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通用10套)
司法考試現已更名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這是我們專門針對的考試之一,旨在評估考生是否具備從事法律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素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通用10套),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1
公民張某與種子公司訂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種子公司于5月1日向張某提供小麥良種1000公斤,每公斤10元,種子公司將貨物送到張某指定地點,張某當即交付全部款項。運費由種子公司負擔。張某簽訂買賣合同后,多方籌集資金。4月1日,張某向王某借款5000元,張某與王某雙方約定:王某于4月5日向張某出借現金5000元,借期6個月,期滿后張某償還本金、利息5500元。當日,張某與王某簽訂了書面質押合同,約定張某將其一臺松下筆記本電腦質押給王某作擔保。4月6日,王某交給張某人民幣5000元,張某稱其弟因操辦婚事,正使用筆記本電腦,10天后再移交,王某答應。4月10日,張某又向李某借款5000元,也以同一筆記本電腦做了質押擔保,約定到期不能還款,筆記本電腦歸李某所有,并當場將筆記本電腦交給李某。5月1日,種子公司來函告知張某,現市價小麥良種已經上漲到每公斤15元。張某如果要貨,需再相應增加款項。張某不允,雙方協商未果。張某遂告至法院。9月份,王某在借款合同期將屆滿時,要求張某迅速將那臺筆記本電腦交給他作為擔保,張某如實相告,稱那臺筆記本電腦已經交給李某做了質押擔保,并稱在借款期限即將屆滿,他根本無錢償還,要求王某延長半年借款期限。王某不同意,找到李某,要求將那臺筆記本電腦交給他,被李某斷然拒絕。王某于是于10月2日以張某、李某為被告訴至法院,要求張某立即承擔違約責任,并要求李某交付筆記本電腦,然后變賣以抵其借款5000元。法院查明,李某于9月15日將筆記本電腦借給朋友朱某,朱某使用時因操作不當,致使筆記本電腦損壞。
問題:
(1)張某與種子公司之間的糾紛應如何解決?
(2)張某與王某之間的質押擔保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為什么?
(3)李某占有張某的那臺筆記本電腦,是否合法?
(4)張某與李某之間的質押合同有無問題?
(5)筆記本電腦損害責任如何承擔?
(6)法院對于王某10月2日的'起訴,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1)張某與種子公司的合同合法有效,種子公司應依約履行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該合同成立且生效;因為動產質押合同自書面合同簽字時成立并生效。
(3) 合法。李某依質押合同占有張某的筆記本電腦(質物),屬合法占有。
(4) 該合同中關于流質的約定部分無效。
(5)李某應向張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后可向朱某追償,由朱某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 本案可做以下處理:
A, 張某向王某承擔借款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質押合同的過錯賠償責任;
B, 駁回王某對李某的訴訟請求。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2
單項選擇題
李某與張某因工作產生矛盾。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間,李某不斷向張某發送手機短信,對張某進行人身攻擊,但張某考慮到自己的干部身份未向公安機關報案。2007年10月8日上午,李某醉酒后將張某打成輕微傷,張某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要求公安機關對李某以前的短信辱罵行為一并處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公安機關到現場后即應對李某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但不得超過24小時
B.公安機關無法當場向李某宣告處罰決定書的,應在2日內送達李某
C.公安機關對張某的詢問筆錄應交給張某核對,張某確認無誤后應簽名,并由詢問的警察在筆錄上簽名,公安機關加蓋印章
D.公安機關對李某用短信辱罵張某和傷害張某的行為,應分別作出處罰決定,合并執行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據此可知,保護性約束措施至行為人酒醒為止,沒有具體時間的限制。
選項B正確!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選項C錯誤!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據此可知,只需警察簽名即可,不需要加蓋公安機關的印章。
選項D錯誤!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本題中,李某用短信辱罵張某的行為發生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間,張某應從上述行為終了之日即2007年1月起6個月內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張某一直沒有報案。到2007年10月8日時已經超過了法定的6個月的追訴時效,李某原來的辱罵行為依法不再受處罰。
多項選擇題
劉某涉嫌****罪、殺人罪,在公安機關收集到的下列證據中,哪些屬于間接證據?()
A.在現場提取的劉某的毛發
B.從被害人身上提取遺留物,經鑒定系劉某所留
C.王某證明案發前看到劉某進入被害人住宅的證言
D.帶血的菜刀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間接證據是不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需要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的證據。本題中的四個選項均不能單獨、直接證明劉某實施了****罪或者殺人罪,都不是直接證據,而屬于間接證據,需要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事實。
單項選擇題
陳某大學畢業后被某網絡公司聘用。工作期間,陳某與公司因社會保險問題發生爭議。關于該爭議解決方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 陳某可提請仲裁,但必須在此之前先申請調解
B. 陳某可提請仲裁,但在此之后不能夠提起訴訟
C. 社會保險問題不適用勞動爭議仲裁,陳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D. 陳某可自己與公司協商,也可請工會或者第三人共同與公司協商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
選項A、B錯誤!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選項C錯誤!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選項D正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3
根據以下材料,回答1——3題:
甲公司欲單獨出資設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顧問就此向公司管理層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見書,涉及到子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經營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問題。請回答題。
1.關于子公司設立問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稱中應當體現甲公司的名稱字樣
B.子公司的營業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營業地
