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社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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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職能
根據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亳政辦〔2010〕36號)規定,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有關地方規范性文件,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本養老金統籌辦法,貫徹實施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建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的相關政策。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有關政策和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貫徹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
(十)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智力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辦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辦法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概況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包括局機關預算和局屬二級單位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6個,具體情況見下表。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107人,目前在職102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16人。
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1 |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 |
行政單位 |
2 |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
3 |
市人事考試中心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4 |
市就業人才服務局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5 |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
6 |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我們將結合部和省廳對人社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用法治意識和法治方式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重點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有效推進人社領域深化改革。
一是就業方面。大力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啟動實施就業脫貧工程,助力精準扶貧。開展春風行動、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退役士兵招聘會等系列活動,配合做好臨工市場建設,實現城鎮新增就業3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7.2萬人。
二是社保方面。穩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全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21.1萬人(其中企業職工15.6萬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續保繳費230萬人,失業保險15.5萬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22.5萬人、工傷保險20.9萬人、生育保險16.7萬人。
三是人事人才方面。為“調轉促”積蓄人才動力,完善人才需求目錄,大力引進創新創業人才。積極做好2個博士后工作站推薦工作,開展市學術技術帶頭人評選活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開展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促進專業技術人才成長。規范公務員招錄遴選,做好各類人事考錄招聘,實現人事考試APP項目建設。健全法官、檢察官和人民警察統一招錄、有序交流、逐級遴選機制。
四是勞動關系方面。完善農民工工資防欠治欠長效機制,逐步建立科學規范的維權體系。加大農民工工資專戶工作,實現新續建項目建戶率100%,按規定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通過專戶打卡發放率90%。規范勞務派遣,完善勞動保障“兩網化”管理,推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信息化建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95%,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0%,“兩網化”覆蓋率達100%,勞動監察投訴舉報結案率達95%。
四、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管理的原則,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4519.51萬元,收入來源為財政撥款收入、納入專戶管理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結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農林水事務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收入預算4519.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973.4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政府非稅收入37萬元,其他收入161萬元,上年結余收入4519.51萬元。
六、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收入預算4519.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81.73萬元,占21.72%,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項目支出3537.78萬元,占78.28%,主要用于政策調研、督查考核、應急職守、信息公開、就業、社會保障、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制度改革、工資收入分配和勞動關系調整的各個環節等支出。
七、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3973.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588.56萬元,占14.8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94.63萬元,占75.37%;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320.47萬元,占8.06%;農林水事務支出5萬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64.75萬元,占1.63%。具體情況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務。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588.56萬元,比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18.74萬元,增長59.15%,主要是人事考試類別及參考人數增加,導致人事考試經費增加。其中,“事業運行”預算36.5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支出”預算547萬元,主要用于各類人事考試工作經費,主要包括2017年度全市公務員考錄、2017年度我市“三支一扶”招考、2017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考試、2017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考試、2017年度全國二級建造師考試、2017年度全國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2017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考試、2017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考試、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考試、2017年度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我市2017年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以上考試所需費用包含筆試、警察職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等相關工作及因接送試卷產生的差旅費、車輛運行費用以及制卷閱卷費用;“招商引資”預算5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工作經費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2994.63萬元,比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758.27萬元,增長142.21%,主要是市創業辦工作經費及市級配套就業資金支出。其中,“行政運行”預算343.03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工資、基本離退休費、津貼補貼支出;“綜合業務管理”預算66.95萬元,主要用于政府購買服務卡管中心人員工資勞務費用;“勞動保障監察”預算98.96萬元,主要用于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勞動保障日常巡查、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檢查及書面審查等監察日常業務工作經費;“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預算10萬元,主要用于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支出;“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預算110.51萬元,主要用于就業人才服務局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預算40.08萬元,主要用于1.日常勞動爭議調解開庭費用;2.特別案例分析研討會;3.仲裁員業務培訓;4.皖人社秘【2014】87號文件要求,支持企業發展(調解組織建設);5.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預算159.5萬元,主要用于:1.人社信息化建設工作經費;2. 2017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經費;3. 2017年度水電費;4. 2017年度物業管理費及大樓地下室配電防水維護費用;5. 民生工程工作經費;6. 社;鸨O督等政策法規相關工作經費;“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預算43.1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及各項津貼補貼費用;“事業單位離退休”預算29.5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及各項津貼補貼費用;“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預算1595萬元,主要用于市創業辦工作經費及市級配套就業資金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60萬元,主要用于就業工作工作經費;“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9.18萬元,主要用于按相關要求按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320.47萬元,比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6.71萬元,增長2.14%,主要是增加全局人員工資正常晉升增長部分。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預算30.46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及所屬參公預算單位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事業單位醫療”預算8.63萬元,主要用于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務員醫療補助”預算2.5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保險補貼。“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預算0.18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人員醫療救助金支出“財政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預算260萬元,主要用于市級配套城鎮醫保金(財政局醫;饘)支出“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預算18.68萬元,主要用于七名二等乙人員醫保費用及自主擇業軍轉干部醫保費用支出。
(四)農林水支出。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5萬元,比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0%,主要是響應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加大扶貧工作力度。其中,“其他扶貧支出”預算5萬元,主要用于我局所承擔的2016年度扶貧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64.75萬元,比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43.46萬元,增長-40.16%,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降。其中,“住房公積金”預算64.75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7年市人社局機關及所屬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19.53萬元,較2016年預算增加83.83萬元,增長19.24%。主要原因是:用于信息中心機房軟件更新維護經費支出。
九、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7年市人社局及所屬二級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7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70萬元。十、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6年底,市人社局及所屬二級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廳級領導干部用車00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0輛,其他用車0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0臺(套)。
2017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0臺(套)。
十、名詞解釋
根據財政部制定的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對有關名詞做如下解釋: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
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履行一般公共服務職能的.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政府特殊津貼(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政府特殊津貼相關的支出。
3.資助留學回國人員(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擇優資助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支出。
4.軍隊轉業干部安置(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軍轉干部安置、人員經費、自主擇業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5.博士后日常經費(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博士后日常經費及相應管理工作經費支出。
6.公務員考核(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用于公務員考核、獎勵及評比、達標、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公務員履職能力提升(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用于提升公務員履職能力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8.公務員招考(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用于公務員招考方面的支出。
9.公務員綜合管理(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用于公務員綜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其他人事事務支出(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用于人力資源事務其他人事事務方面的支出。
(二)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用于培訓方面的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主要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
1.行政運行(項):主要用于部機關、國家公務員局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主要用于維修改造和辦公樓運行維護等支出。
3.機關服務(項):主要用于后勤單位的支出。
4.綜合業務管理(項):主要用于綜合性管理事務支出。
5.勞動保障監察(項):主要用于勞動保障監察事務支出。
6.就業管理事務(項):主要用于就業和職業技能鑒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項):主要用于社會保險業務管理和基金監督方面的支出。
8.信息化建設(項):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和數據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9.勞動關系和維權(項):主要用于勞動關系和維權事務等方面的支出。
10.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主要用于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辦案經費、調解仲裁能力建設等支出。
11.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主要用于所屬事業單位的項目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以及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工作的離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局統一管理的部機關離退休經費。
2.事業單位離退休(項):主要用于部屬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扶持公共就業服務(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用于就業方面的補助,主要用于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方面的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3.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4.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項):反映按規定補助優撫對象的醫療經費。
5.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項):反映財政用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
6.其他醫療保障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機關及部屬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積金(項):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近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聯系方式: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電子郵箱:zwxx@bzrs.gov.cn。
原文地址:http://www.bzldbz.gov.cn/info.action?id=2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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