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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環境日手抄報圖片
世界環境日的由來
1972年6月5日~16日,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會議。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圍內研究保護人類環境的會議。出席會議的有113個國家,共1300多名代表。會議討論了當代世界的環境問題,制定了對策和措施。這次會議還提出了響徹世界的環境保護口號:只有一個地球!會議還形成并公布了著名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簡稱《人類環境宣言》),以及包含109條建議的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呼吁各國政府和人民為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全體人民,造福子孫后代而共同努力。
《人類環境宣言》提出7個共同觀點和26項共同原則,規定了人類對環境的權利和義務,呼吁“為了這一代和將來的世世代代而保護和改善環境”, “這個目標將同爭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經濟與社會發展這兩個既定的基本目標共同和協調地實現”。會議建議將大會開幕日這天作為“世界環境日”。
1972年10月,第27屆聯大確立每年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
世界環境日的意義
設立世界環境日,就是要提醒世界注意全球環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危害,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它反映了世界各國人民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態度,表達了人類對美好環境的向往和追求。世界環境日也是聯合國提高全球環境意識、敦促各國政府對環境問題采取行動的主要媒介之一。
1973年1月,聯合國大會根據人類環境會議的決議,成立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負責處理聯合國在環境方面的日常事務,促進和協調聯合國內外的環境保護工作。UNEP負責確定每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這些主題基本反映了當年的世界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熱點,很有針對性。
UNEP每年6月5日舉行世界環境日紀念活動,發布環境現狀的年度報告書及表彰“全球500佳”。從1987年開始,UNEP每年還要選擇一個城市作為聯合國的宣傳活動中心。許多國家的政府、民間團體和人民群眾每年也都在這一天舉行各種紀念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