C.甲公司對子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在子公司成立時一次足額繳清
D.子公司的組織形式只能是有限責任公司
【答案】BCD
【考點】子公司
【解析】選項A錯誤。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的財產、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對外獨立開展業務和承擔責任。因此,子公司的名稱中不需要體現甲公司的名稱字樣。
選項B正確。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組織機構,營業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營業地。
選項C、D正確。甲公司欲單獨出資設立一家子公司,該子公司的組織形式只能是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第59條第1款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2.關于子公司的組織機構與經營管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子公司不設董事會,可任命一名執行董事
B.子公司可自己單獨出資再設立一家全資子公司
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D.子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能超過甲公司的經營范圍
【答案】AB
【考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解析】選項A正確!豆痉ā返51條第1款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據此可知,子公司若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則可不設董事會,任命一名執行董事。
選項B正確!豆痉ā返59條第2款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據此可知,法律并未禁止法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故子公司可自己單獨出資再設立一家全資子公司。
選項C錯誤!豆痉ā返13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據此可知,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子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不須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選項D錯誤。《公司法》第12條規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據此可知,子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受母公司經營范圍的限制。
3.關于子公司的財產性質、法律地位、法律責任等問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子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屬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獨立使用
B.當子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甲公司僅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C.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D.子公司進行訴訟活動時以自己的名義進行
【答案】CD
【考點】子公司的財產性質、法律地位、法律責任
【解析】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的財產、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對外獨立開展業務和承擔責任。
根據以下材料,回答4——6題:
張、王、李、趙各出資四分之一,設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F圍繞合伙份額轉讓、酒吧管理等事項,回答以下題。
4.酒吧開業半年后,張某在經營理念上與其他合伙人沖突,遂產生退出想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可將其份額轉讓給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趙某、李某
B.可經王某、趙某同意后,將其份額轉讓給李某的朋友劉某
C.可主張發生其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
D.可在不給合伙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答案】D
【考點】普通合伙人的退伙
【解析】選項A錯誤!逗匣锲髽I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據此可知,張某將其份額轉讓給合伙人王某,雖不用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但應告知其他合伙人。
選項B錯誤。《合伙企業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據此可知,張某將其份額轉讓給李某的朋友劉某,不僅要經過王某、趙某的同意,還需要經過李某的同意。
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逗匣锲髽I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5.酒吧開業1年后,經營環境急劇變化,全體合伙人開會,協商對策。按照《合伙企業法》規定,下列事項的表決屬于有效表決的.是( )。
A.張某認為“通程”二字沒有吸引力,提議改為“同升酒吧”。王某、趙某同意,但李某反對
B.鑒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議暫停業1個月,裝修整頓。張某、趙某同意,但李某反對
C.鑒于酒吧之急需,趙某提議將其一批咖啡機賣給酒吧。張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對
D.鑒于4人缺乏酒吧經營之道,李某提議聘任其友汪某為合伙經營管理人。張某、王某同意,但趙某反對
【答案】B
【考點】合伙事務的執行
【解析】選項A錯誤。《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選項A中,合伙人李某不同意,該決議未通過。
選項B正確。《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選項B中,停業裝修整頓不屬于《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中規定的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項。因此,該決議有過半數合伙人通過即有效。
選項C錯誤。《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選項D錯誤!逗匣锲髽I法》第三十一條第(六)項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選項D中,合伙人趙某不同意,該決議未通過。
6.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為酒吧經營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間自主決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
A.為改變經營結構擴大影響力,將經營范圍擴展至法國紅酒代理銷售業務
B.為改變資金流量不足情況,以酒吧不動產為抵押,向某銀行借款50萬元
C.為營造氣氛,以酒吧名義與某音樂師簽約,約定音樂師每晚在酒吧表演2小時
D.為整頓員工工作紀律,開除2名經常被顧客投訴的員工,招聘3名新員工
【答案】CD
【考點】合伙事務的執行
