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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工作報告
一、去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的基本情況
20xx年1-6月,全院共計新收各類民商事案件1968件。
按業務庭劃分,民一庭為1145件,民二庭為146件,民三庭為264件,一品法庭為102件,接龍法庭為100件,東泉法庭為101件,木洞法庭為110件。
按案件類型劃分,婚姻家庭糾紛(含離婚、撫養、贍養、繼承糾紛)為693件,侵權糾紛(含人身權和財產權糾紛)為401件,買賣合同糾紛為218件,借款合同糾紛為260件,掛靠經營合同糾紛為64件,保險合同糾紛為14件,股權糾紛為11件,濾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為25件,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為21件,勞動爭議糾紛為117件,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為66件,其他各類案件為78件。
二、今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的基本情況
2020xx年1-6月,全院共計新收各類民商事案件3896件
按業務庭劃分,民一庭為2141件,民二庭為737件,民三庭為570件,一品法庭為122件,接龍法庭為112件,東泉法庭為129件,木洞法庭為85件。
按案件類型劃分,婚姻家庭糾紛(含離婚、撫養、贍養、繼承糾紛)為764件,侵權糾紛(含人身權和財產權糾紛)為481件,買賣合同糾紛為464件,借款合同糾紛為1320件,掛靠經營合同糾紛為239件,保險合同糾紛為89件,股權糾紛為77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為43件,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為35件,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為41件,物業管理糾紛為21件,勞動爭議糾紛為146件,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為70件,其他各類案件為100件。
20xx和20xx年案件類型比較圖
三、今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的特點
通過對20xx年1-6月與2020xx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對比分析,20xx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件最大的特點就是新收案件增幅非常大,全院同比增加98%;機關業務庭增幅較大,其中民一庭增加87%,民二庭增加405%,民三庭增加116%;法庭除木洞收案有所下降外,其他三個人民法庭增幅較小。其中,一品法庭增加20%,接龍法庭增加12%,東泉法庭增加28%。
20xx年1-6月民商案件所占比例圖
就案件類型而言,有幾類民商案件增幅較大,其中股權糾紛案件增加600%,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增加536%,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增加420xx%,掛靠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增加273%,物業管理糾紛增加250%,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增加11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增加72%,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增加25%,侵權糾紛案件增加20%。
四、民商事案件收案大幅上升的原因
(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實施
自20xx年4月1日起,《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實施,隨著訴訟費用大幅降低,訴訟成本的減少,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當事人選擇到法院訴訟。
(二)市場主體的不規范運行
有的市場主體不按市場規律辦事,運行不規范,引發大量訴訟,如重慶黑格集團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借款,因此引發大量的借款合同糾紛,達800多件。
(三)有關行政機關弱化調解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需經交警調解,經交警部門行政調解,化解一部分糾紛,對調解不成的,才能訴訟到法院。《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需經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申請,交警部門才組織調解,交警部門對調解程序的弱化,壓濾機濾布從而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進入法院訴訟。
(四)企業改制和轉制的遺留問題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后期,大量的企業進行改制和轉制,有些遺留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現問題集中爆發,這是股權糾紛案件大量上升的原因。
五、對策與措施
(一)建議充實民商事辦案力量
目前我院現有人員共計131人(其中一人即將退休,實有130人),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的人員共42人(其中一人抽調本區園區工作,實有41人),占全院工作人員的32%。2020xx年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建議對今后新進人員充實到民商事業務庭。
(二)建議聘請臨時書記員
目前,在我院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的41人中,有審判員32人,書記員9人,審書比例嚴重失衡。審判中,審判員之間相互擔任記錄的現象非常普遍,審判員作為書記員,是對優質司法資源的浪費,因此,建議聘請一批臨時書記員。
(三)加大對民事糾紛多元化調解機制的宣傳
進一步加大對民事糾紛多元化調解機制的宣傳,讓民事糾紛多元化調解機構充分發揮其作用,讓一部分民事糾紛進入其他調解機構調處,從而緩解法院的審判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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