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一卷《法理學》沖刺試題精選
距離2016年司法的考試時間越來越近了,小編想和大家分享一套一卷《法理學》部分的沖刺試題精選,希望能對大家的考試有幫助。
1[多選題]學者們認為,法律不是萬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①法律重視程序,不講效率;②法律調整外在行為,不干預人的思想觀念;③法律強調穩定性,避免靈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觀規律不體現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④③①
B.①④②
C.②
D.③
【答案】CD
【解析】見教材關于法的局限性的敘述。
2[多選題]下列屬于法律意識范疇的是:
A.甲打贏官司后一直拿不到賠償金,認為法院沒什么用
B.乙感到中國的法律越來越不管用了
C.丙以為偷書不算偷,不構成盜竊罪
D.丁不知道中國有《對外貿易法》
【答案】ABCD
【解析】法律意識是一種社會意識的一種,是人民關于法和法的現象的思想、觀點、心理和知識的總稱,主要包括:人們對法的產生、本質、作用、發展的看法,對現行法的理解、解釋、態度的情緒,對自己喝他****利、義務的認識,對人民行為合法性的評價,以及人們關于法的知識修養等,故ABCD選項均應入選。
3[多選題]下列有關“法的淵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
A.法的非正式淵源,是指不能被國內法院適用的法的淵源,如正義、標準、理性原則、習慣等
B.在我國,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主要是根據其所調整的社會關系而作出的分類
C.根據“條約必須遵守”原則,一切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均成當代我國法的淵源之一
D.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國家政策可能作為我國法院審理案件時的判決依據
【答案】ABC
【解析】法的非正式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義的準則和觀念:根據民法通則第142條第2款規定,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國聲明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淵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淵源,
4[多選題]學生甲和學生乙就法、法律規范的概念展開討論。學生甲的論點是:①法與法律規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為法的構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規范都是通過法律條文來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規范的文件被稱為“規范性法律文件”。學生乙的論點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表現為法律條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規范都是通過法律條文來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規范可以通過一個法律條文來表述,也可以通過若干個法律條文來表述。對上述觀點進行分析,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學生甲的論點①和論點②
B.學生甲的論點③和學生乙的論點③
C.學生乙的論點①
D.學生乙的論點②
【答案】BCD
【解析】法的要素的構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則、法的概念、法的技術性規定、法律規范等方面,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是法律規范的結構,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為模式、法律后果”,因此法的構成要素不等于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
5[單選題]魏明與桂敏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婚姻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產生魏明與桂敏法律上的婚姻關系的事實在法學上被稱作什么?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實
C.事實行為
D.事實關系
【答案】B
【解析】法律事實就是法律規范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事實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兩類。法律事件是法律規范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法律行為是意志行為,是法律關系主體的意志的表現。題中魏明與桂敏登記結婚的行為引起婚姻關系的產生,是一種法律行為。
6[單選題]“法治應包含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訂得良好的法律”。這段話是由誰闡述的?
A.馬克思
B.恩格斯
C.列寧
D.亞里士多德
【答案】D
【解析】在西方,亞里士多德是最早論述法治問題的先哲。
7[多選題]下列關于法律規范沖突的處理,不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是?
A.同一機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
B.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規定
C.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D.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答案】ABC
【解析】《立法法》第83條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立法法》第86條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作出裁決:(一)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二)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三)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可見,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發生沖突時,不能一概依據新的一般規定處理,而要由制定機關作出裁決,而裁決結果可能是適用新的'一般規定也可能是適用舊的特殊規定。故A選項錯誤,當選。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梢,并不是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便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規定,還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故B選項錯誤,當選。C選項應由國務院裁決。故C選項錯誤,當選。D選項符合《立法法》的規定。題干要求選非,ABC應入選。
8[單選題]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該條款的內容屬于哪種規范?
A.授權性規范
B.義務性規范
C.命令性規范
D.禁止性規范
【答案】A
【解析】按照法律規范的內容,可以分為授權性規范、命令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授權性規范具有指標法律關系主體可以選擇為或不為一定行為或要求別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規范。授權規范是關于主體權利的規定。義務性規范包括命令規范和禁止性規范。命令性規范是要求法律關系主體應當從事一定行為的規范,即規定必須為一定行為的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是規定法律關系主體不應當從事一定行為的規范,即規定必須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性規定。
9[多選題]下列哪些情況不屬于法律關系范疇?
A.限制行為能力人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關系
B.奴隸主對奴隸之占有使用關系
C.政黨社團章程所規定的權利義務關系
D.無效的合同關系
【答案】BCD
【解析】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范建立的一種合法的社會關系。某些領域的社會關系是法律所調整的,有些不恪地法律調整或法律不宜調整的,如政黨社團的內部關系。法律關系是合法的社會關系,無效的合同關系不是法律關系,奴隸在奴隸社會是法律關系的客體,因此奴隸主對奴隸的占有使用關系,不屬于法律關系。
10[多選題]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之所以不能稱為“法”,原因在于哪些方面?
A.它與宗教規范、道德規范渾然一體
B.它不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
C.它不是用語言或文字表述的
D.它不是依靠法院、警察、監獄等機關來保證實施的
【答案】BD
【解析】法的外部特征是:(1)法是調整人們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范;(3)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4)法是在國家權力管轄范圍內普遍有效的社會規范。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不能稱為法的原因是氏族習慣不具備法的特征。A、C項是法產生的一般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