【解析】選項A錯誤!逗匣锲髽I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選項B錯誤!逗匣锲髽I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選項C、D中的事項不屬于《合伙企業法》中規定的需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進行的事項。因此,經營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間可以自主決定采取。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4
一、(不定項選擇題)
甲國公民庫克被甲國刑事追訴,現在中國居留,甲國向中國請求引渡庫克,中國和甲國間無引渡條約。關于引渡事項,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甲國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國法律和甲國法律均構成犯罪,是中國準予引渡的條件之一
B.由于庫克健康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中國可以拒絕引渡
C.根據中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
D.根據甲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 ABCD
【解析】
《引渡法》第7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準予引渡:
(一)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均構成犯罪;
(二)為了提起刑事訴訟而請求引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罰;為了執行刑罰而請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請求時,被請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為六個月。對于引渡請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多種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種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項的規定,就可以對上述各種犯罪準予引渡。所以,A選項正確。
第8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引渡: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被請求引渡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請求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已經作出生效判決,或者巳經終止刑事訴訟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請求引渡的,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給予被請求引渡人受庇護權利的;
(四)被請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性別、政治見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訴訟或者執行刑罰,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在收到引渡請求時,由于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巳被赦免等原因,不應當追究被請求引渡人的刑事責任的;
(七)被請求引渡人在請求國曾經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殘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處罰的;
(八)請求國根據缺席判決提出引渡請求的。但請求國承諾在引渡后對被請求引渡人給予在其出庭的情況下進行重新審判機會的除外。C選項正確,D選項正確。
第9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引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轄權,并且對被請求引渡人正在進行刑事訴訟或者準備提起刑事訴訟的;
(二)由于被請求引渡人的年齡、健康等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的。B選項正確。
二、(不定項選擇題)
迅輝制藥股份公司主要生產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指令保管員韓某采用不登記入庫、銷售人員打白條領取產品的方法銷售,逃避繳稅65萬元。迅輝公司及陸某以逃稅罪被起訴到法院。
可以作為迅輝公司單位犯罪的訴訟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
B.被單位委托的職工王某
C.保管員韓某
D.公司副經理李某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B
【解析】
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79條的規定,本題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屬于被指控單位犯罪的*接責任人員,無法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A錯誤。被告單位委托的職エ王某可以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B正確。保管員韓某作為案件知情人,負有作證的義務,無法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C錯誤。公司副經理李某并不是被告単位委托的其他負責人,不能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選B。
三、(不定項選擇題)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資200萬元,于2011年4月設立“高田丁科技投資中心(普通合伙)”,從事軟件科技的開發與投資。其中高崎出資160萬元,田、丁分別出資20萬元,由高崎擔任合伙事務執行人。
2012年6月,丁福為向鐘冉借錢,作為擔保方式,而將自己的合伙財產份額出質給鐘冉。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就該出質行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決權
B.就該出質行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決權
C.在丁福偽稱已獲高、田二人同意,而鐘冉又是善意時,鐘冉善意取得該質權
D.在丁福未履行還款義務,如鐘冉享有質權并主張以拍賣方式實現時,高、田二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AD
【解析】
由于合伙人丁福的出質行為實際上未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其行為無效,因此即使鐘冉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質權,只能獲得
賠償。因此,A正確,C錯誤。
權利出質僅滿足合伙人一致同意即生效,所以B也錯誤。
依《合伙企業法》第23條規定,D正確。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5
1、下列有關我國國家性質的論述,哪些是正確的
A.我國的國家性質即指我國的國體、也即指我國的階級本質
B.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C.人民民主專政的實質是無產階級專政。
D.無產階級專政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都以工農聯盟為階級基礎
正確答案:A,B,C,D
2、下列選項中哪些不屬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職能?
