求相對集中,但要求更高。如今的法務人員已經不能僅僅是懂法律這么簡單,還要懂得資產管理、產權運作、上市操作、涉外知識產權等,也就是同時能夠具備財會專業知識的法律人最為搶手。想在法務方面沖出蟲圍,就要全面提升自己,切實滿足企業的高要求、高標準。
5.證券、基金法律風險分析師
投資意識的覺醒,理財產品的豐富,法律風險分析師的需求是個方向,當然法律與金融的專業性等要求也高,收入相當可觀。
6.家庭法律顧問,信托
高凈值人群的增加,家庭私人法律顧問將應運而生。同時對于信托的需求也會增加,主攻這個方向應該是不錯的選擇.
司法復習材料
一、司法考試備考階段
對于司法考試的復習從記憶的規律看,多次重復是高效記憶、牢固記憶的唯一方法,對記憶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強調重復記憶。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輪重復,科學記憶。
、 系統精讀階段
本階段要通讀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或名師親著授課講義,全面熟悉司法考試所要求的知識點和相關法律規定,并建立起知識體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體知識面的覆蓋,要精讀、細讀,但不要求對知識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時,結合真題,復習到哪個部門法就相應地做真題,作為檢測自己復習的方法。把單科部門法的真題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分析在某個點上已經出過什么題目,是從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細揣摩命題者的思路。
、 專題復習階段
本階段要以司法考試大綱和歷年真題為指引,縮小復習范圍,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在?键c和疑難點上,并且將相關知識融會貫通,形成脈絡,在第一階段知識面的基礎上形成知識塊,也就是專題。同時,對于重要知識點的學習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題中未曾考查過的角度。還要通過演練一些質量比較高的習題,及時檢驗自己的復習效果,鞏固所學知識。這點上,我推薦大家看看法律教育網的司法考試特色班,視頻授課配有講義,還有語速調節功能,真正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③ 查漏補缺階段
隨著復習的進行,大部分的知識基本掌握,但難免有相對薄弱的內容,此時,有針對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夠的知識點就顯得尤為重要。通過本階段的復習,形成對單個知識點的強化鞏固,并反復運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以達到透徹掌握,彌補自己的不足。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本階段要加強對試卷四簡答、論述及案例分析的練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讀題、審題、答題,不要僅是看而不做。這塊兒內容得益于法律教育網幾位老師的傳授,感覺還是相當實用的。只有在考前進行了充分的準備,才能在考試中得心應手。
④ 沖刺階段
選用整套的真題或模擬題,在正式司法考試要求的時間里,完成答題。通過模擬考試體驗題感、題速,積累臨場經驗,鍛煉應試能力。本階段在知識的復習上,以前面復習中自己標注的重要點和預測的熱點為主,并且復習記憶性較強的科目,如憲法、法制史等試卷一的科目,調整好作息和心態,沉著應考。
二、司法考試復習時間
司法考試的復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學科眾多、考查細致的特點決定的。一般來說,大概需要五至六個月的復習時間。而對于在職的考生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因為在職考生復習的時間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節日放假時間,所以在職考試的朋友應該從十月或十一月份開始復習,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結束,這樣才能做到游刃有余。當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時間規劃,我報了法律教育網的實驗班,班主任老師幫我制訂了詳盡、可行的學習方案,省去了很多麻煩。
三、在復習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1、迅速抓住考試重點。根據有關統計,每年司法考試的知識點的重復率達80%,如果將真題中的知識點加以總結,則能迅速抓住考試重點,掌握好這部分內容,司法考試的成功就勝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誤區,往往花費大量時間去復習只占20%分數的知識,這就是司法考試中的“二八定律”。
2、培養正確的解題思路。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識學得很好,考試分數卻讓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沒把握正確的解題思路。這需要大家在復習做題時,要仔細對照答案和評析,理清解題思路。清晰的解題思路在考試中的重要性,怎么強調都不過分,它可以幫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題狀態,“穩、準、狠”地選出正確的答案。
3、鍛煉有效的復習和記憶方法。復習和記憶方法直接影響考試的成績,但是很多人并不在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復習資料泛泛而看,不挑重點,不做習題,即使做題,也是在腦袋中大致過一下,卻不動手。經驗表明,將要記憶的內容抄寫一遍,可以達到看若干遍不能達到的效果,而將有關的知識設計成考試題,通過做題的方式來記憶,則比抄寫的效果更好,記憶更深刻。
四、尋找適合自己的'司考復習方法
復習方法沒有統一的定論,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因此每個人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復習方法。但是,好的復習方法有其共同之處。個人感覺,法律教育網司法考試老師推薦的艾賓浩斯記憶曲線理論,就相當實用。
例如在復習刑法時,可以先把教材快速翻閱一下,并找出重點難點和自己的弱點,了解刑學的基礎知識架構和體系,對刑法有一個整體把握。然后再認真地從頭閱讀教材,對那些重點難點和自己的弱點,要相對的多花些時間,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要徹底吃透。在閱讀教材的同時,要把歷屆真題刑法部分的內容,與這一章節有關的真題認真做一遍,然后對照解析。如果做對了,要明白為什么對,看解析和自己的思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盡量把自己的思路往解析上靠;如果做錯了,要認真看解析,明白為什么選這個,而不選那個,找到法理上或者法條上的依據,然后想想自己當時做題時怎么想的,和解析的差別在哪里,最后還是要把自己的做題思路往出題者的思路上靠?赐暌徽潞妥鐾晗嚓P的真題后,并聽完講課之后,回過頭把這一章的主要知識點做一下梳理,總結?键c和難點。同樣,按照這個思路來復習其他學科,雖然說慢一點,但是效果非常好。
司法考試改革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規范國家司法考試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隊伍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
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申請律師執業和擔任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國家司法考試應當公平、公正。
第四條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組成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就國家司法事項進行協商。
第五條國家司法考試由司法部負責實施。
第六條國家司法考試的實施工作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和國家保密機關的監督。
第二章 考試方式
第七條國家司法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和相關安排在舉行考試三個月前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第九條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
國家司法考試的命題范圍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國家司法綱》為準。
第十條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的方式。
第十一條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成績由司法部公布。
第三章 考試組織
第十二條司法部設立專門機構具體承辦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考場設置、考試紀律、命題、監考、評卷等考務工作的規則,由司法部依據本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應當設立專門機構,按照規定具體承辦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考務工作。
第十四條負責考試組織實施的司法行政機關及其考試工作機構應當加強國家司法考試保密管理。具體辦法由司法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十五條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三)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第五章 資格授予
第十七條每年度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數額及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后公布。
第十八條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并不具有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的人員,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授予及頒發證書的具體辦法,由司法部規定。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由司法部撤銷原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決定,并收回、注銷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第六章 違紀處理
第二十條應試人員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視其情節、后果,分別給予口頭警告、責令離開考場并取消本場考試成績、確認當年考試成績無效、二年內或者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處理;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考試工作人員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應當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視其情節、后果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在民族自治地方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可以使用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
第二十三條國家司法考試的實施,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對民族自治地方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考生,在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標準等方面采取適當的優惠措施,具體辦法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
第二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辦法,由司法部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的修改和解釋,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后公布。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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