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說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辦呢?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保護一切合法權益、懲罰各種不法行為而制定的,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面臨危險的時候,同學們要機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爭。如果畏懼罪犯的話,就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使他們有恃無恐地實施犯罪行為。
所謂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的可能,進行自我保護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范。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后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范,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如99年達州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搶劫案,涉案人員有三人,其中年齡最小的王某年僅14周歲,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樓某與李某到我市某歌舞廳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隨前往來到一住宅區,樓某帶頭敲開被害人陳某家的門,后進屋要陳某拿錢,陳不從,李某便上前搶陳某脖子上的金項鏈,王某見狀退出房外,最后樓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辯是非,又沒有實施具體行為,為體現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法院對他作不起訴處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積極主動動手幫助實施搶劫,那么王某也將被判刑坐牢。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范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于事的。
如達州的舒某搶劫、傷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市某中學的學生,因從小養成了嬌生慣養的不良習慣,一直不好好讀書以至成績越來越差,他的母親把他轉到其他中學讀書后,他認為自己不是讀書的材料,還是自暴自棄,成天泡在游戲機房玩游戲,并結識了也是不讀書的劉某等人,后與劉某等人一同去打架傷人,搶出租車司機墮落的無法自拔,最后被關進監牢,被判處七年徒刑。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文化知識,掌握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鍛煉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于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采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對于這一點,我給大家舉個案例:在去年十月份的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對同學們很有借鑒作用,那天住在北門口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學后背著書包獨自一人往家里趕,罪犯王某看見娟娟脖子上掛著一把鑰匙往家趕的樣子,王某心想:這個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沒在家的,我就跟著她待她開開門后就沖進她家搶點東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著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發現后面有個男青年一直跟著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門口時,她心想:如果我現在開門進房間的話,這個壞蛋一定會沖進我家干壞事的,我不能開門。娟娟一直在家門前馬路上逛來逛去,王某見娟娟沒開門就躲在馬路對面等,過了一會兒,娟娟看見隔壁的張阿姨走了過來,就立即湊著張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況告訴了張阿姨,張阿姨叫娟娟去開門,她立即打110報警。在娟娟開門后,王某就沖上前將娟娟逼進一個小房間里反鎖起來,并威脅娟娟不準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間里翻東西,在王某翻東西時,由于張阿姨報了警,公安人員及時趕到將王某抓獲。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采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校、家庭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比如學生之間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學們的注意,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后并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匯報,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來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是要構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給同學們講另一種自我保護的特殊情形。舉一個案例說明:學生蔣某假期與鄰居李某及張的幾個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蔣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車出去玩,在出租車上,蔣某聽李及朋友說:“等一下要將那人的手機搶來,另外還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沒有錢”,蔣某聽了這話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搶劫,他有點想不去,但礙于朋友情面,他跟著去了搶劫現場,實施搶劫時,蔣某站在邊上看,李某叫蔣某幫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蔣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將搜到的錢全部交給李某,案發后,由于受害人及時報案,公機機關很快將李某及朋友、還有蔣某一并抓獲,蔣某歸案后一直辯解說他并不想搶別人的錢,他覺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規定:幫助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強行劫取公民財物的行為同樣構成搶劫罪。蔣某最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舉這個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訴大家: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著同伴去搶劫,因為你一旦到了犯罪現場,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脫干系。因為受害人不管你具體有什么行為,他只說共有多少人實施了搶劫,你們這些去的人即使沒動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們的同學以后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
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于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干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以上我給同學們講述如何加強對違法和犯罪行為的自我防范,我所講的這些只是起到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同學們要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還要靠同學們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