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清明節祭祀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等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事發地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管理保護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原則,結合我縣實情,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凡我縣清明節祭祀活動中在龍州烈士陵園及其周邊地區內發生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等突發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4.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清明節期間交通、防火、人流疏導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加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勸阻、制止公眾燃放鞭炮、焚燒紙錢香火祭拜等習俗,提高公眾文明祭掃的意識;開展交通疏導、交通事故救援、滅火救援、踩踏事故救援等緊急處置訓練,提高對清明節祭祀活動中突發事件的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置能力。
(2)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3)統一指揮。在縣民政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通過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應急救援、維護社會穩定等各項應急工作。
(4)分工負責。按照屬地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體系?h民政局按部門職責要求,組織做好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請政府成立領導指揮機構。龍州烈士陵園按照管轄范圍制訂和完善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二、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節假期前后十五天,在龍州烈士陵園及其周邊地區內,因祭祀活動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等突發事件,一次突發事件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在祭祀場所內及周邊3公里范圍內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達3000人以上或200輛車以上;
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及周邊地區火災持續5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周邊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因災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3000人以上及重大財產損失;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人員擁擠踩踏造成擠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祭祀活動在祭祀場所內發生鬧事事件造成受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達1人以上;
在祭祀場所內發生爆炸事件造成受傷人員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接待服務事件受損失群眾或參戰人員退役后對政策不滿的退役人員借清明節時機聚集上訪人員沖擊政府機關或烈士陵園達50人以上。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成立縣民政局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蘇偉局長
黃峰明黨組書記
主要職責:負責對清明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
副組長:吳尚文副局長
陳銳副局長
主要職責:協助組長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成員:唐軍辦公室副主任
蘇秀輝主任科員、民間組織管理股股長
蒙勇基層政權股股長
陸偉剛優撫股股長
黃慧娟救災救濟股副股長
農金寧財務股股長
黃志杰軍休所副所長
鈕本同龍州烈士陵園管理處主任
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充分準備。具體指導、現場指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與處置工作有關的各項具體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唐軍同志兼任。聯系電話:0771-8812607。
主要職責:
(1)在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發揮民政應急管理工作的運轉樞紐作用,當好局領導處置突發事件的參謀助手。
(2)協調制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協助局領導對突發事件和緊急要情進行快速協調和處置。
(3)承擔局總值班工作,保證與自治區民政廳、市民政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聯絡暢通,向自治區民政廳、市民政局、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緊急重要事項,協調辦理縣政府應急辦和縣民政局有關決定事項,督促縣政府應急辦交辦事項和局領導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
(4)及時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各類應急信息,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
(5)建立龍州縣清明節群眾祭祀接待工作應急網絡體系,進一步完善清明節群眾祭祀接待工作應急信息平臺建設。
(6)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值守應急事項。
四、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縣民政局要建立應對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縣民政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系統,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配合。
清明祭祀高峰日,在龍州烈士陵園設立觀察點。觀察點的任務是每天向民政局清明節辦公室報告情況、經驗、問題和動態以及活動結束后報告總體情況?h民政局必須每天將本縣總體情況匯總向崇左市民政局、縣政法委辦公室報告。
五、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地方各級民政部門為主。事件發生后,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件進展監測、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突發事件危害程度等因素,縣民政局應急預案設定兩個響應等級:一級響應和二級響應。一級響應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二級響應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副組長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好本職責。