A.起草法規
B.批準國家預算
C.聽取國務院政府的工作報告
D.罷免國家副主席
正確答案:A,B,D
3、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二者共同點有哪些?
A.領導力量
B.階級基礎
C.具體任務
D.歷史使命
正確答案:A,B,D
4、我國憲法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下列關于多黨合作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確
A.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都必須以憲法為基本活動準則
B.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
C.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D.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政治基礎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正確答案:A,B,C,D
5、在憲法中,國體是指
A.國家的性質
B.國家的階級本質
C.社會各階級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D.國家的根本制度
正確答案:A,B,C
6、依照我國憲法規定,可以依法屬于集體所有的自然資源有哪些?
A.森林、草原
B.荒地、灘涂
C.礦藏、水流
D.山嶺
正確答案:A,B,D
7、根據《憲法修正案》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國家對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實施何種管理措施?
A.引導
B.監督
C.幫助
D.指導
正確答案:A,B
8、根據現行憲法規定,國家保護的公民合法財產主要指下列哪些?
A.合法的收入、儲蓄
B.合法的土地、房屋
C.合法的房屋和交通工具、債券、股票
D.依法繼承的私有財產
正確答案:A,C,D
9、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在《憲法》修正案中不斷得到補充和完善,現已被《憲法》確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所述幾種方式?
A.公有制經濟
B.非公有制經濟
C.私營經濟
D.個體經濟
正確答案:A,B
10、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關系是
A.物質文明是精神文明發展的基礎
B.精神文明是完全脫離物質文明而發展的
C.精神文明對物質文明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D.精神文明的發展是物質文明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正確答案:A,C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6
2009年5月,三門峽市光明農產品公司與銀川市商業批發公司在三門峽市訂立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規定:光明農產品公司與2009年7月底前供給商業批發公司蘋果2000件,每件15公斤,每公斤單價為2元錢,共計貨款6萬元。同年7月,光明農產品公司將蘋果運至商業批發公司所在的銀川市火車站,并將蘋果交給銀川市商業批發公司。后因蘋果未能及時銷售而腐爛,銀川市商業批發公司遂以蘋果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為由,拒絕支付貨款。光明農產品公司在催討貨款時發現,商業批發公司只有500公斤鮮鰻魚可供還款,而無別的財產,遂在來不及起訴的情況下,申請法院對鰻魚采取措施。法院在接到申請的3日后,裁定變賣這批鰻魚。
問題:
(1)光明農產品公司是否有權申請法院處理鰻魚?
(2)法院在接受申請時,應要求光明農產品公司履行什么義務?
(3)法院在3日后作出裁定,是否正確?為什么?
(4)依照有關法律,光明農產品公司應向那個法院提出處理鰻魚的`申請?
(5)如果光明農產品公司要起訴,可以向那個法院提起訴訟?
(6)光明農產品公司必須在什么期間內提起訴訟,否則法院解除財產保全?
參考答案:
(1)光明農產品公司有權申請法院處理鰻魚。
(2)光明農產品公司應當為此提供擔保。
(3)法院3日后作出裁定是錯誤的,應當在接受申請后48小時內作出裁定。
(4)應向銀川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5)應向銀川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光明農產品公司應在15日內起訴。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7
案情:甲于2012年1月1日借給乙100萬元,依雙方約定,乙應于2012年12月31日返還借款,月息1.5%。
1.如果甲于達成借款協議后反悔,不愿借款給乙,乙可否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為什么?
(一)情景一:乙未經甲同意,與丙約定由丙承受其對甲的債務。
2.乙與丙約定由丙承受其對甲的債務,此約定的效力如何?
3.依照乙丙之間的債務承擔協議,丙于2012年12月31日向甲清償本息,甲起初以丙不是債務人為由拒絕受償,但是又于2013年1月31日表示受領,試分析當事人間的法律關系的變動情況。
(二)情景二:甲雖然承諾不將債權轉讓給他人,但卻瞞著乙于2012年6月30日將債權讓售給丁,以借款應急。
4.甲將債權轉讓給丁的行為效力如何?
