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南京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致力于為國家和民族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社會責任感和國際視野的未來領軍和拔尖創新人才。以下是小編分享的南京大學自主招生簡章,歡迎大家閱讀!
一、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2017年自主招生將結合我校學科優勢與人才培養特色,招收具有較明顯的學科傾向、良好的個人稟賦和專業基礎,以及較為突出的學科特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學生須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并至少滿足以下要求之一:
(一)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學科中獲得全國決賽三等及以上獎項(申請報名考生需提供獲獎證書)。
(二)學科特長類:對招生的某一特色專業(類)有明確意向,高中階段在相關領域的能力和表現突出,具有良好發展潛質的考生(申請報名考生需提供相關作品及證明材料)。
1.報考理科專業(類)的考生,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學科中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項,或兩個及以上不同學科的二等獎項,或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突出表現和較強的發展潛質(申請報名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報考文科專業(類)考生,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人文社科競賽(僅限現場競賽)中獲得全國三等及以上獎項,或在省級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至少兩篇文章,或在全國性演講、辯論等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或在語言、文史、邏輯、記憶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賦或才能(申請報名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外語類:經相關外國語中學推薦報考并已參加我校2017年外語類保送生入學考試,或高中階段在全國性外語競賽中獲得高水平獎項(申請報名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注: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類)
自主招生計劃數為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招生專業(類)如下,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之一報考。報考學科競賽類的專業,應與競賽科目相一致。
三、報名
(一)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流程:
1.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報表,上傳個人證件照須為高考報名或近期未經PS的照片。未按要求填寫、填寫不完整的`視為無效申請。
2.網上提交報名材料,不再寄送紙質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1)個人陳述(不超過800字),重點描述學科特長表現及發展潛質;
(2)由報名系統生成,且經中學核實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南京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掃描件;
(3)經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掃描件;
(4)證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及有助于顯示考生具備所報考專業(類)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相關材料(競賽獲獎證書、研究成果、發表文章等)原件掃描件;
(5)有助于體現考生綜合素質及發展潛力的其它證明材料掃描件。
3.因證明材料過多不便掃描上傳的(如出版物),可先上傳證明材料首頁掃描件,然后將完整文本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并附上《南京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簽字蓋章后的原件。證明材料須確保在報名截止前寄達,接收后不予退回。
注:提交的證明材料掃描件,須與《南京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中所列項目一一對應。
四、審核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考生高中階段思想品德狀況、獲獎情況、研究成果、發表文章等所展現出的學科特長和發展潛質,以及個人興趣、專家推薦意見、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等,對報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確定測試資格名單,并于4月底公布。
我校將對考生提供的學術成果(如論文、出版物、文學作品等)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核,一旦發現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創造發明,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
五、測試
獲得自主招生測試資格的考生于6月10-11日到我校仙林校區參加綜合能力測試。測試包括筆試(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和面試。筆試主要考查學生運用已有知識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發展潛力。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計入總成績。其中報考“學科競賽類”并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免筆試,只需參加面試(單獨計算成績)。在校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組成、分組情況和學生面試順序均由抽簽隨機確定,確保測試環節的公平公正。
六、資格認定及優錄政策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各招生專業(類)的測試人數和考生測試成績分類別、分專業劃定優錄資格線,確定優錄對象名單。經我校測試認定為“優秀”者享受一等優錄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優錄政策。優錄對象公示總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優錄政策的人數比例不超過公示總人數的40%。具體優錄政策如下:
一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直接錄取;
二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線下20分內可直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省(區、市)教育考試院提供。
其中,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上海市、浙江省二等優錄政策分數以報名系統公布的認定結果為準。江蘇省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
七、公示及錄取
1.學校嚴格執行三級信息公開制度,自主招生測試資格名單、入選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
2.未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將依據經公示的優錄條件及專業進行錄取。
3.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不再與考生簽訂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布結果或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結果作為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
4.學生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微信公眾號:ndzsxlj
通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63號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23
九、監督
1.學校建有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嚴格執行教育部“陽光招生”有關規定。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資格審核、測試選拔、錄取等招生過程并接受社會投訴舉報。舉報郵箱:jw3@nju.edu.cn。
2.對于工作人員或考生在自主招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嚴肅處理。
3.我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和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十、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南京大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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