1.一級響應
事件發生情況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節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園及周邊地區內,因祭祀活動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等突發事件,一次突發事件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在祭祀場所內及周邊3公里范圍內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達5000人以上或200輛車以上;
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及周邊地區火場持續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周邊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因災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4000人以上及重大財產損失;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人員擁擠踩踏造成擠傷人員達2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因祭祀活動在祭祀場所內發生鬧事事件造成受傷人員達2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在祭祀場所內發生爆炸事件造成受傷人員2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接待服務事件受損失群眾或參戰人員退役后對政策不滿的退役人員借清明節時機聚集上訪人員沖擊政府機關或龍州烈士陵園達60人以上。
啟動程序
縣民政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發地上報的事件發生信息后,組織成員分析信息,向副組長提出特別重大級響應建議,再由副組長向組長報告,由組長決定該級響應。
響應措施
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1)縣民政局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有關科室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實行聯合辦公,組成緊急處置組、信息組、宣傳報道組和后勤保障組等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立即開展以下綜合協調工作:
及時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溝通事件發生信息;分析事件發生形勢,落實對事發地應急處置的支持措施;共同聽取有關縣的情況匯報;向事發地派出指導工作組。
(3)事件發生5小時內,派出由縣民政局長帶隊的應急處置工作組趕赴事發地安撫受影響的群眾,了解事態進展工作情況,了解事發地民政部門的處置能力和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收集、評估、報告事件進展信息
每2小時與事發地民政部門聯系一次,必要時可直接與事發地直接聯系,及時掌握事件進展和處置工作動態信息。
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編發《龍州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報送縣人民政府和縣政法委辦公室和局領導。
響應的終止
事件處置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副組長提出終止建議,并向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終止該級響應。
2.二級響應
事件發生情況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節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園及周邊地區內,因祭祀活動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踩踏、爆炸等突發事件,一次突發事件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在祭祀場所內及周邊3公里范圍內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達3000人以上或100輛車以上;
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及周邊地區火場持續3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周邊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因災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3000人以上及重大財產損失;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人員擁擠踩踏造成擠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祭祀活動在祭祀場所內發生鬧事事件造成受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在祭祀場所內發生爆炸事件造成受傷人員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接待服務事件受損失群眾或參戰人員退役后對政策不滿的退役人員借清明節時機聚集上訪人員沖擊政府機關或烈士陵園達50人以上。
啟動程序
縣民政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發地縣級民政部門上報的事件發生信息后,組織成員分析信息,向副組長提出特別重大級響應建設,再由副組長向組長報告,由組長決定該級響應。
響應措施
由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1)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開展以下工作:
及時向成員聯系,溝通事件發生信息;落實對事發地處置工作的支持;向事發地派出工作組。
(2)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緊急狀態,實行24小時待班。
(3)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派出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隊的民政局事發現場協調工作組趕赴事發地安撫受影響的群眾,了解處置工作情況,了解事發地民政部門的處置能力和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收集、評估、報告、發布信息。
每3小時與事發地民政部門聯系一次,必要時可越級與事發地直接聯系,隨時掌握事件動態信息;組織開展事件處置會商、評估,分析事件進展形勢,提出對策。
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編發《龍州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報送縣政法委、縣人民政府和局領導。
響應的終止
事件處置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副組長提出終止建議,并向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終止該級響應。