5.丁于2012年12月31日向乙出示了甲轉讓債權給自己的證明,請求乙付款時,才知道乙已經于12月初陷于支付不能,丁可否請求甲賠償損害。
【答案】1.解析:乙不可以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甲未向乙提供借款,則借款合同不生效,不存在違約責任的問題。
2.解析:債務承擔系由新債務人代替舊債務人,新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和信用等因素會影響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債務承擔關系債權人利益甚切,實際上是對債權的處分,故必須有債權人的參與!逗贤ā返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未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的債務承擔合同尚不能發生效力,可將其視為效力待定的一個類型。本題中,乙丙之間的約定未經甲同意,屬于效力待定。
3.解析:債權人對于債務人與第三人所訂立的債務承擔合同有同意權,該權利在性質上為形成權。丙于2012年12月31日向甲清償本息,甲拒絕受償的行為,使乙丙之間的'債務承擔協議歸于無效。所以債權債務關系的當事人仍為甲和乙,甲可以要求乙償還借款。債權人的同意權性質上為形成權,拒絕同意的意思表示作出后不得撤銷。所以,甲于2013年1月31日向丙表示受領,不能視為對拒絕受償意思表示的撤銷,此時債務承擔協議已經無效了,丙沒有義務償還借款。
4.解析:原則上,債權可以自由讓與。但是,在一些情況下,債權讓與也受到限制,依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讓與即為其中很重要的一類。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不得讓與某項債權的,基于意思自治的原則,債權人不得讓與。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關于債權不得讓與的約定并不對外公示,第三人(債權受讓人)可能并不知情。因此,如果債權人違反該約定而將債權讓與,一般認為,當受讓人為善意時,該讓與行為有效,以維護交易安全。本題中,甲乙約定債權不得讓與,甲違反約定讓與,從題意看丁為善意,該轉讓行為有效。但是,未經通知債務人,對債務人不生效力。
5.解析:不能。在債權讓與中,讓與人對讓與的債權有擔保義務。讓與人須確保其所讓與的債權確實存在,這一點是由債權讓與屬于處分行為的性質決定的(讓與人須具有債權的處分權)。但是,即便在有償轉讓的場合,原則上讓與人的擔保義務也僅限于被讓與債權的真實性,而不包括保證債權能夠實現。易言之,除非讓與合同另有約定,否則讓與人對于債務人的支付能力不負有擔保義務,債權不能實現的風險由受讓人承擔。所以,丁不可因為乙陷于支付不能而要求甲賠償損害。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8
1.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企業名稱中不得有"有限"、"有限責任"、"合伙"字樣
B.公務員不得作為出資人
C.可以不設置會計賬簿
D.沒有從業人員人數的限制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根據《個人獨資企墊法》第11條的規定,A選項的說法正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6條和《公務員法》的規定,B選項的說法正確《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1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所以C.、選項不正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8條可知,D選項正確
2.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出資人不同
B.責任形式相同
C.財產歸屬不同
D.都不具有法人資格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必須是1個自然人,合伙人必須是2人以上,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以A選項的說法正確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責任形式不同,所以B選項的說法不正確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歸投資人所有,合伙企業財產歸合伙人共有,所以C選項的說法正確二者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非法人組織,所以D選項的說法正確
3.甲個人獨資企業準備在哈爾濱設立分支機構,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甲企業對分支機構的經營承擔無限責任
B.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C.甲企業的投資人最終對分支機構承擔無限責任
D.應當向甲企業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正確答案:D
4.楊某設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招用了20名工人。楊某每日強令工人工作10個小時,并以本企業不是國有企業為由,禁止工人成立工會和黨組織。對楊某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合法。楊某是企業的所有人,當然可以在企業經營管理方面自由行使權力
B.不合法。每天強令工人工作10個小時,違反了勞動法,但是禁止建立工會和黨組織不違法
C.不合法。楊某非法剝奪了工人的休息權和建立工會、黨組織的權利
D.不合法。楊某作為老板可以讓工人多干活,但不能禁止工人成立工會和黨組織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個人獨資企業法》第6~7條
5.王某投資設立了甲個人獨資企業,由于經營困難,2005年6月1日解散了該公司,并發出公告。乙公司是甲企業的債權人,由于沒有看到公告,所以未申報債權。2005年9月1日清算結束,2005年9月5日王某到企業登記機關注銷了企業登記。關于乙公司的債權,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甲企業清算結束,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B.乙公司如在2010年6月1日前不對王某提出償債請求,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C.乙公司如在2010年9月1日前不對王某提出償債請求,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D.乙公司如在2010年9為5日前不對王某提出償債請求,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8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企業的解散實際上是一個包含諸多法定程序的過程,因此5年期限應從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程序終結之日起算,所以、D選項正確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9
一、單項選擇題
1、在我國境內的外資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成為何種法人?
