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廣播稿
同學們,今天是安全教育日,讓我們來重溫一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
一、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
1.遵守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的規定,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2.遵守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爍多注意的原則;
3.必須遵守交通標志和標線的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與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等;
5.不要強迫,縱容他人違反交通法規,同時對任何人違反交通法規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利。
二、放學和集體外出時的安全常識:
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能騎車帶人,不能逆向行駛,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里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隊,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的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三、文明乘車應當遵守哪些秩序?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臺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后,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后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要做文明小乘客。此外,我們還要注意,千萬不要去乘車況不好或者沒有合法手續的'車。
四、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為什么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呢?因為騎車人必須具有一定的體力、智力和騎車技術,還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識以及對各種事物的識別、分析和判斷能力,才能安全使用車輛。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周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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