六、突發事件善后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事發地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安排事故調查、責任追究和善后處理工作。對認真執行上報制度,工作負責、重大事件處理得當的工作人員給予表揚。對因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工作不力、信息不暢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附則
本預案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民政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縣民政局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篇2
清明節是我國人民寄托哀思悼念親人的傳統節日,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是每年一次的大規模群眾性活動。為了保證我區清明節群眾祭掃活動順利進行,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確保祭掃群眾的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以維護群眾利益為宗旨,確保清明節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暢通,文明有序,切實消除安全隱患,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工作原則: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及時應對,措施果斷,協調合作。
二、清明節群眾祭掃接待重點地區和高峰期
重點地區:
1、咸陽福壽園(陵園)
2、河南街烈士陵園
3、雙照龍南村烈士陵園
4、渭濱公園邵小莉烈士紀念地
高峰期:清明節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節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為高峰期的.周六、周日和清明節當天。
三、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
清明節群眾掃墓接待工作臨時指揮部,負責應急情況處置工作
(一)現場總指揮及職責
總指揮:
主要職責:負責清明祭掃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
(二)副總指揮及職責
副總指揮:
主要職責: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充分準備,具體指導,現場指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與處置工作。
(四)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劉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陳明哲同志兼任,成員單位包括民政、工商、衛生、安監、馬泉街道辦事處等。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內部工作及相關部門的協調,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方案及各種規范性文件;承接和傳達上級指示精神,收集、編輯、分析、通報相關信息;對外宣傳報道等項工作。
(五)指揮部職能部門及職責
1、消防組:組長由秦都消防大隊大隊長馬海龍兼任,成員包括消防大隊工作人員23名,民政局工作人員1名。
職責:負責防火安全監督和現場消防車的配置及火災的撲救工作。
2、交通組:組長由秦都交警大隊大隊長余季華兼任,成員包括交巡支隊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員1名。
職責:負責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導。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組織疏散祭掃車輛,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堵塞。
3、治安組:組長由公安秦都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張星明兼任,
包括公安局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員1名。
職責: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發生,防范敵對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發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時聯絡相關部門,并妥善處理案件,保證祭掃活動順利進行。突發事件發生,災害威脅到人身安全時,負責組織祭掃家屬和工作人員迅速疏散,撤離危險區域。
4、安監組:組長由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副局長馬超武兼任,成員包括安全生產監督局工作人員23名。
職責:綜合管理祭掃地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和監督檢查事故隱患及整改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警措施
(一)對掃墓現場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現象時:
1、現場工作人員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2、及時指揮疏導車輛和人流;
3、迅速向指揮部報告;
4、區民政局負責對人員進行疏散,保持現場秩序;
5、通過廣播宣傳疏散群眾。
(二)發現火災險情或突發火情時:
1、現場工作人員利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2、消防人員迅速進入現場撲火;
3、向指揮部報告。
(三)出現突發事故,掃墓群眾有擠傷情況時:
1、到達現場及時搶救受傷人員;
2、迅速向指揮部報告;
3、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引導、疏散群眾;
4、保證救援通道暢通。
(四)突然發生矛盾糾紛時:
處置原則:及時化解,協調處理,避免不良影響。
(五)在祭掃重要區聚集上訪人員時:
1、治安組及時聯系公安部門組織警力維持現場秩序;
2、盡快將上訪人員帶出掃墓現場;
3、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政策、法規宣傳解釋工作。
五、具體要求
(一)清明祭掃高峰日,3月30日至4月10日實行24小時值班,指揮部領導、成員(部門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其他時間由區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揮部行使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指揮部成員必須快速趕到事發現場,指揮事件處理工作。
(二)指揮部各職能部門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三)定期檢查重點部位的滅火設備設施,排查消除隱患。
(四)各應急組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必須堅持依法行政,杜絕違規行為。
(五)加強值班。向社會公布重點部門的值班電話
區清明節祭掃活動指揮部辦公室電話:
(六)清明節祭掃活動是廣泛的群眾性活動,對于清明節期間分散在各鎮、辦的群眾祭掃活動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鎮、辦負責組織管理。各鎮、辦要成立專門機構,召開專門會議,認真做好預案,精心組織安排,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遇到突發事件及時向區指揮部匯報,協調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全區人民祭掃活動的管理,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在祭掃活動中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殯葬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民為本,為民服務,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的安全保障、優質服務和宣傳引導工作,確保實現“文明低碳祭掃,平安和諧清明”的目標,發揮清明節在傳承傳統美德、弘揚優秀文化、深化殯葬改革、構建和諧社會的促進作用。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及時應對、措施果斷、科學決策、協調合作;堅持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預防為主、快速處置。
二、清明節群眾祭掃活動重點區域
1.雙盛街道谷家村區域性寄骨室。
2.歷史形成的墓地、墓葬點。
三、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XX區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具體負責應急情況指揮處理工作。
1.總指揮及職責
總指揮:區政府副區長徐偉
主要職責:負責對清明祭掃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
2.副總指揮及職責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主任顧名思
區民政局局長王普仁
主要職責:協助總指揮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3.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民政局、雙臺子公安分局、雙臺子交警大隊、區消防大隊、區衛生局、區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局、區農經局、區城建環保局、區環衛處、陸家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良種場。
主要職責: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進行精心準備,具體指導、現場指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與處置工作有關的各項具體事項。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長兼任。主要負責調研分析相應的數據和信息情報報送,提出處理突發事件的參考意見和具體措施報指揮部;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方案及各種規范性文件;負責祭掃活動中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有關情況;負責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事件,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總結處理突發事件的經驗和教訓;負責對外宣傳報道等項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清明祭掃活動宣傳報道工作;協調新聞媒體利用清明節之際開展倡導文明祭掃和對《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宣傳報道;及時發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導廣大市民避開祭掃高峰,確保安全出行祭掃;負責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新聞發布工作。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召開全區清明節期間群眾祭祀接待安全應急工作協調會議;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區民政局:負責對殯葬服務場所安全接待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好各祭掃點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實;督促各祭掃點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負責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導、規范服務、引導群眾開展文明祭掃活動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協助區委宣傳部做好新聞發布工作;協助工商部門查處銷售非法喪葬用品;協助綜合執法部門加強對沿街撒紙錢、銷售冥品、冥幣行為的查處;負責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接待情況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
雙臺子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協調警力,維護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現場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控制祭掃活動人群的聚集規模,避免發生人群擁擠和踩踏事故,采取措施預防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發生;會同民政局對祭掃點進行安全檢查;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發生,防范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發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時聯絡相關部門,并妥善處理案件,保證祭掃活動順利進行。在突發事件發生,災害威脅到人身安全時,負責組織祭掃群眾和工作人員迅速疏散,撤離危險區域。
雙臺子交警大隊:負責協調清明期間臨時增設停車場問題;增設臨時交通設施,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增設機動車臨時繞行、單行、禁行等標志,并適時采取分流措施;根據停車需求情況,臨時采取占用道路停車等措施,緩解交通和車輛停放壓力;如遇突發情況,及時指揮疏導、疏散車輛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暢通;做好清明交通宣傳工作,向群眾宣傳盡量避開高峰日祭掃,并適時播報車輛繞行信息,減少交通擁堵。
區消防大隊:負責清明節期間有關消防監督工作,做好執勤備勤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車輛在現場備勤;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火工作。
區衛生局:負責祭掃活動中突發病人的救治工作和突發事件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協調治理沿街拋撒紙錢、銷售冥品及冥幣等問題,維護市容環境。
區工商局:負責查處銷售封建迷信用品、無照經營、違規經營的業戶,對清明節群眾祭掃期間出現外地來盤違規違法經營公墓等情況,由工商、公安部門牽頭,聯合民政殯葬執法人員進行處置。
區農經局:負責清明節祭掃期間重點區域的護林、防火工作,加強防火宣傳,設置提示牌,提醒群眾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區的`燒紙行為;重點區域的巡視和管理。
區城建環保局:負責清明祭掃活動期間城市綜合設施的監管與維護和城區自然環境的保護工作。