A.中國法人
B.該外國法人
C.中國法人和外國法人
D.中國法人或外國法人
【答案】A
2、依民法原理和現行民事法律,下列選項中,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B.清算法人具有與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為能力
C.清算法人僅具有清算范圍內的民事行為能力
D.清算法人僅具有資產清理的民事行為能力
【答案】C
3、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據( )產生的。
A.法律規定
B.主管機關指派
C.法人章程的規定
D.法律規定或法人章程規定
【答案】D
4、甲公司分立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過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對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債務達成協議。乙公司承擔丁、戊的債務,丙公司承擔已、庚的債務。后因丙公司無力承擔己、度的債務而發生糾紛,F問乙公司和丙公司達成的債務承擔協議的對外效力如何?
A.該協議無效
B.該協議有效
C.該協議可撤銷
D.該協議效力未定
【答案】A
5、無論是企業法人還是非企業法人,因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其他原因而進行清算時,法人主體資格如何認定?
A.主體資格消滅,不能進行民事活動
B.主體資格不消滅,但不能進行民事活動
C.主體資格不消滅,仍然可以進行各種民事活動
D.主體資格不消滅,但不能進行清算范圍以外的活動
【答案】D
6、某科技公司與某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聯營建筑合同,由科技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建筑公司負責合同中商品房建筑的其他全部事項。在商品房建筑期間及銷售期,科技公司不承擔風險,由建筑公司一次性給付2000萬元。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下列的正確表述是哪項?
A.該聯營合同有效
B.該聯營合同無效,因為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聯營出資
C.該聯營合同無效,因為建筑公司一次性給付費用違反了聯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原則
D.該聯營合同無效,因為科技公司不得經營房地產業務
【答案】C
7、李某與合伙企業“大木采石場”各出資50萬元組建了一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大木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經營建筑材料,聘請營銷專家陳某擔任經理。這里誰負“有限責任”?
A.“大木采石場”對合伙企業債務
B.大木有限公司對公司所負債務
C.李某和“大木采石場”對大木有限公司債務
D.陳某對大木有限公司債務
【答案】C
8、下列權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
A.所有權
B.名譽權
C.肖像權
D.用益物權
【答案】C
9、某區政府工業主管部門作出決定,把所屬的A公司的兩個業務部分立出再設B公司和C公司,并在決定中明確該公司以前所負的債務由新設的B公司承擔。A公司原欠李某貨款5萬元,現李某要求償還,你認為該債務應當如何處理?
A.由B公司承擔債務
B.由A、B、C三個公司分別承擔債務
C.由A公司承擔債務
D.由A、B、C三個公司連帶承擔債務
【答案】D
10、H公司欠銀行貸款200萬元,F該公司將一部分資產分離出去,另成立J公司,對于公司分立后這筆債務的清償責任問題,存在以下意見,其中哪一個是正確的?
A.應當由H公司承擔清償責任
B.應當由J公司承擔清償責任
C.應當由H公司和J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D.應當由H公司和J公司按約定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答案】C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關于法人機關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法人機關無獨立人格
B.財團法人沒有自己的意思機關
C.法人的分支機構為法人機關的一種
D.監督機關不是法人的必設機關
【答案】ABD
2、有限責任公司從其性質上說,屬于哪類法人?( )
A.企業法人
B.財團法人
C.事業法人
D.營利法人
【答案】AD
3、下列屬于社團法人的組織是:
A.農村信用合作社
B.中國法學會
C.宋慶齡基金會
D.聯想集團公司
【答案】ABD
4、基金會法人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法人種類,我國對此有《基金會管理辦法》對基金會法人予以專門的規制。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和法人理論,基金會法人在分類上可以屬于下列哪些種類?()。
A.事業單位法人
B.社會團體法人
C.財團法人
D.社團法人
【答案】BC
5、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關系的問題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機關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職務的行為是法人的行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人
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權
【答案】BD
6、下列選項中哪些必須經過登記注冊才能取得民事主體資格?