區環衛處:負責清明祭掃期間城區環境衛生的污染治理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陸家鎮政府、良種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清明節群眾祭掃接待工作以及宣傳、安全防范、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實,確保清明節群眾祭掃期間不發生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擁擠傷亡事故;負責本轄區祭掃活動的治安秩序;做好重點區域主要干線及墓葬點周圍交通疏導工作;做好本轄區祭掃群眾的宣傳及疏導工作。在清明節祭掃高峰期各社區、村要派專職人員負責對本轄區十字路口及祭掃現場的維護和看守,以免發生火災等事故。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警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指揮部應當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實施各項應急工作,做到迅速出擊,密切配合,果斷處置。
(一)祭掃現場及重點區域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現象時:
1.現場工作人員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并對人員進行疏散、控制人員總量,保持現場秩序。
2.現場交管人員及時指揮疏導車輛和人流。
(二)車輛停放困難,交通嚴重擁堵時:
1.交警部門及時采取管制措施。
2.臨時征用停車場地。
3.臨時占用道路停車。
(三)發現火災險情或突發情況時:
1.現場工作人員就地、就近進行撲救。
2.消防人員迅速進入現場撲火。
3.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4.緊急疏散群眾,將人員轉移到空曠地帶,遠離危險源,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撤離危險區域時選擇最近、最暢通的出口撤離。
(四)出現突發事故,祭掃群眾有擠傷情況時:
1.現場工作人員迅速聯系救護人員及車輛,及時開展現場搶救工作。
2.迅速向指揮部報告。
3.公安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引導疏散群眾。
4.交警部門及時疏導各種車輛,保證救援通道暢通。
5.民政部門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發現不明爆炸物或發生爆炸事件時采取的措施:
1.發現可疑不明物時,現場人員迅速報告指揮部,由公安部門專業人員迅速進行處置。
2.發生爆炸事件時,公安部門迅速到場處置。
3.救護人員迅速搶救傷員。
4.消防車迅速到現場撲救。
5.現場工作人員負責疏散群眾。
(六)出現個別人借機制造事端時:
處置原則:迅速報告、迅速控制、迅速解決。
(七)突發矛盾糾紛時:
處置原則:及時化解、協調處理、避免不良影響。
發生與群眾糾紛和矛盾時,現場工作人員要態度平和、保持冷靜,耐心做好群眾解釋工作。避免矛盾沖突,必要時,聯系公安部門協調解決。
五、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區政府辦公室組織安排事故調查、責任追究和善后處理工作。對認真執行上報制度、工作負責、重大事件處理得當的工作人員給予表揚。對因不負責任、撤離職守、工作不力、信息不暢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工作人員,進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責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陸家鎮政府、良種場要以樹立文明新風、保障祭掃安全為工作落腳點,充分預測今年清明節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組織上加強領導,工作上狠抓落實。成立專門機構,認真做好預案,精心組織安排,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遇到突發事件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協調相關部門妥善處理。清明節前后(4月1日-10日)每天6:00時至16:00時,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其它時間由區民政局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行使職責。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清明節祭掃值班電話:區民政局2315920。突發事件發生后,指揮部成員必須迅速趕到事發現場,指揮事件處理工作,F場工作人員要沉著應戰,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
(二)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物資儲備、調集制度,人員調配和支援等制度。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三)要保障通訊聯絡暢通,信息上報要及時準確,確保各級領導及時掌握動態,實行科學決策。清明節高峰日,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由指揮部統一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各部門將4月1日-10日的值班表,重點地區值班人員名單于3月31日下班前分別報指揮部辦公室(聯系人:xx)和區政府辦公室應急辦(聯系電話:xx)。
(四)充分利用清明節的有利時機,廣泛開展殯葬改革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重點宣傳國家關于殯葬管理的法規、政策;宣傳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喪葬陳規陋習,創建文明祭祀新風尚的典型經驗、先進事例。
七、本預案執行的起止時間
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對學生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為了確保本次清明節踏青活動學生的絕對安全順利,根據我校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的精神,又結合外出特點,特制訂本預案。
二、安全負責人:
一班班主任和十四位家長,負責一班學生的安全
四班班主任和十四位家長,負責四班學生的'安全
三、安全區域及范圍:
區域:車上、乘車途中、北大山、臥佛寺;范圍: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活動安全。
四、安全措施:
食品安全
這次活動允許學生帶少量零食和一瓶礦泉水,要求所帶食品要新鮮衛生,不帶不食用三無或變質食品。
交通安全
為保證學生不因搶座位而造成擁擠,排隊依次上車,上車時一位老師先上車指揮學生就座或有序站立,清點上車學生人數,并檢查車窗是否關閉嚴實,整個行車途中不打開車窗。下車時,一位老師先下車,指揮下車學生不擁擠,有序下車,并將已經下車的學生稍帶離大巴車外排隊,等候后下車的學生,等所有學生到齊后帶到景點集中集合區域。
活動安全
活動分兩部分:北大山登高和臥佛寺踏青。北大山登高時,家長領著學生沿山路爬行,過程中注意腳下。中途頻繁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緊跟隊伍。自由活動時,將學生分成五人小組,小組長負責跟進每一個學生,所有學生都不能離開老師視線,包括上廁所都必須向帶隊老師請假,并要求及時回到老師和家長身邊。
班主任帶上家長通訊錄,以便及時聯系家長。
由于本班學生年齡尚小、年級低,對個別自制力差,尚未養成好習慣的學生,要求家長同行參加活動,以確保學生的安全。
全班學生統一戴紅領巾,舉著隊旗,便于分辨和管理。
做好活動環境的保潔工作,要求每位學生帶一個垃圾袋,將自己的垃圾裝進垃圾袋,放進垃圾桶。
五,具體應急操作方法:
一班家委會主任李雪梅和四班家委會主任王杰發現所負責學生突發病情或出現受傷等情況,及時救助,同時報告班主任張金美和朱學梅,班主任及時報告學校負責老師王偉遠,并同時聯系家長及時送往醫院診治。
此方案學校、和本班帶隊老師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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