A.城鎮個體工商戶
B.農村承包經營戶
C.公司法人
D.社會團體
【答案】AC
7、某市國有投資部門出資51%,其他34名股東共出資49%組建紅星有限責任公司。1997年5月國有投資部門作出了撤銷公司董事長張某的決定。并通知了各股東,但未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在此期間,張某應李某所求,以紅星公司的名義為李某個人提供了50萬元的擔保。后因李某的債權人向紅星公司請求承擔擔保責任而發生糾紛。現問,下列有關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
A.在辦理變更登記之前,張某仍是公司董事長
B.從撤銷決定做出之日起,張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長
C.本案擔保因張某被撤董事長職務而無效
D.應責令張某取消擔保
【答案】AD
8、在下列機構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是( )。
A.某機關人事處
B.某鄉政府
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學法學院
【答案】AD
9、關于法定代表人的表述哪些是錯誤的?( ) A.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源于法律和章程,法定代表人履行職務的行為是法人的行為
B.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也是法人機關的代表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人
D.公司作出的撤銷法定代表人的決定自登記公告之日起生效
【答案】BCD
10、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時,對受害人負賠償責任的是( )。
A.倉儲者
B.制造者
C.銷售者
D.運輸者
【答案】BC
11、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關系問題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機關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職務的行為是法人的行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人
D.法定代一月人的代表權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權
【答案】BD
12、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A.有主管機關或掛靠部門
B.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C.依法獨立,并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
D.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答案】BCD
13、下列組織中,哪些不能成為法人?
A.某公司的一個分公司
B.某工廠的一個車間
C.某科室
D.政法大學法律系
【答案】ABCD
14、企業法人應當在什么范圍內從事經營?
A.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B.資金許可范圍
C.權利能力范圍
D.行為能力范圍
【答案】ACD
15、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聯營有下列哪幾種形式?
A.法人型
B.合伙型
C.合同型
D.橫向型
【答案】ABC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10
35.下列關于民事訴訟和仲裁異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一般不能制作判決書,而仲裁機構調解達成協議可以制作裁決書
B.從理論上說,訴訟當事人無權確定法院審理和判決的范圍,仲裁當事人有權確定仲裁機構審理和裁決的范圍
C.對法院判決不服的,當事人有權上訴或申請再審,對于仲裁機構裁決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仲裁
D.當事人對于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都有權申請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答案:A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89條第1款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仲裁法》第51條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此,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不能制作判決書,而仲裁機構調解達成協議可以制作裁決書。所以A項是正確的。在法理,訴訟和仲裁都遵循“不告不理”原則,法院審理和判決的范圍都是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為依據的,因此B項是錯誤的。根據《仲裁法》第9條的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到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所以C項也是錯誤的。根據《仲裁法》第63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所以D項是錯誤的。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
36.甲公司與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糾紛進行仲裁,達成和解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撤回仲裁申請。后乙公司未按和解協議履行其義務。甲公司應如何解決此糾紛?
A.甲公司可以依據原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
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C.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與乙公司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D.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恢復仲裁程序
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49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第50條規定,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根據以上兩個法條可知,本題正確選項是A.
37.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關于審判組織的哪一表述是錯誤的?
A.第二審程序中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可以由審判員與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
C.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只能采用獨任制
D.獨任制只適用于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C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41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所以A項是正確的。第41條第2款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而第40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所以B項內容是正確的。第40條第2款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根據第142條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所以D項內容是正確的。根據第161條的規定,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所以C項內容是錯誤的。故此本題的正確選項是C.
38.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訴要求與乙離婚,一審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乙不服提起上訴。在二審中,乙因病去世。下列關于本案后續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因上訴人死亡無法到庭參加審理,應當視為撤回上訴
B.法院可以根據上訴材料缺席判決
C.法院應當通知其女兒丙參加訴訟
D.法院應當裁定終結訴訟程序
答案:D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因此本題選D是正確的。
39.甲起訴乙支付貨款。一審判決后,乙提起上訴,并提出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要求甲賠償損失。下列關于二審法院處理本案方式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審理一并作出判決
B.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C.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對賠償損失的請求發回重審
D.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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